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凌晨4时39分,南京市消防接到报警,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明火于6时许被扑灭,下午2时许现场搜救工作结束。
据24日凌晨南京市政府的通报,此次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增至15人,另有44人在院接受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
据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介绍,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显然,这又是一起因为人民因素导致的惨痛悲剧!
而特别让唏嘘的是,该小区在2022年4月,就被南京广电的《法治现场》栏目在制作的新闻专题中点名过,指南京明尚苑小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还指在2019年该小区曾发生火灾。
报道中还指不少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架空层,即一楼单元门旁的廊道中,引发居民担忧。
在报道中,该小区居民对记者说:“楼层失火的话,对大家的安全隐患太大了”。
而早在2020年8月15日,还有网民在微博上发帖,指“雨花区明尚西苑小区2栋,架空层充电位置不够,没有照明,单元门里很多电动车,还有电动车上电梯充电,多次和街道物业反应,一直说再想办法,从年头开始到现在没有动静。。天热车多,有失火隐患,希望媒体能帮帮忙。”
该网民并喊话“南京零距离”、“南京雨花区政府”、“西善桥街道”、“平安南京”。
该网民还放出雨花区明尚西苑小区架空层停放的电动车情况。
从该网民的求助帖我们可以看到,雨花区明尚西苑小区的架空层,居然还能充电,更甚至于有居民居然把电动车进电梯充电。
小区一些居民没有任何公德之心、仅仅出于一己私欲把电动车停放在架空层甚至是推进电梯、推到家里充电,造成的火灾也远非南京雨花区明尚西苑小区这一起。
这种因为人为原因导致的火灾,不仅仅是给遇难者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也给社会敲响了安全警钟。惨痛的教训也让公众都沉痛的认识到,电动车火灾已经是城市安全的巨大隐患。
那么,如何从根本上避免、禁绝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呢?
本来,电动自行车不能停放在楼房的架空层,更不能进电梯、不能上楼、不能入户,存放和充电都必须与楼房保持一定距离,这是一项基本的规定,也是一项基本的常识。
这也是小区物业的一项基本的规定。
不过,很现实的问题是,面对那些巨婴居民,小区物业和保安,甚至是街道办根本就制止不了。
而如果物业和保安、街道办遇到的再是一个小仙女的话,那简直是纯属自取其辱了。
何况,无论是规定还是常识,均没有对违规行为有任何的处罚条款,物业、保安和街道办也不可能有强制性的权力。
即使报警要警察前来,警察也只能劝说而已。而且关键是,最多是警察来一次巨婴、小仙女听一次,可是警察没可能24小时看着一栋楼吧!
所以,从立法上确定在楼房架空层存放电动车、电动车上电梯、电动车入户是违法行为,并处以重罚,才是根本之道。
试想一下,如果违法一次就罚款千元以上,或者拘留10天以上,你看看巨婴和小仙女,还敢不敢违反?
此外,还要从立法层面加强电动车电池的监管,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对于发生火灾的电池生产厂家、销售者,要有相应的重罚措施。
当然,还要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规定,小区内必须要建设足够的充电设施,且要有防风、避雨功能,满足居民对于小区内电动车的充电需求和电动车的安全存放需求。
即我们要从法律层面做到:一、小区内有地方可安全的存放电动车,有地方让电动车进行充电;二、把电动车停放在架空层、进电梯、入户明确为违法行为,并予以重罚;三、发生电动自行车导致火灾并造成重大后果的,要对电池厂家、销售者追责。
只有如此,才能最大可能避免火灾的发生。
生命无价啊!
什么电动自行车,这是新能源自行车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