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女子意外离世留下巨额财产,国家要接手,七大姑八大姨像饿狼

凝海鱼儿 2025-01-19 12:16:38

财产归国家所有引起广泛讨论,41岁独身女子有房有车还有钱,这本该有安逸的生活,却因意外去世,未留下遗嘱由此而产生纠纷。

七大姑八大姨纷纷跳了出来,说我对她多好,给了多少帮助,丑恶的嘴脸暴露无遗。

法院基于公平考虑,将银行流水分配给亲戚,不动产则归国家所有。

同样一则案例,七旬老人在家中意外离世,留下了430万财产和一套位于市区的两居室房屋无人继承,对此,民政部门申请认定财产无主引起广泛讨论,大家都认为葛老伯又不是没亲戚了,民政部门又没养过对方,凭什么回收财产呢?

三年前的夏天,葛老伯死在家中,民法典规定,若是无继承人,那么民政局可以被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

但是这一做法却却引起了老人堂弟夫妇的不满,将民政部门告上了法庭。

堂弟表示,他和哥哥自幼关系就特别好,他对自小患有癫痫的呵哥哥多多照顾,经常慰问对方,他自认为照顾对方颇多,所以他要求获得哥哥的全部资产。

但事实是,根据他们的调查,堂弟所描述的内容略微有点出入,在老伴死了之后,葛老伯才回徐汇居住,而堂弟所说的扶养关系也是之后才开始的。

所以,到底是不是如他所说关系密切,照顾良多还未可知呢,也有可能只是在一个城市,偶尔去看望,对于独居老人,且已经死亡不会开口的人,事实到底如何还不是靠他一张嘴说。

鉴于他们之间确实有联系,所以法院判定将老人的130万元判给他们。

贪心不足蛇吞象,堂弟夫妇又发现老人名下还有300万元,因此再一次上诉,要求将钱给他们。

但是他们的扶养并不能承受如此多的金钱回报,所以法院驳回他们的请求。

后来民政部门认定为无主财产,将拍卖后所得归国家所有,目前正在公示中。

民政部门所有就是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即民政部门所有。

遗产管理人制度,大家知道吗?小编也没听过呢,上海目前就在推进这项制度的实行,但困难重重,背后牵扯太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就拿这次来讲,虽然做出了有关规定,但也引起了争议,民政局养老人了么,堂弟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若是欠了钱,民政局还吗?

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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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海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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