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这个国度,谈论保守主义并不是一件令人讨好的事。保守主义似乎是一个天生的贬义词。对今日的很多自称进步的大众来说,想到保守二字,往往会想到因循守旧,抱残守缺,或者说,阻碍社会进步的旧事物。
埃德蒙·伯克就是这样一位保守主义者。被称为“保守主义教父”的他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从同时代的卢梭,潘恩,到后来最有力的批评者,马克思。由于这一些富有声望的人的批评,埃德蒙·伯克,至少在国内,长期受人忽视。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伯克的理论在今天已经演化成了西方三大思想,保守主义,自由主义,激进主义之一,也是其中最古老的一个。而且那个以伯克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政党,英国保守党,至今也是一个在世界上颇具名望的政党。如果我们要摸清为什么保守主义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也许可以从它的源头,现代托利主义宣言,《法国大革命反思录》,和它的作者,埃德蒙·伯克说起。
一,埃德蒙·伯克生平埃德蒙·伯克,于1729年1月12日出生在爱尔兰都柏林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的父亲是一名国教徒律师,他自己也信奉国教。不过他的母亲和妹妹是天主教徒。独特的家庭结构让伯克并没有那么强烈的宗教偏见。伯克的父亲在爱尔兰占有土地,使伯克的生活条件在爱尔兰较为优越。他接触的人也大多是社会的上层人士,而这些人也既有天主教徒也有国教徒。伯克的爱尔兰混合宗教背景对他的社会观点和性格方面有着深刻的影响。终其一生,伯克都表现出很强的宗教宽容和人道主义倾向。
埃德蒙·伯克(1771)
1743年~1748年,伯克进入都柏林的三一学院学习。伯克也在这里接触到了当时形形色色的政治思想。从古老的西塞罗自然法,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以及当时刚刚崭露头角的卢梭的作品。伯克在他的本科生涯就开始了他的“键政”时光。他在学校的一份重要工作就是参与出版报纸《改革者》,在这一份报纸中,伯克开始了一个他一生都在研究的问题,那就是现实与道德的关系。
伯克在《改革者》中写到,如果以审美为出发点,认为审美,以及其他社会现实,都需要受到道德的限制,而道德也应该引导社会品味。此外,伯克认为,道德应该是社会实践中的道德,而不应该是抽象的,书房中冥思苦想出的,形而上学的道德。此外,伯克对启蒙运动产生的,将抽象理性,也就是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强行注入政治领域十分不满。1756年,伯克假托博林布鲁克勋爵之名,发表了他的第一篇著作,《为自然社会辩护》。将启蒙运动的抽象理想的思维推到极致,得到非常荒谬的结果,即,现代社会根本不应该出现,人类的归宿是回到自然状态,从而达到反讽的结果。在次年出版的《论崇高与美来源的哲学思考》中,伯克再次强调了理性对社会审美的危害,认为美来源于人的感官和想象力,而非简单的数学规范,数学概念只能让人认可,而无法产生爱的激情,而这种激情本身就来源于事务的模糊性带来的想象。
1757年,伯克与简·纽金特结婚。同年,他接到了一份出版协议,撰写一本从凯撒大帝到安妮女王时代的英国史书,即《英国史散论》。但是由于他的好友,戴维·休谟也在撰写《英国史》,伯克在写完《大宪章》相关内容后就停了笔。最终没有完成的《英国史散论》体现了伯克的繁杂的历史观,这一点将在后文提到。1759~1765年,伯克担任《年鉴》杂志编辑,在此期间,他再一次对卢梭进行了批判。
1759年是对伯克有重要意义的一年。爱尔兰总督秘书威廉·汉密尔顿邀请他作为自己的私人秘书。在与汉密尔顿合作期间,他撰写了《论爱尔兰天主教法》,认为英国无权对爱尔兰人进行宗教迫害。1765年,伯克因与汉密尔顿矛盾激化而辞职,同年7月,伯克接受了时任首相罗金汉姆侯爵的邀请,担任他的私人秘书,并通过侯爵的口袋选区成为议员。伯克从此了他长达三十年的政治生涯。
威廉·杰拉德·汉密尔顿
伯克以英国传统宪政为依托,开始了他的雄辩。他在政坛崭露头角是在1770年,乔治三世依靠“国王之友”,将连续几届辉格党内阁罢免,试图加强王权。伯克表达了对“国王之友”蛊惑国王,剪除异己行为的愤怒,对操作下院影响议会选举的怨恨,并提出了解决措施。此外,伯克还第一次提出了政党理论。
随着美洲问题的激化,乔治三世和诺斯政府对美洲施加高压政策,伯克与罗金汉姆辉格党人抨击当局的措施,认为美洲殖民地“无代表,不纳税”原则符合英国宪政,而诺斯当局则在破坏古宪政这一种英国与殖民地的联系。伯克先后发表了《论课税与美洲的演讲》,《论与美洲和解的演讲》。由于同样怀有对美洲人民同情与支持,伯克意外得到了他一向鄙视的启蒙思想家的支持。1774年,伯克担任布里斯托尔议员,但是伯克认为“议会议员必须考虑帝国整体利益,而非部分民众的商业利益”,与当地选民关系紧张。
进入八十年代。伯克与再次组阁的罗金汉姆,以及罗金汉姆的继任者福克斯一起,推动政府的财政改革,并致力于对东印度公司的清算。伯克不满于东印度公司对孟加拉的残酷剥削,要求削减东印度公司的权力,由英国政府代管,并对印度总督黑斯廷斯进行了弹劾。对黑斯廷斯的弹劾从1788年持续至伯克退休的1795年。
在印度的沃伦·黑斯廷斯
伯克本想让自己在对东印度公司的弹劾中留名,不过真正让他名垂青史的却是发生在海峡彼岸的法国大革命。伯克以犀利的眼光,洞见了法国革命可能造成的恐怖和混乱。1790年出版的《法国大革命反思录》预言,指导法国革命的卢梭启蒙思想为了追求不受限制的自由,抛弃了传统,道德,秩序,会将法国引向恐怖的无政府状态,充满了恐怖,虚伪,极端,和对私有财产的蔑视,将会将欧洲从刚刚结束的宗教狂热引向另一种“理想狂热”。而之后的雅各宾专政和罗伯斯庇尔的“恐怖即美德”政策,证明了伯克所言不虚。
伯克对革命的批判使他树敌甚多。不仅启蒙思想家与他展开了论战,他多年的挚友,以福克斯为首的辉格党人,由于支持法国革命,也与伯克分道扬镳。伯克开始与小皮特的托利党人合作。被挚友背叛,爱子理查德的离世,对黑斯廷斯弹劾的失败,接踵而来的打击最终压垮了伯克。1797年7月9日,埃德蒙·伯克因病去世,享年68岁。
二,早期伯克的困惑:对启蒙理性的一些思考
“自然状态”是启蒙思想家的一个概念。从霍布斯和洛克开始,思想家们臆想出一个完美的,和谐的社会,作为人类社会的起源。而启蒙思想家们则从自然社会为起点,论证人们如何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到达国家阶段。受到自然科学研究的成功的刺激,霍布斯将自然科学的方法整体移植到政治哲学上。霍布斯认为:“当一个人进行推理的同时,他所做的不过是将各部相加求得一个总和,或者将英国数目减去另一个数目得到一个余数。”既然在自然社会中,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真理,那么根据理性推论,它在政治哲学上也有效,而且这个理论应该具有普世性,适用于任何国家。不过,自然社会理论具有很大缺陷,洛克在《政府论》中对自然社会进行了描述,但是他没有论证,为什么会存在自然社会。
约翰·洛克(1697)
博林布鲁克子爵在失势后潜心于这些研究,他将霍布斯与洛克的理论用于宗教中,他试图用理性的“加减法”,拨开教义和礼拜仪式的迷雾,得到宗教的本质,回归对自然神论的信仰。
第一代博林布鲁克子爵
伯克意识到,博林布鲁克的意图是论证自然神论比已经传承了数千年,经过长久历史考验的基督教更好。那么如果将这种思想纳入政治领域,就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那就是自然社会也比“通过复杂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获得的公正有序,自由社会的利益更可取”。博林布鲁克自己也认识到了,如果按这种理论进行政治推论会造成破坏性影响,不敢指染这一方向。而伯克则试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理性本身来证明理性自己的荒谬。通过反串博林布鲁克的文体,证明博林布鲁克的治学方法错的离谱。
伯克在《辩护》的开头以充满讽刺的语调写到:“就政治社会的起源,构成,和作用来看,有时我很怀疑造物主是否真的想让人类享受福祉”。由于“人类从创世纪之初直至今日运用技巧和策略缓解和消除不幸,结果不过带来了新的危害”。人类社会因为贪得无厌每天都在制造新的规则束缚自己,又人为制造虚假的恐惧来使自己服从于这些法则。但是实际上这些都是多余的,人类的低级本能实际上就能满足人类的生存。
人类曾经与他们的兄弟姐妹,共同生息,平等相处。在人类的性需求下,人们生儿育女,产生了自然欲望和本能之上而非任何制度之上了社会,这就是自然社会,也就是最美好的社会,它以“家庭”为单位。但是人们从多人组成的社会中得到了好处,那么就认为在多家庭产生的社会中就会得到更大的好处,并通过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自然欲望,并使之成为团结一致的纽带,就产生了国家。
但是,政治社会不仅没有让人类过上好日子反而带来的灾难,无尽的战争,屠杀出现在大地上,政治社会必须依靠强迫和暴力持续,哪怕最好的政体也是如此。
君主制国家中,一旦权力被暴君所掌控,那么就会成为“最可怕,最具破坏性的东西”,贵族制与君主制没什么不同,只是把施暴者从一个人变成了一群人,而民主制下的民主自以为是主人,但是在野心家的煽动下陷入狂热,成为了他人的政治工具,就像古雅典一样。
根据这种推论,如果要解决这种弱肉强食的情况,就只存在一种答案,那就是回归自然社会,完全放弃所有的政体,政府,文化,传统,习俗和以及其他所以文明社会的产物。
伯克最后笔锋一转:“我已经演的够久了,对这出戏心生厌倦”。
伯克根据启蒙思想家的思想,进行极端推理,得到了一个及其荒谬的观点。伯克试图通过这次反串表达,启蒙思想家通过对历史的随意裁剪,通过断章取义的手段,先射箭再画靶,是及其错误的行为,是对人类历史的不尊重。《辩护》这篇文章故意忽略了人类在经济,社会方面取得的成就,将历史解构为彻彻底底的血腥与征服,来引发大众的反感,从而暗讽博林布鲁克和其他一些思想家的治学是多么的不严谨。
这篇文章采用了反思录式的结构,营造出一种氛围,这篇文章建立在个人在书房里的反思。伯克认为,启蒙思想家拥有一种“谨慎上的自负,对自我理想的骄傲”,却忽视了道德应该是客观现实的结果,是整个社会发展的结果,单凭个人在文案前的冥想,缺乏对现实生活的体验,对无法勾画出人类社会的轮廓。伯克试图表达一种观点:人类社会确实存在不完美的部分,但是抽象理性反思抹杀了文明的积极价值。
《美与崇高》一文主要探讨美学问题,将美与理想割裂开来。这一内容在本文第一节有简述。在此仅说明两个与启蒙政治思想相关的问题。他不承认启蒙思想家关于人文社科有抽象的普遍性的观点,普遍标准的存在不是理性的推理,而是经验现实的结果,普遍性并非不会改变,例外可能通过实践成为普遍,而原来的普遍成为了例外。此外,伯克还反对洛克和边沁的道德观,反对痛苦与愉悦的计算认知,这种理论认为,快乐和痛苦相加得到的总量不变,快乐就是痛苦的减少,反之亦然。而这种思维有一种内在含义,就是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三,英国历史的延续:埃德蒙·伯克的历史观伯克反对博林布鲁克等人的历史观,那么他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历史观。不过,伯克的《英国史散论》并没有完成,国内外学术界对这本书也相对轻视。不过引用最新的研究可以让我们从这本书中摸索到伯克前后理论的一致性。
伯克以英国的宪政变迁作为本书的主轴。在伯克笔下,早期不列颠人仅仅是依靠德鲁伊教联系起来的集体,“没有正规的政治体制”,直到罗马征服时期,阿格里科拉才将英国的习俗和罗马的制度调和,“将那个狂暴的民族塑造成了温和的社会习俗”。
哈德良长城
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给了不列颠文明毁灭的打击,古代宗教和语言突然消亡,不列颠再一次失去了秩序。格里高利教皇下令,让基督教回到不列颠,在爱尔兰修道士的努力下,文明才再次降临在这岛屿上。
而阿尔弗雷德大帝奠定了现代英国制度的雏形。从郡议员,治安法官,再到贤人会议,以及法律,都在这个时间段内奠定了基础。伯克认为,当代英国人引以为傲的自由也出现在这个时间段内。由于首领权力的有限性,在政府过程中需要授予土地保持追随者的忠诚,君主权力的有限性和大量自由民的出现,英格兰出现了民主的基础。
诺曼征服中,威廉一世保留了一些撒克逊式的自由,但事实大大加强了君权,英国人的自由比以往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但是由于诺曼王朝以及之后金雀花王朝忙于对外战争,使英格兰贵族有能力胁迫国王签订《大宪章》,恢复了撒克逊人之前因为土地授予而形成的自由。
黑斯廷斯战役
在伯克看来,英国史就是政府与统治的不断循环,征服时段往往很短,而统治则需要非常长的时间。在统治上,伯克推崇将政治制度和道德习俗融合,从而实行有效的道德教化,就像不列颠罗马化和英国的再基督教化一样。
伯克认为,不存在一种人造的普遍历史规律或者世界秩序。他认为个人的理性无法准确认识历史的发展趋势,要用抽象理性描述历史并不可取。霍布斯将宗教仅仅描述为一种辅助统治的工具,但是却忽略了基督教对欧洲文化的巨大作用。基督教推动了英格兰国家的建立,在欧洲大陆,基督教也在罗马帝国崩溃之时,最大限度庇护了罗马帝国的民众,保存了罗马帝国的文化。基督教与王权的结合也推动了近代民族国家兴起。因此,伯克认为,启蒙思想家将历史做简单化处理的方法并不可取。因为历史并不像数学一样,具有明确清晰的因果关系,可以进行简单的单线程推理。历史存在对应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可以是多因一果,或者是多果一因,比如英国法律就是教会法,盎格鲁-撒克逊法,罗马法混合的结果。
启蒙思想家通过描述一种人类社会的既定发展模式,认为任何社会必将达到某种阶段,通过各种方式,最终进入理想的民主的国家。他们强调,自己的理论只是一种单纯的逻辑结构,与具体历史无关。卢梭直白的说到,在研究人文历史时,他“首先要把一切事实撇开”,只靠自己的理性思考。但是他们依然觉得自己的理论可以嵌套在任何国家的历史上。不过只要这种自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找到了一个例外,那么这种“普遍理论就会崩溃”。比如,他们试图将自己理论中最具争议性的产物,自然状态,嵌套在古日耳曼人,或者印第安人上,但是实际情况与他们的描述相去甚远,霍布斯自己私下都充满恐惧写到,这个世界上也许根本没有自然社会。
伯克对这种历史目的论嗤之以鼻,他看到了执行这种历史目的论带来的混乱和无序。他说:“理性告诉我们,历史必然是这样的,那么历史叙述会是怎样的呢?”人们为了达成一种目标往往会采取最直接的方式,在政治中,这种最直接的方式不是渐进而稳定的改革,而是狂热的,推翻一切的革命。如果人们仅仅按照一个虚拟的目标前进,不计其中的代价,仅仅为了契合那些理论家的描述,发生惨无人道的屠杀,以及暗杀,叛乱,那会怎样呢?伯克认为,真假与善恶并不一一对应。如果为了追求所谓的真相,而颠覆了社会,带来了罪恶,得不偿失。
伯克认为历史不必将按一定的范式进行发展。他认为,历史具有偶然性,而历史就在这种偶然性中进步。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了灾难,但是也的的确确带来了自由的种子,并重建了国家;《大宪章》的签订来源于贵族与约翰王的妥协,也并非有谁早已知晓。英国历史是各方势力妥协的结果,来自具体的现实的规划,通过解决一个个现实问题,平稳走向更民主,更和谐,更有秩序的社会,绝非沿启蒙思想家的虚构世界而来。
伯克承认世界上存在某种秩序,不论时间,地点,当事人皆适用。但是身为基督教徒的他更倾向于认为,这种历史秩序由上帝引导。人类必不可能识破神意。伯克认为,未来是不确定的,神秘的,而这一种神秘感带来的恐惧,则警示人们立足当前,处理好当前事务,踏踏实实走好历史进程的每一步。
伯克认识到,世界也是在变化的,现代英国的自由来源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直接接受那种原始自由。此外,改革亦应当与原有方式融合,从而达到政治和文化上的稳定。
四,议会中的伯克:对爱尔兰事务和“国王之友”的讨论在冗长的铺垫后,我们开始进入现实世界。随着伯克进入政坛,他也越来越注重时事政治。接下来三节将探讨伯克在政治实践中总结出的宪政观。
作为英伦三岛的一部分,爱尔兰却自始至终都不太像是英国本土的一部分。天主教信仰让爱尔兰人长期作为次等公民存在。英国政府先后剥夺了爱尔兰天主教信徒的优先继承权,政府任职权以及选举权。这种政策旨在保护国教徒对爱尔兰的控制。作为爱尔兰人,伯克也希望改善同胞的境遇。
英国向来以宗教自由自诩,天主教除外。哪怕是以宗教宽容著称的洛克也认为:“天主教徒不能享受宗教宽容,因为如果他们拥有权力,那么一定会反对其他人。”人们相信,如果解放了天主教徒,那么他们一定会卷土重来,将国教撵下台,并危及以此为基础的英国政体。
爱尔兰叛乱(1798)
1765年,一部分辉格党人批判教会法,伯克则是其中的急先锋。爱尔兰天主教徒并非一个小教派,而是一个数量达到280万的巨大实体,这个数字已经构成了一个民族的主体。伯克认为,立法剥夺这么大一个群体的公民权,已经侵犯了公民权,根本不应该成为法律。一项违背这个民族绝大多数的法律已经违反了整个民族的意志。
伯克认为,法律必须服从自然法与道德,这是一切法律的原则,立法机关无论是否经过人民的默许,都必须尊重立法对象的利益。他反驳霍布斯的说法,只要在立法机构获得大多数,就可以制定法律,而于法律的性质无关。伯克则认为,立法机构不能用任何理由迫害大多数人。当英国政府制定法律进行宗教迫害,那么它实际上与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无异。伯克反对在议会中流行的一种说法,那就是,教会法给爱尔兰人留下了一条后路,即,只要放弃天主教信仰,就可以享受完整的公民权,爱尔兰人受苦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伯克攻击到:保持天主教信仰是天主教徒的义务,为了坚持信仰牺牲利益,是每一个基督徒的本分,“也就是说,你们的惩罚和他的义务观念处于对立的两端,这正是迫害一词的涵义”。
但是,伯克的宗教宽容也有一定限度,他将是否符合道德作为历史习俗的产物和保障。宗教作为人类历史演化的结果,本身就是德行的体现。伯克的观点是:“宗教必须服务于法律”。国家和教会是无法分割的整体。圣公会已经成为了英格兰的传统宗教,天主教也早已成为了爱尔兰的传统宗教,大规模的文化转换必然是暴政。但是天主教和其他非国教派也要尊重英国的传统,对英国国教会,国王,议会和法律保持尊重和服从。宗教应该是联系社会的纽带。当有人利用宗教与外来势力勾结,来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政府就应该加以反制,就像法国革命时期中蠢蠢欲动的长老教派和爱尔兰暴动一样。
汉诺威王朝以来,辉格党长期执政,形成了所谓“辉格党寡头政治”。乔治三世继位后,这种政治稳定被打破。乔治三世利用辉格党之间的矛盾,瓦解了纽卡斯尔勋爵和老皮特的联合内阁。之后,布特,格伦维尔,罗金汉姆,查塔姆,一任任首相像走花灯似的,政治动荡加剧。此外,博林布鲁克掀起的“王政思潮”开始流行。国王开始联合托利党人,而一些非党派人士苦辉格党寡头久矣,也偏向了国王。“国王的政治优势已牢固地建立起来,他的意志就是对大臣的法律,支持国王的大臣在议会两院都拥有压倒性优势”。
英王乔治三世
“国王之友”的神话早已破灭,它远远没有辉格党人描述的那么严重。但是,国内政治混乱,加上北美殖民地动乱,以及威尔克斯事件却让国人不得不重视这一现象。1763年,一位报社主编威尔克斯因抨击国王被投入监狱,1768年,威尔克斯在议员选举中获胜,但是被宣布无效。在之后几次选举中,威尔克斯三次被选中米德尔塞克斯议员,都被议会否决。一方面,政府和国王在践踏选民权力,另一方面,由于这次事件,启蒙激进思想也在英国抬头。对罗金汉姆辉格党而言,既解决王权复兴,又压下激进主义,就显得相当紧迫。
1770年的《对当前不满原因的思考》让伯克在政坛崭露头角。伯克虽然指出了王权乱象,也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手段,但是他并没有将专制的罪行强加给国王,而是将他描述为被宵小蛊惑的统治者。伯克将罪责归咎到一个阴谋集团,称为“国王之友”。国王本来应该“与议会领袖分享政府影响力”将权力“授予那些忠于国王,依附国王,支持国王的人。”如果权力处理得当,“无疑在任何情况都会成为政府的工具”。同时有地位有声望的人介入,使人民在国家也拥有充足的地位。通过一定的限制和约束,确保国王在运用其影响力时完全不受个人偏好影响。
但是“国王之友”试图改变这运行良好的政体,宵小之徒试图通过国王的影响力,组建一个秘密集体,然后形成一个傀儡内阁,“形成两套行政系统,一个完全处于隐蔽和秘密状态,另一个只是在表面上行使政府职能”,当政策出现问题时,“应该负责的却只有后者”。
“国王之友”通过国王,对议会领袖进行收买,使议会失去独立性,迫害议员之间,选民与议员之间的联系,使议员对自己的职责麻木不仁,驱使议会同意将领导权交给那些在国内毫无声望的人,他们仅仅依靠国王的恩宠上位。通过这种方式,躲在密室和幕后的小集团却代理国家行政机构地位。
伯克认为,国王对大臣的任命必须是恰当的。光荣革命给王室留下了大臣的任命权,那么这种权力的使用需要慎之又慎。如果放任这种现象,那么普通人如果与王室毫无瓜葛,得不到王室的宠幸,就无法进入政权。而下院也需要维护选民的利益,需要根据英国议会的先例,保护每一位民选代表,实行下院应当实行的权力。
伯克认为,英国是一个混合政体,国王,上议院,下议院分别代表着君主,贵族,平民的有机结合。这种混合的结果是三种政体的优点得到保留,同时抑制了各种政治的缺陷。英国人民可以享受民主国家拥有的选举权,推出自己的代表为其发声,保护他们的自由和财产;贵族通过审慎原则,上可以防止国王暴躁,下可以抵制民粹;国王既是国家的权威,也可以通过否决权制止议会的过激行为。三个部分得到了一种有机的平衡。当国王试图打破这种平衡,那么另外两个势力则应该抵制王权的膨胀
伯克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由议会控制王室费用与开支,防止国王贿赂议员,裁减闲职,清除国王之友。罗金汉姆第二次上台时,这些措施得到了落实。
在演说的最后阶段,伯克开始了这篇文章最精彩的部分,即,为政党辩护。
英国和中国一样,长期存在“君子不党”的说法。政党在大多数人眼里,都是一些乱国份子集团,应该毁灭,减除。皮特家族有一条祖训:“不要陷身宗派集团,决不能带着偏见进入议会,要积极参加辩论,凭着自己的良心投票,无论如何都不能带着邪恶的目的”。
查塔姆勋爵老威廉·皮特
尽管在查理二世时期,政党政治就已经出现,不过并不是严格意义的现代政党,所谓“政党”只是持有相同观点的人的泛称,在所谓的“辉格党”,“托利党”内部也分成诸多小圈子,他们之间也在相互攻击。除了“辉格党”“托利党”外,议会势力还有“宫廷党”和在野的“地方党”等种种分法。光荣革命时期,辉格党内部就存在“简图集团”,“纽卡斯尔-佩勒姆-汤森德-沃波尔小集团”“马尔伯勒-格尔芬多集团”等。在伯克的时代,辉格党也分为纽卡斯尔派,查塔姆派等。伯克希望通过为政党正名,表达政党的性质和任务,来增加辉格党的凝聚力,从而能在议会得到多数组阁。
伯克的讨论从当前现状而出,当“国王之友”这些无赖之徒纠集在一起,正直者必须联合起来,因为单独个人无法在议会中采取有效行动,“当坏人联合在一起时,好人必须联合;否则他们将一个个沦为斗争中的牺牲品”。党派可以孕育政治友谊,为一群志同道合的人提供了一个坚定的同盟,在共同信念和长期协作下,可以诞生出一种基于信念而非单纯利益的友谊。
伯克从英国历史方面论证了党派存在的重要性:“在我国历史上最幸运的时代之一,国家就是有某一联合统治的---即安妮女王时期----那伟大辉格党之联合”。政党是人民联合组织的团体,旨在根据每个成员都同意的原则,共同促进国家利益。
党派政治自然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弹劾等方式进行抑制。一个党派如果要让自己的主张在实际中能够实现,就需要通过议会活动,获得执政权,动用国家权力执行党派的纲领。而实现目标则需要党派成员团结一致,他们在大多数问题上的观点应该是一致的。当部分议员和党派的意志不一致时,他们应该忍受这种不一致。如果他不同意党派的基本原则,他就不应该进入这个政党。此外,党员也应该优先考虑本党的利益,不能私打算盘,在本党全体被拒于权力之外时,却接受他党提供的职务
伯克提出的理论实际上相当粗糙,但是在他的努力下,罗金汉姆辉格党的确成为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组织的反对党”,而伯克的观点一直在实践中被完善,被执行,促进了保守党和自由党的最终形成。
五,议会中的伯克:美洲问题美洲问题的起因是英法七年战争导致的巨额债务。1764年,英国决定将战争债务的三分之一交由北美殖民地承担,这是因为七年战争的目的之一就是保卫殖民地的安全。格伦维尔政府设立《糖税法案》,虽然北美殖民地颇有微词,但是由于该法案属于间接税,并未危机北美殖民地的自由权。但是1765年的《印花税法》直接向个人征税,激起了反抗,罗金汉姆政府取消了《印花税法》。但是由于政府不断更迭导致的政策不连续,查塔姆政府又开始实行《汤森法案》,又由诺斯政府废除,只留下了茶税。东印度公司向美洲倾销茶叶,大大损害了北美走私犯的利益。加上此前英国政府设立阿巴拉契亚禁止垦殖线,北美民愤高涨。而波士顿倾茶事件加剧了双方的冲突。英国政府实行了“不可饶恕法案”,暴动一触即发。
波士顿倾茶事件
埃德蒙·伯克在第一次罗金汉姆内阁中推动了《印花税法》的取消。此后罗金汉姆派和查塔姆派以及其他辉格党人反对对北美的征税。1775年,在议会争论不休的情况下,伯克于1775年3月发表了生平最著名的演讲《论与美洲的和解》。
伯克认为,要想解决当前问题,只能依靠本土与殖民地的历史情感。北美殖民地反叛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潘恩等人权主义者的煽动,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已经在北美深入人心。如果要与美洲和解,尽管伯克厌恶这种思想,但是也不能表现出来。他只能求助于自己一向坚持的道德。
英格兰人崇尚自由。而移居北美的清教徒们也将这种自由带到了美洲。因此,北美殖民地人民是按英国人的观念和原则热爱自由的。而北美殖民地的特色甚至让他们比英国人更热爱自由,这些特色包括:参事会与议事会的政府形式;北部殖民地的清教信仰;南部殖民地的风俗;高等教育;以及远离英国的地理位置。因为习俗受到具体历史和地理因素的影响,都会表现具体的特殊性。正是这种特殊性,让在英国能正常运作的《印花税法》遭到了美洲的抵制。而“无代表,不纳税”本身也是约定俗成的英格兰传统。英国政府对北美征税的理由是,“以征税的方式现实帝国的主权”,但是伯克认为,殖民地从建立之初就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不是政治问题,贸易本身已经让不列颠繁荣昌盛。七年战争前,英国对殖民地的管控聊胜于无,北美殖民者也保持着对英国的忠诚。所以英国拥有对殖民地的主权,也不一定必须要用法律表现出来,主权本身的神秘性也会让殖民地对宗主国充满敬畏。如果英国政府真的要对北美殖民地进行镇压,实际上是在破坏英格兰所固有的自由精神。而英国现在能做的,就是停止敌对活动,用这种共同的文化,宪政传统与殖民地达成共识,这样才能将殖民地保留在英帝国中。
伯克对帝国一词做了定义:它不同于国家和王国,是一个共同首脑统领下的国家的集合体,是一个庞大的政治联合体。其下属的各个地区拥有许多地方性的特权和豁免权,这些特权和豁免权与最高权威直接有一条明确的界限。尽管特权是对最高权威的豁免,但不是否定。帝国对任一部分都有自主权,如果某一部分篡取了帝国的权力,那就是破坏了整个帝国。
伯克认为,英国是英帝国的首脑,但她又非首脑,她只是其中的一员,帝国的部分与最高权威直接有矛盾,但是如果权限明确,这种矛盾就会减少。伯克关注自由,并希望将自由恩及帝国的全体国民。伯克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松散的联邦,英王是联邦的首脑,议会对帝国其他部分的议会进行监督,和引导,而不是消灭和控制。英国也是帝国其中一个成员,联邦为了共同的利益存在,此外,联邦内各个部分平等,不能牺牲一个部分的利益换去另一个部分的利益。伯克的理论显然是根据英国传统政体的一种再创造。在19世纪的英自治领的成立和今天英联邦维持,都是以这个帝国宪章为思想基础。
伯克显然是对的。大多数殖民地人民只是反对英国对其自由与财产的侵犯,他们也认可殖民地在英国的庇护下,制造业和商业的发展,他们也具有与英国相似的文化认同和与强烈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认同。本杰明·富兰克林曾与伯克交谈,认为他们仅仅是在“自卫”,维护作为英国人的一种传统,就像1688年英国人与詹姆斯王的关系一样,富兰克林认为与英国的分离实际上是对北美殖民地的沉重打击。
萨拉托加战役
伯克对北美殖民地的支持让他得到了一些启蒙思想家,比如潘恩的好感,但是他们的根本观点迥然不同,只是偶然的共同目标让他们站在了一起。
但是很显然,乔治三世已经决心让殖民地感受到宗主国的震怒了。诺斯的苦苦哀求都无法熄灭国王的怒火,更何况在野的辉格党人呢?
六,伯克眼中的英国宪政以及一些政治原则在伯克关于英国宪法的理解中,最引人注目的也许是对英国宪法历史性的强调了。历史,对于英国而言,意味着宪法的传承与积累。英国宪法是久远传承和不断发展所致,而非来自抽象的理论建构。“英国人向来所主张拥有的各种自由权利的做法是,一个祖先所传至我们接受的方法,并亦由我们传之后世。”英国宪法的正当性就来源于这种历史的传承与积累,而这种宪政思想也得到了人们的认可。
伯克将英国宪法成为“约定俗成的宪法”,也就是所谓“古宪法”,“你的国王,你的贵族,你的法官,你的陪审员,都是一切历史悠久之物”。伯克持有的古宪法信念的权威则来源于一份历史的契约。
伯克所讲的历史契约不同于启蒙思想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强调政府对人民的单方面契约,人民可以单方面剥夺政府的权力。而英国宪法的契约则是多方面的契约,国王,贵族,人民通过古老的传统的契约,三方都有各自的权力,三方也有各自的义务。那么只有在三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取消契约。这就是英国社会契约的性质,一份世袭的遗产。英王詹姆斯二世打破了这份契约,威胁到了英国国体,那么他就被迫退位。而辉格党人也根据古老王位继承的顺序,将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请来了英国。英国没有成文宪法,英国宪法是依靠一些重要文件,比如《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外加各种其他政治传统形成。罗伯特·沃波尔成为首相后,内阁和首相就成为了英国重要的政治制度。但是首相的地位在两百年中都没有得到成文法确定。但是首相的权力和地位在历史变迁中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成为了一项悠久的传统,那么这种传统就成为了“宪法”的一部分。所以,英国宪法在传承中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托马斯·潘恩按照启蒙理论,嘲笑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事实证明,这种世代传承的宪法有非常强大的生命力。
英国是一个混合政体,国王,上议院,下议院分别代表着君主,贵族,平民的有机结合。这种混合的结果是三种政体的优点得到保留,同时抑制了各种政治的缺陷。英国人民可以享受民主国家拥有的选举权,推出自己的代表为其发声,保护他们的自由和财产;贵族通过审慎原则,上可以防止国王暴躁,下可以抵制民粹;国王既是国家的权威,也可以通过否决权制止议会的过激行为。三个部分得到了一种有机的平衡。英国宪法认为有责任保护任何一部分在其位置上。而伯克要做的,就是维护光荣革命传承下的政体。
英国上议院
这种政体的稳定性取决于三部分的妥协和自我克制。这极度依赖不同团体的共识和耐受力。一旦轻易损害共识,特别是核心共识,这种制度就会解体。“我们的政治制度建立在一种良好的平衡上,被峭壁环绕,四周都为深不可测的深渊。如果我们把他从危险倾向的一边移开,另一边亦有颠覆它的风险。”因此,伯克以锐利的眼光观察着三方势力,当国王越权时,他主张削减国王的权力。当平民受到激进主义煽动时,他也会站在贵族和国王的一边。
因此,伯克对民众的态度有一些模棱两可。一方面,他要求下议院必须反映民意,即使让一部分民粹进入下议院也可以接受,另一方面,他行为下议院要尽可能保持慎重,需要通过自己的认知判断民众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民众被野心家煽动,反对当前政体,那么站在反民众的的一面也在所不辞。伯克在对布里斯托尔选民的演说的讲到,一个国会议员不仅仅是地区的议员,更是国会的议员,如果地方选民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相悖,那么就应该以国家利益为主,牺牲选区的短期利益或者长远利益。当然正因如此,伯克显然和布里斯托尔选民相处的很不愉快。
伯克认为,英国的自由并非抽象的自由,而是附着在一定的事物上。这种自由有赖于一定的政治体制,由历史的演进而来,它由部落首领分封土地形成的私有制而来,传承至今。就英国的历史而来,自由和赋税问题密不可分。人们必须拥有让渡自己金钱的权力,缴税和缴税的数量都必须有正当性,而英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无论是大宪章还是议会的召开,都看得到赋税的影子。在伯克的时代,北美殖民地要求的自由也与赋税息息相关。
基督教常常与西方政治制度有明显的密切关系,并且人们可以要求借助基督教的权威为国家制度辩护。《圣经》也揭示了许多政治道德标准,在道德教化中起到了很大作用。而在英国,王权与安立甘教息息相关。要维护英国现状,自然也需要维护国教会。
对英国政体的认识也影响到了伯克对改革的态度。任何政治改革都肯引发蝴蝶效应,因此政治改革应该慎重考虑,应当预料到改革的后果。政治改革是将整个社会作为实验对象,一个庞大的群体,“它面临的不是理论而是实践的改革,一个在现实生活产生结果的选择”。这需要一种更为谨慎的态度推进改革。
伯克要求改革需要追求稳定。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有核心的部分,也存在边缘部分。后者的变动对国家体制影响较为轻微,因此可以大刀阔斧改革。而越是核心的部分,改革也越需要保持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如果核心部分发生改动,如果实现了目标还好说,但是如果失败,就会造成极大的政治动乱。
伯克要求政治家能够做到政治审慎。“谨慎的人当涉及政府安全和和平处于危险之中的巨大议题时,是不可能实行一个巨大的决定的”。民众可以偶尔放任自己,政治家需要以更为谨慎的态度对待自身。政治家也有义务调和民众过于狂热的情绪。在伯克眼中,政治世界必然是一个经验的现实世界,特殊性和偶然性充斥着整个政治领域,认识政治与政治实践的依据,只能由政治实践的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得来,而非未经经验检验的抽象理论。因对于任何德行而言,无论是正义还是勇敢,都需要借助审慎,否则正义将被歪曲,勇敢将成为鲁莽,一切美德都会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审慎要求以过去发生的事情作为经验和参考,对现实事物进行判断。当然也必须注意到过往经验的不足。审慎的经验性来源也体现了审慎与习俗的关系,它是人类漫长历史中自然形成的结果,它本身就是人类集体智慧的体现。审慎可以弥补理性理论的不足,满足实践的需要。审慎脱离了自我主义与利己主义的限制,拥有了个体的主观内心世界,个体与他人交往的社会公共领域以及人类普遍福祉三个维度的伦理意义。“履行着一种造福邦国和繁荣人类生活的执行功能,在协调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同时引导其他诸种德性之施用。”因而成为了伯克眼中的“万德之中第一美德”。也正是处于审慎,伯克始终认为,把所有东西都交给未经检验过的思辨任其摆布,把珍贵的公共利益抛给漏洞百出的理论”不是一个明智的行为。
七,传统和自由的碰撞:伯克与启蒙思想一般认为,伯克的观点和启蒙思想背道而驰。但是作为那个时代的人,伯克也会受到启蒙思潮的影响。
有一种说法认为,伯克是孟德斯鸠在英国最伟大的信徒。但是,关于二者之间的思想关系在这种泛泛之论之外,并没有更多的讨论。学界对孟德斯鸠和英国的关系的研究虽不乏其人,但对孟德斯鸠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孟德斯鸠思想形成的英国渊源上,也就是孟德斯鸠在英国看到了什么,而不是孟德斯鸠对英国有什么影响;伯克思想的研究者则似乎更愿意探讨他与卢梭之间的思想联系,这也许和伯克晚年讨论法国革命有关。事实上,英国不仅给了孟德斯鸠以极大的灵感,同时孟德斯鸠也因之而成为英国政治思想演进中的一个关键角色,其对英国政制的观察和理解,甚至成为英国政制本身的一部分。而就与伯克的关系而言,伯克对英国宪法的理解,相当程度上是受到了孟德斯鸠的启发。孟德斯鸠对英国政制的观察与评论无疑在18世纪根为流行,这当然是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的确反映了英国政制的实际运作。自其于1765年正式步人英国政治以来,伯克自身的政治经验不得不使他客观地面对英国宪法,在权力分立与制衡、帝国等众多宪法问题上,伯克可以说取资于孟德斯鸠之处甚多,尤其是其经验的历史的方法,但现实的情境又迫使他不得不对孟德斯鸠的看法加以修正,从而为英国宪法在19世纪的进步发展作了最为关键的准备
而伯克不认同洛克,但是作为一位“老辉格党人”,伯克在为自己的观点寻找论据时,常常引用安妮女王和威廉三世时期的辉格党人观点,那时候的很多政治家的观点也与洛克的理论有很多相似处。而他多多少少会受到一些影响。最典型的例子是,伯克不认可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但是他的确认可英国政治社会的契约属性。
前文已提到,启蒙思想家试图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政治社会。霍布斯通过他的推算认为,个人在具体的能力是有所差异,但是总量相对平等。这种个人能力的相对平等也成为了霍布斯自然状态的原始条件,霍布斯将传统的政治单位,家庭,细化成了个人,国家就是“大家相互订立契约而成的”。
近代契约论的构成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特点,他们认为,人都是理性的,霍布斯认为理性一个的表现就是希望自己的收益最大化,他们只会将所有事物放在绝对公平的尺度做衡量,做出最有利的选择。而在卢梭眼中,个人只拥有两种特性。理性和趋利避害的本性。习俗,传统,恐惧,克制,善良,怜悯,和人类所有的本性,都被他们忽略了。在启蒙思想家眼里,构成社会的每个人都是同质化的,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只会随着人数量的多少,出现量的变化,而非质的变化。所以在一些启蒙思想家还有一些经济学家看来,一个人只不过是统计数据上几十万或者几百万分之一,一个冷冰冰的数字,而不是一个有情感,有悲欢,需要食物,住房,来维持温饱,维持生存的个人。
对社会契约论者而言,国家也仅仅是一种契约产生的工具,不存在什么道德追求,情怀,不具备神圣性。国家仅仅是一种工具,处理人的外在事物,不关心人的内在想法。它只需要“对内谋求和平,对外抵御外敌”。另一方面,作为工具,她本不需要存在任何偏向性。但是个人却可以通过选举取得使用这一工具的资格,从而操控它。这一切都与伯克对国家的看法,国家应该是历史,传统习俗,道德,情感的共同体,截然不同。
本文的其他章中节散落着伯克对许多对启蒙思想的其他批判,在这里就不赘述了。不过,伯克对老辉格党洛克,法国的孟德斯鸠,伏尔泰都较为温和,唯独对卢梭大加鞭挞。前文提到,伯克对卢梭的治学风格就非常不满,认为他在阁楼中通过自我反思就是空中楼阁,他的所谓反思并不和实际政治社会获得的经验一样,具有可行性。伯克对卢梭的反思本身也不屑一顾。他认为卢梭的反思严重违反道德,一个人应该将自己的善作为自己名声的根本,但是卢梭却当众在《忏悔录》中谈论自己的缺陷和恶行,而卢梭这么做的原因则是为了赢取名声,满足自己的虚荣。卢梭可以同情穷人,但是他不应该鼓励这些人抢劫其他人用劳动换来的财富。伯克对卢梭的“浪漫主义”也深恶痛绝,他为了追求所谓自由爱情,鼓励私通,勾搭别人的妻子,引诱心智未熟的少女,提畅“不讲风度”的爱,破坏保守主义者最珍视的东西,家庭,无论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他认为卢梭到处勾搭女孩子,玩腻了就弃之如敝履。他对自己的子女不负责,对父母恶言相向,破坏了最基本的道德。卢梭曾经流亡英国,伯克的好友边沁收留了卢梭,但是卢梭却对边沁恶言相向,这也让卢梭的形象愈发糟糕。
卢梭
伯克对卢梭的总结是:“你们的主子把这种新发明的美德奉为教义,这让他们的道德英雄为表达自己的普世之爱,不断消耗者他的花言巧语,他的心却无法守作一丝寻常的父母之爱。怀有对全人类的爱,却对与他有交往的每一个人缺少同情,构成了那种新哲学的特点。他们这位虚荣的大英雄,坚持反社会的独立精神,拒绝对普通劳动的公平出价,否定富人给予天才、给授受双方都带来荣誉的捐赠;然后把他的清贫作为犯罪的借口。他向与他几乎毫无关系的人释放柔情,然后他抛弃已让自己腻烦的恋情,把子女送进育婴堂,就像扔掉垃圾粪便一样,没有一丝痛苦。熊尚且能呵护和养育自己的幼崽,但熊不是哲学家。虚荣从颠覆我们的自然感情找到自己的价值。有成千上万的人赞赏这位伤感的作家,而在他自己的家乡,却没有人知晓这位“深情”的父亲。”
卢梭本人的道德一塌糊涂,而他创造的哲学也将道德排除在外。卢梭希望他的理论能够得到实践,但是伯克认为,政治改革和革命涉及成百上千万人,应该慎之又慎。这种未经检验的学说如果盲目在社会中推行,如果失败,将很难走回头路,灾难也很难制止。伯克并不认为理性是完全错误的,他认为理性有其必要性,伯克要制止的是对理性的滥用。美国建立在理性基础上,但是美国在使用理性进行创造的同时,也留下了他们从英国带来的诸多传统,并没有将旧事物一杆子打死。伯克认为,在进行自然科学研究时,可以在实验室做成百上千次实验,不断推倒重来,但是在人类社会中,不能施以这种轻率的实验,以数百万人的幸福和生命来证明几个文人的正确性。1789年,路易十六发现,理性将推倒他的国家,然后在废墟上重建一个新的理性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