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不好就对别人投毒,害人终害己

微言微评 2025-01-14 18:56:08

同行是冤家,这种说法一点不假。

日前,重庆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内,一处水池里的观赏鱼,一夜之间突然大量死亡,铺满了整个水池。

没办法,只能辛苦环卫工作人员,他们把打捞起的死鱼进行处理。现场经过清点发现,岸边已堆放了大约三十个装满死鱼的编织袋。

对于这么多死鱼,不少市民表示可惜。要知道,这个鱼池中的观光鱼群,栖息近十年,已成为市民们眼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至于原因,有人推测是天气问题,有人说是鱼儿生病了。还有人表示,是不是有人故意投毒?

虽然是寒冬季节,但重庆的气温应该还不是特别冷,估计还达不到结冰程度。在这种情况下,鱼儿的生存,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要说是鱼儿生病了,也有可能。不过,鱼儿生病,只会导致相继死亡,不可能同时大面积地死去。

天气和生病的原因排除后,那只有投毒的可能性比较大。

当地警方对这件事也相当的重视,立刻展开了缜密的调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鱼儿果然是被人投毒了。

投毒人是48岁的李姓男子,其作案动机很简单。他也经营着观赏鱼,但不知道什么原因,生意相对惨淡。

于是,他内心开始升起不满,准备想办法去祸害人。最终,他把用剩的蔬菜杀虫剂倒入鱼池,造成观赏鱼大量死亡。

他自认为事情做得挺巧妙,能轻松地瞒天过海。殊不知,警察绝对不是吃干饭的,把他的违法行为给掌握得一清二楚。

现在好了,鱼死了,他也被警方带走了。接下来,会得到严厉的惩罚。

或许有人认为,能有多大的事,不就是死了点鱼吗?进去待几天,再进行必要的赔偿,万事大吉。

非得这么理解,只能说,想得太简单了。他摊上大事了。

众所周知,观赏鱼的价格相对比较高。一下子毒死这么多的鱼,绝非小数字。性质彻底转变,已经不是单靠赔偿就能轻松化解。

最关键的是,他的行为可能涉及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确定投放的毒物对人类同样有害,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毕竟,他的投毒地点为公共水域,有可能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麻烦更大。

到了这个地步,李姓男子现在肯定很后悔。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不作死,就不会死。落得这样的下场,都是他自己干出来的,和别人没有毛线关系。

同行不同利,这是生意场上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想把生意做好,不能依靠坑蒙拐骗,甚至采取欺压和祸害对方的方法。

而是要从自身找出不足之处,然后进行认真的整改。再说句不好听的,提升服务态度,价格上可以打折,都行。

实在经营不下去,转让出去就是。千万别不相信,有时候,你真的不适合这个行业。

常言说得好,树挪死,人挪活。何必非得干这种不道义的事呢?人家还会东山再起,你呢,却只能进监狱。

害人终害己,这话绝非空穴来风。(文/孙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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