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于东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从明年起,为了推动美好生活、引导社会文明生活,理性科学的、轻松真情的展开生活,胖东来人结婚不允许要彩礼或付彩礼。婚礼不能铺张浪费婚礼酒席,只能邀清亲朋,酒席不能超过五桌。如果做不到的,公司从制度建设上制定将取消一切福利”。
于东来还表示,未来的胖东来人不允许靠父母买房买车,完全有能力靠自己主宰创造和享受美好人生。
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在我看来,胖东来要求员工结婚不允许要或付彩礼的规定,可能涉及对员工婚姻自主权和福利的侵犯。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自主选择权,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据《劳动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不能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剥夺员工在婚姻方面的合法权益,如强制要求员工不得要或付彩礼,可被视为对员工福利和自主选择权的侵犯。
企业在合法范围内享有自主管理权,可以制定内部规章制度以规范员工行为。但需注意,这些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也不能侵犯员工的基本权利。
胖东来要求员工结婚不允许要或付彩礼的做法,虽然体现了对高额彩礼的反对态度和对节约文化的倡导,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谨慎评估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充分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文化与员工认同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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