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曾经很流行的一句话,很有大道理:“人的身体最早是为了一天之内走40公里去追杀剑齿虎而构造的,并不是让你整天在电脑前坐着不动! ”
早在原始社会,一群成年人类,拿着削尖了的木棍,在自然界就是无敌的存在,就能横扫一切。
人类在发明长矛和弓箭之前,是比较菜的,稍微大一点的动物都干不过,但是有了矛和弓箭以后,连猛犸象和剑齿虎都可以随意猎杀了。
人类有智慧,发达的大脑,复杂的语言,强大的组织能力,灵活的肢体,超强的耐力,锐利的砍刺工具,再加上弓箭,体型庞大迅猛的虎豹熊,也是渣渣。
再加上人类是地球上最有耐力的哺乳动物。人类经常采取的狩猎方式就是紧跟追猎物,长途奔跑,累死它们。
例如人类的冲刺跑速度,最快也只有10米/秒,比其他动物差远了,战马和猎犬的奔跑速度都达到20米/秒以上。但是,人类长距离慢跑的速度,可以达到5米/秒以上,这要比任何四足动物的慢跑速度还要快。例如战马,让战马短途冲锋没有问题,但要让战马连续跑个几小时,基本得残废。
人类具有的惊人的长跑能力,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人类可能在大约两百万年前进化出了长跑的能力,目的是追逐猎物。主要原因是人类具有无与伦比的散热和排汗系统。
从进化论角度看,人类的体毛退化,变成裸猿,就是为了适应长途追逐狩猎时身体散热的需要,大型食肉动物都只能短途冲刺捕猎。有汗腺无厚毛皮覆盖的哺乳动物,玩死那些没汗腺的。因此人类才是地球上最强大的肉食动物。
能够使用猎杀工具,能够长时间的长途运动,是人类的重要优势,而大型哺乳动物都是短距离冲刺,例如猎豹之类的动物都属于短跑运动员,只适合短距离冲刺,长途奔跑能力比人类差远了。
也正是人类拥有的这些优势,我们才能两次走出非洲,能够大范围迁徙,最后统治了整个地球。
一句话总结,跑长途,四缸水冷发动机要好过12缸无冷却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