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条人命、潜逃23年,说劳荣枝是狡猾的“女魔头”一点也不为过,为何知名律师、名导演、证人、普通网友都在为保她一命而不断发声和努力,反观没有命案只有“小打小闹”的唐山打人案主犯陈继志却沦为了众矢之的无人怜悯。这是否也说明了,刑事案件的审判并不完全是一个以结果为导向的过程,“证据”永远是绕不开的主旋律。
律师说:如果对劳荣枝执行死刑,就是违背司法伦理和人类基本道德。
导演说:如果对劳荣枝执行死刑,就是对法律的嘲弄。
证人说:我有证据证明劳荣枝就是被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的。
网友说:如果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处死劳荣枝,对我们也是一种威胁。
争来辩去无非就是一个“证据”,大众认为,“事实”清楚就应该果断判罚并执行。律师认为,“事实”不清楚就不能盲目下结论动用极刑。
大众眼中的事实就是法子英和劳荣枝合谋制造了7条人命的惊天惨案,律师眼中的事实就是劳荣枝是主动行为和被胁迫行为。
从情感上来说,大众和律师都认为劳荣枝有罪。从刑事案件审理的角度来看,证据确凿是最基本的审判依据,这个东西不随舆论等外在事物的变化而变化,证据是永恒的,不会改变。
就像我们在对待刑满释放人员的态度上,当他们在犯案的时候,恨不得让他们都以命相抵,但在他们接受劳教之后,又希望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去歧视他们。
可证据并不会像情感一样飘忽不定可随意摇摆,证据就是对一个人庭审阶段“贴标签”的过程,只不过这个标签关系到每一个被告人的命运。
劳荣枝到底冤不冤?死刑对她来说公不公平?为什么这么多人力挺她?要说劳荣枝到底冤不冤,其实还要看她究竟都做了些什么事,他在这些事当中充当了怎样的角色,他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他是主动还是被动的。
有关于他刚开始和法子英离开江西的说法不一,家属说他们是去做生意的,也有说法子英是因为刚出狱一年又抢劫,所以带着劳荣枝一起逃亡的。
这一点其实非常关键,绝大多数的人都特别在意他之后与那几条人命之间的关系,其实他选择放弃事业和家庭,和法子英离开时,是否了解法子英的过去和现状有很大的关系。
根据家属的透露,法子英在当地的名声非常不好,就是一个社会混混的形象,而且还蹲过大牢。
当初家人拒绝劳荣枝跟随法子英一起外出也是基于这个原因,相信家属肯定和劳荣枝说过法子英的相关情况。
据此可以判断,劳荣枝在跟随法子英外出之前,对于法子英的一些不好的过往和现状应该是知情的。
虽然有爱屋及乌一说,但爱并不代表可以包容一切,对于正常人来说,大自己将近十岁且长得又丑又有非常不光彩的历史,这样的人即使心动也会敬而远之。
为什么劳荣枝竟然看上这样一个似乎永远不可能有交集的人?或许与那个年代兴起的香港古惑仔电影有关,很多年轻人对此都比较痴迷。
这一阶段的劳荣枝的想法非常关键,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根本无法确定他的真情实感,但根据已有的表现来看,基本上可以推断,劳荣枝绝对不像他所说的,他的内心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能够看上法子英这么一个奇葩,只能说外表柔弱的劳荣枝,骨子里的“叛逆”早已蠢蠢欲动,就差一个引线引燃了。
由于法子英在1999年就被执行了死刑,他也没有交代劳荣枝的任何犯罪事实,抓到劳荣枝已经是20多年后的事了,当初的很多事儿都已无迹可寻。
在他们制造的这么多起案件中,只有一对夫妻侥幸活了下来,据说他们拒绝露面,或许并不是不想指认,或许是心理阴影很大,唯有小木匠的妻子还露过面表达过想法。
当她知道劳荣枝的现状之后,也知道他没什么钱,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指望他赔什么钱,就想让他早日为惨死的小木匠讨回公道。
而有关于小纸条的内容,也是小木匠妻子透露的,这其实是一个非常难得且重要的物证,法院认定这是劳荣枝所写,辩护律师则找专家鉴定非其所写,也有传闻说劳荣枝这么多年来更改了字迹。
之所以这张小纸条如此受外界关注,也是因为这是本案为数不多也可以说是唯一的有关于现场的物证,价值非常大。
本案的痛点就是物证和现场痕迹少,也可以说几乎没有,除了这个小纸条。
但在这几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中,劳荣枝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做陪侍女郎,物色受害者,引诱受害者,参与捆绑,看管受害者等。
从这些角色中来看,劳荣枝其实并非都要被胁迫才能去完成这些事情。尤其是做陪侍女郎物色受害者时,这个过程她完全可以有主观性为主导。
看他在这个过程中,以及在逃亡的时候还对这份工作情有独钟,可见他是非常乐意做这件事的,她是非常享受这份工作的,又何来精神控制和胁迫一说?
在劳荣枝和法子英做的这几起案子中,大多数都是通过劳荣枝做陪侍女郎引诱受害人得逞的,物色和引诱的过程也是杀人过程的一部分,判她死刑冤吗?
为什么这么多人为她“申冤”?劳荣枝案也最大的不同就是犯罪物证少,口述证据较多,推理性的证据材料占了主导,但这也并不是最大的问题。
劳荣枝在一审期间基本都交代了,很多细节上的东西她也供述或指认了,况且法子英之前交代了很多,拿两人口供比对也并不难还原真相。
否则吴丹红律师也不会说,要是劳荣枝一审期间什么也不说的话,这个案子就没法定下来。
吴丹红律师的这番言论让很多人对其本人有了很大的看法,按照他的说法,犯了罪死不交代就能逃脱惩罚?这不是在教唆别人抵抗法律抵抗审讯吗?
实则不然,因为这里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吴律师作为国内刑事案件辩论专家。同时也是主攻证据学的大学教授,他完全是从证据学角度看这件事。
劳荣枝的犯罪事实无可辩驳,关键是死与不死的问题。劳荣枝在一审期间以一种一心寻死的态度去供述,在很多事实还原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有程度上的夸大或虚构。
吴律师就说过,当一个人一心求死时,尤其是劳荣枝再一审时,很多关于案件的事实,无论是有的还是没的都会往自己身上说,她既然说出口了,卷宗也就会记录下来,由于细节根本无法查询,她的话就有非常高的价值。
所以一审的结果并不意外,吴律师也不能改变什么,如果他在一审的时候就介入了,估计劳荣枝案现在也会是另一番景色。
事已至此,吴律师在结合劳荣枝的其他说法以及身上的伤情,再结合他对劳荣枝和法子英的了解,以及他在刑事案件中的经验,所以才给出了劳荣枝被精神控制和胁迫的合理质疑。
吴律师辩的是证据的“可疑性”,因为劳荣枝自己提出自己是被胁迫的,也有伤势为证,也有一些关于堕胎、强行发生关系等事实为辅助,但法院不采纳,又无法排除这些合理质疑。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当一种情况可能给当事人的判罚带来比较大的改变时,律师自然要去辩护和争取,这是本职工作。
说到底,吴律师等辩护律师并非单纯帮助劳荣枝,他们是对“证据”完美性的追求,是对死刑判罚的敬畏,这不是儿戏,如果因为他们工作不到位,让一个在法理上不该死的人死掉了,这对于律师来说是最不能容忍的。
作为知名导演,夏钢居然也长篇大论地为劳荣枝案上书最高院。这里面主要是夏导演对二审期间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质疑。
其实对于他所上书的材料的内容没必要太过于专注,因为对于一审和二审的整个过程,辩护律师团队肯定会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认定,律师们提出的质疑更加专业,其他人员无非也就是表达一个态度。
但一个导演不好好的去导戏,却要掺和进这件事,而且还提出了很多专业上的问题,这其实就说明了一个态度问题,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他也认为这个案件有疑点,表达出这层意思就足够了。
夏导演其实是对于自己对本事件的判断的一个执着,他或许是想证明他不仅会导戏,还对法学有研究。
其实劳荣枝案最关键的人物就是这个证人,律师团队能够做的就是从证据专业性上,找到漏洞和破绽,这一方面是他们的专业体现,也是他们的价值体现。
但找到漏洞之后,如何去证实自己的质疑才是关键。劳荣枝说她是被胁迫的,律师也认为她是被精神控制的,可证据呢?这个时候就体现证人的价值了。
证人曹某为何要作证,他自己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在他看来,他认为他的证词可以证明劳荣枝是被胁迫的,所以要是他不说的话,他会觉得良心不安。
如此看来,证人其实也并不是为了单纯地想要保劳荣枝一命,而是对于自己这种“见死不救”的煎熬,其实对于任何人来说,当自己有机会挽救他人的时候,其实内心都会泛起涟漪。
证人的证词对于本案究竟有何影响?从辩护律师如此在意他未被允许出庭的这个举动来看,些证词在律师看来应该还是有比较重要的价值。
御姐也了解过这些证词的主要内容,其实就是和法子英有一些关联性的人,他们平时聊起过法子英,而且这些人平时也做了一些和法子英相同的事情,比方说如何控制女人,如何靠女人为自己赚钱,如何强奸和殴打女人。
当证人听到劳荣枝的故事之后,在他的潜意识当中,发现发生在劳荣枝身上的事儿,居然和他亲耳所闻亲眼所见的那几个法子英的小兄弟做的事情一模一样。
而且那些小兄弟也亲口所说,这些都是跟着法子英学的,所以这让他笃定,劳荣枝也像那几个小兄弟身边的女孩儿一样,是被精神控制和胁迫的。
现在就要看最高院如何认定这件事,如果单纯的从证人所提到的这些证词来看,假设他们都是真的,能否证明劳荣枝同样也是受害者?
对于普通人来说,真的不知道在法律定义之下,二者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关联性,如果从逻辑上来说,这肯定是行得通的,毕竟徒弟学师父,师父肯定是那么做的徒弟才会去学。
现在看来,最高法院复核死刑的关键就是江西高院提供的证据和证人的证词。
从某些网友的观点来看,他们也非常看重证据的完整性,毕竟是死刑,稍有差池就追悔莫及。
目前是院方不承认劳荣枝是被胁迫的,劳荣枝说自己是被胁迫的,究竟听谁的?就要看双方拿出的证据谁更靠谱,谁更有说服力,但网友的看法还有其他一层意思。
有不少网友之所以关注劳荣枝的死刑是否合理,其实也是从自身角度来考虑,大家潜意识里担心自己被冤枉,所以追求真相才成为大家的选择,并非单纯为了劳荣枝。
同样是热点事件,为何当初在唐山打人事件期间,没有看到一个人为陈继志申冤,甚至连他的妻子都有极力和他划清界限,陈继志可没杀人啊。
对于一个靠着坑蒙拐骗混日子的陈继志,看到他暴力殴打他人之后,很多人都希望他被判死刑,最终却只领到了24年的有期徒刑,难怪他本人欣然接受。
对于像陈继志这样的人,人人喊打,甚至都没有律师为他辩护。对于像劳荣枝这样的女魔头却有不少人力挺,还有“最强辩论天团”压阵,为什么呢!
原因只有一个,陈继志打人事件,事实清楚(监控),证据确凿(监控、伤情鉴定报告),各方都没有疑问。
而劳荣枝案的事实又是什么?有监控吗?靠的是劳荣枝的口供。证据确凿吗?有监控吗?有证人吗?有重要物证吗?
疑问多了之后,必然会产生质疑,这是必然的,就像大家质疑胡鑫宇自杀结果一样,疑问太多,外界就不可能统一观点,即使劳荣枝身背7条人命,也要斟酌。
其实很多事件之所以能够成为热点事件,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有多么严重,像在刑事案件中,那些极端犯罪的案件也有不少,但很难引起外界的极大关注。
之所以会引起外界的极大关注,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案件本身有诸多疑点,二是案件前期传出各种谣言。
劳荣枝案件随着法子英20多年前被判决之后,随着案发现场已无迹可循之后,本应该清晰明了的案件,额外变得出现了一些关键的疑点。
与其说劳荣枝冤不冤,不如说如何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事件不可能回到20多年前,造成如今的局面,所有人也都必须一起面对。
劳荣芝必须死刑立即枪决!
死有余辜的罪犯动不动就重审延期……无数冤案悬案却不立案无人管……
律师及某某们为出名也是拼了,连续杀7人都是胁迫?如被胁迫,这期间她不是有很多逃跑的机会吗?如被胁迫,法子英最后为什么要保她?
有人证明劳荣枝被胁迫的,那我带证明陈继志也是被人胁迫的,都信吗?
推理也是依靠相关的间接证据进行的!一系列的案子,七个冤魂,判死刑没问题!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两个人臭味相同才能走到一起.
死刑立即执行,都是解释
这些都不死张扣扣算怎么回事!
你还别说。看陈和劳真是天生一对。
老婆钩鱼钩鱼,然后老公煮鱼,鱼是怎么死的。一个道理,有什么争论的。!!
劳荣枝死一万次不过份。这种人喳不死。天地难容。这种人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性。如不死影影极坏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只要你没监控没视频,死不认罪,谁拿你都没办法!!!行啊,这法律学得好啊
你和吴丹红无法天一样,不要脸,上唇顶天,下唇顶地 ———没皮了
魔子魔孙们蠢蠢欲动,企图营救女魔头。正道的封印正经受考验
我感觉不应该枪决劳荣枝,因为我很喜欢她,就这么简单。
同病相怜,无底线!
被胁迫的理由充不充分,那要看法院判决的结果?
该死
秦桧都能翻案,其他就毛毛雨了。
挺的是依法办事,不是瞎喷……。[呲牙笑][呲牙笑]
没有人性女人凶神恶煞,杀七人还有出名律师辩护,有没有考虑到受害者家属难过日子!
劳是悲剧!比潘金莲还悲的人物,法能比西门的富与势吗?正因为悲才揭示了人性,也因为本能来阐释伦理……
没有证据,何故杀人
这个杀人魔现在到底是什么办的?
俗话说宁做杀人犯,不当性骚扰小流氓
没人挺她,都是他们家找的人在混淆视听
当劳想自保时法不傻,他需要他亲手杀人,
和那个轮船捕鱼案件一个道理,只要你活着必须是死刑。为什么你能活,可别人都死了。那个轮船上的人回来不是全死刑吗,从被胁迫到一起犯案就是选择换一个死法,要么被杀要么被崩。只是时间问题
江西劳桥声真正的大能量
推理不等于事实。
第三条人命,被玩人,,赎金,交钱想套人,
劳根本不能阻止杀人,法怕二人告状,
如果想死,就不会逃亡二十多年,还整容,被抓捕到了,她也知道自己犯下罪必死无凝了。拒绝家属聘请律师,良心发现,把自己所犯的罪如实招供。
陈继志案件,靠网络助力,噪!
二十年前抓住,老早毙了
还是证据链不严密,不完整,法律不完善!
东发,站在同一阵营,才能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