“姜还是老的辣!”上海,一位父亲花费2400万元给儿子买了一套婚房,可3个月不到小两口就离婚了,女方分走1500万元!不料,父亲却技高一筹,买房时留了一手,并状告两人还钱!
“凭什么要我还钱?你给儿子买房时心甘情愿,我又没有逼迫着让你买!”张女士满脸愤怒,声音尖锐地对刘大叔和小刘怒吼道。
张女士以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她分走1500万财产名正言顺,刘大叔是奈何不了她的,可她万万没想到,早在三年前,刘大叔就对她留了一手。
说起来,刘大叔在上海摸爬滚打多年,靠着精明的头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积累了相当可观的家业。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他,现在最大的愿望便是能抱上孙子。
眼看儿子小刘到了适婚年龄,刘大叔开始着手考虑小刘的婚姻大事。就在这时,小刘结识了张女士,两人迅速陷入热恋,感情急速升温。
但刘大叔却为小刘的事情发起了愁,因为女方提出了一个条件,要想结婚,小刘就必须要在上海有一套婚房。上海寸土寸金,房价又岂是普通人承受得起的,刘大叔虽然家底殷实,但心里还是犯起了嘀咕。
一方面,他疼爱儿子,一心想帮儿子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另一方面,又担心万一婚姻出现问题,自己辛苦攒下的钱就打了水漂。
于是刘大叔便决定,以借款的方式给儿子买房,并且让儿子签下欠条,按上手印。其实刘大叔这么做有三个好处,一是能对小刘起到激励作用;二是为婚后生变未雨绸缪;三是防止夫妻两人心生嫌隙。
等签完字后,刘大叔这才放心地把2400万元转给小刘,小刘顺利全款买下了婚房。而这一切,张女士都被蒙在鼓里,她满心欢喜地憧憬着婚后的幸福生活。
可爱情就像干柴烈火,烧得越快,灭得也越快。婚后,小刘和张女士才发现彼此在生活习惯、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两人经常为了一些小事争吵不休,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曾经的甜蜜很快就被消磨殆尽。
结婚还不到3个月,两人都觉得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决定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张女士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房产的一半,也就是1500万元。
后来,刘大叔得知了儿子离婚以及离婚协议的内容。他觉得儿子和前儿媳的行为可能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刘大叔将儿子小刘和前儿媳小张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偿还借款本金198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直到这时,小张才得知小刘在买房时曾经给父亲打下了欠条。
小张对此感到十分不满,她辩称欠条是小刘在婚前所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债务应该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与自己无关,因此她拒绝偿还这笔借款。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调查和分析。法院认为,虽然这套房产是在小刘和小张结婚前购买的,但购买时间与他们的结婚时间非常接近。而且,他们的婚姻存续时间不到3个月,时间十分短暂。
同时,在离婚协议中,小张得到的补偿金额远远超过了一般情况下的标准,这一做法引起了法官的怀疑。法官认为,这样的安排可能并非完全是出于情感上的考虑,而是有可能隐藏着两人故意利用离婚协议来规避父亲的债务责任。
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法院最终判决小张应承担共同责任,但以1500万元为限。这一判决既考虑了刘大叔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小张的利益。
有网友说,人心隔肚皮,姜还是老的辣,幸好爸爸留了一手,不然钱又泡汤了。我是女性,觉得没毛病,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
也有人说,三月1500万,一月500万。怪不得三婚靠努力,七婚靠打拼!
还有网友说,我是女的,我觉得婚姻是两个家庭的托举,那些结了婚就离婚分走人家一半房子的不应该支持。说好的男女平等,怎么要房要车又是男的事情了?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