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想到
超市的陶盆会突然炸裂
孩子多处受伤…”
近日
发生在某超市的一起案例
引起关注
昆山法院判了!
突然炸裂!有孩子受伤,昆山判了
众所周知
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
确实方便了很多家庭
可如果在超市的母婴室
发生意外导致孩子受伤
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近日
江苏城市频道
报道了由昆山人民法院
审理的一起案例
超市母婴室台面陶盆突然炸裂
造成年仅10个月大的宝宝
多处受伤…
2022年8月的一个晚上,年仅10个月大的婴儿姚宝宝由家人带至某超市购物,期间妈妈抱其至母婴室的台子上准备更换“尿不湿”,谁料母婴间的陶瓷台盆突然炸裂,导致姚宝宝摔到地上,手背、臀部等多处受伤。
还在穿在尿不湿的小孩
手上、屁股上…多处被划伤
看着就让人心疼
爸爸和家人赶紧喊来工作人员要求帮忙紧急处理,但该超市无任何医疗急救包扎用品,其家人无奈只能赶紧带姚宝宝赶往医院救治。后姚宝宝经医院缝针、输液、换药等一系列的治疗后,伤口逐渐愈合,共计产生医疗费4300余元。为了维护姚宝宝的权益,其妈妈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至昆山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4913.06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等各项费用共计17971元。
事后
王女士将超市起诉到了法院
庭审过程中
双方各执一词
孩子父母认为,商超作为公共场所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是商超认为,此案件是一个侵权的责任,应该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来进行责任承担。
昆山法院审理后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姚宝宝在母婴室更换“尿不湿”时,因台盆炸裂导致手部及臀部裂伤并多处缝合,某超市作为大型商超的经营者、母婴室的管理者,应当负直接的、全部的赔偿责任,且某超市并无证据证明姚宝宝的妈妈在使用母婴室过程中存在任何过错,故对其要求按责任比例认定侵权责任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
法院判决某超市
赔偿姚宝宝全部医疗费、交通费等
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话说回来
大型商场作为亲子
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
应当配备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但也不能忽视
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
确保其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母婴设施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样才能确保母婴设施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为大家提供舒适、贴心、安全的服务
让每一位母亲和宝宝
都能享受到温馨、安全的购物环境
昆山论坛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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