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一审宣判结果:三被告均未获死刑!最高被判无期

生活奇思妙想家 2024-12-30 17:35:05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法律与正义的平衡》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时隔八个多月,河北邯郸初中生遭杀害埋尸案一审宣判3人分别被判无期、十二年、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宣判结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三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十二年以及矫治教育,这一结果让人们的心情格外沉重。

实际上,早在2024年04月08日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年龄未满14周岁,并不应该成为可以随意杀人的借口和保护伞!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诞生,本是为了给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让他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但当面对那些丧心病狂的未成年杀人犯时,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法律难道是他们逃避严厉制裁的“避风港”吗?

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曾提到:对于未成年犯罪,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应当予以从宽处理。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这是根植于人们心中的朴素正义观。然而,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境下,这一观念似乎受到了挑战。未成年人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却没有像成年人犯罪那样承担同等严重的后果,这让很多人感到愤怒和不解。

此案中的3名初中生嫌疑人在合谋杀害同学的过程中,涉嫌毁尸、埋尸,犯罪手段十分残忍,作案心思之缜密与实际年龄有强烈反差,。三人在将同学残忍杀害之后为了掩埋尸体,三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进行了挖掘。令人痛心疾首的是三人被警方依法抓捕后,依然气定神闲、泰然自若。

《未成年保护法》本应该就是保护所有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而不是用来保护未成年的杀人凶手的、不是让心狠手辣、丧心病狂的未成年杀人犯钻法律空子、逃脱法律制裁和审判的《未成年保护法》!

不可否认,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上尚未完全成熟,他们可能更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和误导。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他们的严重犯罪行为视而不见或者从轻发落。目前来看,未成年人犯罪的成本相对较低,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然而,简单地主张对未成年罪犯施以重刑也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我们需要深入思考如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这既需要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明确对不同程度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应惩处措施,也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从源头预防犯罪的发生。

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当承担起教育子女明辨是非、遵纪守法的重要责任;学校应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正确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社会也应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环境,减少不良因素的影响。

总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我们不能陷入片面的极端观点。只有通过法律的完善、教育的加强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合理、有效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的建立,为孩子们的未来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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