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纪纲,犹树之根柢,根柢不固,则枝叶摇落。今观华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秉公执法,振肃纪纲,犹如春日之阳,普照万物,使贪腐之徒无所遁形。自年初至九月,全国纪检监察之机关,立案查办者,竟达六十四万二千余件,其中省部级至乡科级,各级官员皆有涉焉。尤可骇者,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之立案者,竟有七万七千人之众,较之于去年全年之六万一千人,增长之势,可见一斑。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者,乃乡间之要职,亦百姓之父母官也。然观其腐败之行,或吃拿卡要,或雁过拔毛,或虚报冒领,或贪污侵占,或截留挪用,或优亲厚友,种种恶行,皆直接损害百姓之利益,令民怨沸腾。如山西省右玉县威远镇原玉成庄村村委会主任冯魁,竟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扶贫资金二十余万,又擅自将其好友申报为农村低保户,致使国家之财,落入私囊。又如山西省浑源县下韩村乡花疃村原党支部书记范振茂,伙同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五十余万,其中二十万占为己有。此类事件,不胜枚举,皆令人痛心疾首。
然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纪检监察之机关,秉持正义,严惩不贷。冯魁、范振茂之徒,皆已受到应有之惩罚,或开除党籍,或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此乃国家之威,亦百姓之福也。
惩治贪腐,非一日之功。须得完善监督体系,优化机构设置。有专家建言,宜于村一级设纪检监察之机构,实行融入式监督,将监督力量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如此,则贪腐之徒,无所遁形,百姓之利益,得以保全。
又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之举措,皆以百姓之心为心,以百姓之利为利。如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之腐败行为。此乃国家之大道,亦百姓之望也。
吾辈当知,贪腐之害,猛于虎狼。唯有振肃纪纲,清风扬于闾阎,方能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愿吾华夏,纪纲永固,清风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