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台媒报道,炎亚纶案5月30日一审宣判,炎亚纶被判7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另一陈性男子被判4个月,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此前,炎亚纶遭网红耀乐指控握有2人私密影片,且当时耀乐尚未成年,引起舆论哗然。
据悉,炎亚纶去年遭耀乐曝持有两人的私密片,且并未经过他的同意拍摄,引起热议。炎亚纶被依制造、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两罪嫌起诉。此后,两人宣布调解成功,并于9日第四度开庭辩论终结后,今日(30日)上午11时士林地方法院宣布判决结果。
“中央社”报道提到,炎亚纶与被害人于今年3月达成和解,双方签署保密条款,不对外透露和解金额。士林地方法院5月30日一审宣判,判处炎亚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3年,并应履行调解内容。可上诉。
此案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不仅仅是因为涉事的是明星,更是因为此类事件触动了社会的底线。性侵、性虐以及未成年人性保护,一直是全社会极力呵护的领域。当这些问题与娱乐圈的光鲜亮丽产生冲突时,舆论的风向往往会变得尤为复杂和多变。
尽管炎亚纶的知名度为此案添上了更多的曝光度,但舆论的焦点还是应当回到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如何设置更有效的法律制裁上。7个月的徒刑与3年的缓刑,是否足够作为对未来潜在犯罪行为的警示,这是一个值得所有人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