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情人钱给妻子转账13万,情人报警让其还钱,法院:不需要还

新谈史说 2024-12-25 15:40:29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听说过啃老啃子女,没见过啃小三,这位重庆男子真就这样做了。婚内出轨,不给小三花钱也就算了,竟然还花小三的钱。

拿着情人的银行卡,不光自己花,还给自己的妻子转账13万。此事被小三的之后,气的直接报警,要求男子的妻子偿还自己的钱。

可法院却表示,这笔钱不需要偿还,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重庆男子小王原本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王女士,两个人属于一见倾心,相见恨晚的感觉。

那一晚小王直接将自己的家庭抛之脑后,跟王女士发生了关系。之后二人不想只是一夜情,所以一直都有在联系。

久而久之,就变成了情人的关系。为了能够更好的在一起,还在外面租了房子,之后小王经常以出差为借口,陪伴情人王女士。

王女士对这段关系十分的上头,可以说对小王毫无保留。在同居的时候,甚至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小王来保管,至于密码小王也知道。

她觉得二人关系亲密,肯定不会发生什么纠纷,对小王很是放心。直到有次她急需用钱,发现卡里面的17万竟然不翼而飞了。

询问之下才得知这钱全让小王花了,询问这钱的用处时,小王支支吾吾似乎不想回答,后来王女士在小王的手机里找到了答案。

17万里的4万,确实被小王给花掉了,但是剩余的13万,则是被他转给了自己的原配妻子李某,这让王女士十分生气。

小王一直跟自己说,他跟妻子早就没了感情,不离婚就算了,现在还拿着自己的钱去贴补别的女人。

别的养小三,那都是什么好东西都紧着小三来,可小王倒好,拿着情人的钱去讨好自己的妻子。

咽不下这口气的王女士,要求小王的妻子偿还这笔钱,可是直接遭到了拒绝,小王也不肯出这笔钱。

觉得自己吃亏的王女士,最终选择起诉小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搞清楚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最终法院认为李某不需要偿还这笔钱。

李某和小王存在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丈夫给妻子转钱是天经地义,至于这笔钱的来历,李某并不知情,所以她们二人之间不构成纠纷。

反而是王女士,明知道对方有家室,还要继续同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未来可能会面临法律的惩罚。

此事发生之后,也引起了不少的热议,都觉得这样的判决大快人心。一个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落得这样一个下场是咎由自取。

现如今第三者的孩子也有了继承权,就此不少人想要钻法律的空子,明明做的是违背法律的事情,却还想着受到法律的保护。

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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