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仪曾经登上CCTV,2017年的法治人物评选,她在法治方面可谓是成绩显著,其中包括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更是广东的优秀干警,先进个人!可没想到,一辆电瓶车,就把陈海仪女士的声誉蒙上了灰尘,甚至被很多网友们拉黑嘲讽。
因为她的“电车新规”,无法让老百姓接受,广东都开始抓了。从7月一号开始,广东的网友叫苦连天,睡一觉起来电车不见了,打一场球回来电车被交警拖走了。
有外卖员的电动车没收了,选择踩自行车出来送餐。
也有的外卖员怕送餐过程,车子被没收了,选择扛起车子,寸不离身。
这些都是我们底层的人民写真照,这些都是和陈海仪的“新规”提议格格不入,然而陈海仪女士的提议具体是什么?
怎么就惹众怒了呢?
第一,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陈海仪女士表示,其实我时候在做了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得出了结论,加大处罚的力度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而是为了保护大家的生命安全而处罚。
网友留言:处罚没有问题,问题是电瓶车拖走了,我去哪里领取?要不要花钱赎回来?要是不赎回来,电瓶车拖到电车坟场,就这么给浪费了?车坟场都放不下了也不给我们骑啊?这不是资源浪费吗?
对于这一次,陈女士似乎没有考虑到。
第二,陈女士提出:“无论年纪多大的人,多要进行培训和规范管理。”这一句代表着,50,60岁的老人是不是也需要去参加培训?
一来参加了培训去什么部门?部门收费吗?实际的情况是老人家出名比较少,但电瓶车却帮了大忙,而且老人的电瓶车都是很慢的,如此要求培训老实人符合实际情况吗?
第三,就是考证了。考证需要多少钱?去哪里考证?交警部队有这样的部门吗?
其实考证方面,和考驾驶证差不多的性质,但是电动车简单容易上手,一学就会,根本不需要把时间和精力,以及其他部门的资源浪费在这里。
因此,要规范的应该是“驾驶电车”的行为,普及电车上路的“交规法则知识”,只要大家遵守了规则,电车有证无证都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
第四,陈女士建议戴头盔,不合格的头盔不能上路。这一点没有异议,但是你们能不能管管头盔生产厂家?既然不是3C类型的合格头盔,为什么还让他们卖?为什么还放上了市场抗开电瓶车的人?
第五,陈女士建议,加大处罚力度,还要扣分!究竟是扣多少分?扣了多少分不能上路?你不能说被交警拖走了电车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一辆电车2500元,交警拖一次交三五百才能要回来,谁还愿意去要这破车,一月拖几次几千元就没了。
首先,陈海仪女士的建议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谁赞成?谁反对?
根据2022年的数据,车祸死亡人数高达6万,平均每天大约170个人因此去世的,电车引起的车祸确实不少,我们能够理解陈女士的担心。
因此我建议,陈女士你不得开汽车上班,骑电动车上班3个月体验一下百姓的生活,看看电动车对百姓有多么重要,也可以观察老人需不需要考证!
第二,陈女士应该结婚生子了,25时速的电车只能搭载12岁以下的孩子,要是你得孩子13岁,你开电车怎么去接她?难道换一辆?老百姓口袋没几个钱,又要增加一笔开支,穷人更穷人。
第三,让你家里的老人去考证,因为没有参与就没有发言权,如果老人家觉得有必须,我们也可以参考你的建议,总之一切从实际出发。
电瓶车是穷人的工具,也是活命的工具,为什么要从法律上对它过不去?广州这种大城市都受不了,莫说小县城了,没有红绿灯,菜市场就在10分钟电车的路程里,难道也要走路去啊?
小编想说!
群众也不是针对陈女士,更不是不明事理,也能理解你提出议案的苦中,但是“书面建议”和“现实情况”格格不入,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群众是坚决支持“规范”电车交规的,但前提是不影响老百姓生活,这才是以人为本,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车,搞得那么复杂,浪费资源和人力不说,老百姓哪有心情跟你考证?小城镇连红绿灯都没有!
我建议陈女士你继续改提议!
改到群众满意为止,一天不满意就不能定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群众参与修改提议,而不是你说了算,这样也避免你被黑。
根源不在于电车,而是在于驾驶的人!
搞定了人,就搞定了车,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