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市政府定于2024 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在城区及各镇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届时,城区、各镇防空警报器将通过声响发出“预先警报” “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其中:
“预先警报”为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空袭警报”为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解除警报”为一长声,持续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 保持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天长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