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懂事的,我记得从我懂事起就喜欢上了除我爸之外的男人,这个男人很帅,唱歌很好听。
记得那时买了他很多的海报,还有他封面的书,把海报贴在自己睡觉的卧室里,把有他封面的书放在枕头底下。
从那时起喜欢到现在,他成了我心中的经典。他现在满脸皱纹,慢慢地老去,但我依然喜欢他,这个男人就是刘德华。
喜欢他很多年,那几年里是唯一的,没有再喜欢过其他男人。
后来我看到了戴安娜,戴安娜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公众人物,因为喜欢她,所以喜欢上了她的大儿子。
那时的威廉还没有秃顶,一头乌黑的头发,有颜色的眼睛,高挺的鼻子,真的很迷人。
那个时候只要关于戴安娜和她儿子威廉的信息,我都会收集成册,每每都要去翻看。
当时喜欢的那个痴迷,年少时还立志过一定要嫁给他,做他的王妃。
后来威廉有了他的王妃,最终我的那个立志也只是成为了我自己的幻想。
不过看着他幸福也挺好的,现在的威廉已秃顶,但喜欢他的心依然没有变,只要看到他和他母亲和弟弟的信息,我还是会点进去看。因为那是我喜欢的女人和她的儿子。
再后来,另一个可爱的小绵羊闯入了我的视线,他的音乐我听不懂,但喜欢他的跳舞,他在舞台上的魅力直击我胸怀。
让我的心“砰砰砰”地乱跳,这又让我有了心动的感觉,好想拥有一个这样的男友。
萌萌呆呆的感觉,执着自己的事业和梦想,很是我的菜。
这个男人不说名字,也猜到是谁了吧?那就是归国四子之一的张艺兴啦。
我的第一本小说里的男主角之一我贴上了他的头像。
再再后来,那个永远在三界上班的帝君俘获我的芳心,跟别人抢老婆永远都抢不过人家,但感情从未少付出过,虐心。
小小的酒窝,一笑倾倒众人,也包括我在内。
我想约他去爬山,不知道他会不会赴约?我想与他携手一起去守护三界,不知道他愿不愿意?
哎,他的意愿不知道,但在我的第一本小说里男主角之一我贴上了他的头像。
在小说的后来,也完成了他的心愿,喝酒、豪车、逛街、谈谈恋爱等等都给他安排上了,还抢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
这个男人的名字,大家也猜到是谁了吧?那就是永远的痴情男二号,永远守护三界,操心三界的刘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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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再再后来,我和我家大少爷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正确地来说,是我家大少爷喜欢在先。
在一次聊天中,我家大少爷说很喜欢杨洋。后来我也查了杨洋的资料,一样的帅气。
要正好那时《元气满满的哥哥》这个综艺上线,看着里面杨洋,确实越来越喜欢。
虽然喜欢但不是很深情,因为这是我大少爷喜欢的,我得要有分寸感。
同样,我喜欢的男人都要出现在我的第一本小说里,男主角之一我也贴上了他的头像。
回头看看自己,还真的是花心,居然喜欢上好几个男人。不过还好,喜欢归喜欢,但还算是比较理智。
我的喜欢不给他们带去困扰,也不给自己带来困扰。因为我最爱的还是我家的两个小男孩。
可以喜欢很多人,但不要爱很多人。
可以有心动的感觉,但要知道自己的分量,不要过度的痴迷和幻想。
我就这么花心,喜欢上了这么多男生,不要怪我。
他们我注定不能拥有,但我可以欣赏,这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