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孩子在三龙中心幼儿园,由于住院一直没有上学,从六月份到现在,幼儿园给孩子就发了几盒酸奶,我要求退伙食费,一直跟老师沟通,结果都是在搪塞家长,一拖在拖,至今没有给我退。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的规定,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因此,家长申请退还伙食费是符合规定的。不过如上图所示,家长6月份就跟家长对接申请退还伙食费,到7月初也没有结果,说是中旬,让家长等。
收钱的时候很麻利,退钱的时候却磨磨蹭蹭的!对于家长反映的情况,希望三龙中心幼儿园予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尽快把伙食费退还给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