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处工资申报,重复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被税局预警了!

合规小课堂 2025-03-06 10:37:35

近期多地税局严查重复扣除基本减除费用,多个小伙伴收到税局消息提醒:

之所以会收到这样的预警,大概有如下原因:

1.多处取得工资薪金若客户同时在两家或以上单位任职(如兼职、跨单位任职),每处单位在预扣预缴个税时均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导致系统检测到重复扣除。

2.跨年度或更换工作单位若年度内更换工作单位,新单位与旧单位可能在同一月份均扣除了5000元减除费用。

3.其他收入类型误操作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类型不适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若误操作可能导致系统误判。

个人能否从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劳动法中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税法中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从上面的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员工同时与两个单位分别签订劳动合同不是法定的禁止事项,一个人能否同时与两个公司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的决定权在于用工单位。如果用工单位均知情并同意,一个人是可以同时签订两个劳动合同的。

税务法规里明确提到了存在纳税人同时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的情况,所以说一个人同时取得多处任职单位的工资薪金收入也是没有问题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第二年汇算时选择任一单位做汇算清缴。

对普通人的影响:

1、单处任职职工无影响,正常扣除5000元即可。

2、多收入群体需重新规划税务,常见筹划小技巧可参考:2025年个税退税,掌握这5个操作小技巧,你也能多退好几千!

五、常见问题答疑

Q1:我有两份工作,如何选择扣除单位?

优先选择收入更高、社保缴纳的主体单位,或与HR协商确定。

Q2:如果已经重复扣除了,汇算时要补税吗?

必须补!且逾期未补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Q3:自由职业者接私活,算不算“多处收入”?

若以劳务报酬形式申报,由支付方代扣个税,不涉及基本减除费用重复问题。

六、合规是唯一的“避税”之道

税务监管日益严格,靠“小聪明”省税的时代已结束。与其冒险钻漏洞,不如提前规划:

1、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注意家庭成员之间额度分配。

2、年终奖单独计税等优惠政策。

3、用好用足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额度。

记住,省税≠逃税,守住法律底线,才能安心赚钱!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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