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四川崇州2岁女童被罗威纳犬撕咬事件持续发酵,各地纷纷掀起管狗行动。
连日来,多地发布临时性通知或开展整治行动,对养犬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
这件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因为崇州当地狗咬伤女孩的事情,全网在传播,影响很大,经过崇州罗威纳咬人事件后,市政府已开始全面展开流浪狗的管理工作。
事实上,这件事件暴露出养狗的安全问题,进一步凸显了养狗人士应承担的责任。争端不断之际,是否应该鼓励合法、安全地养狗成为了较为微妙和复杂的议题。
一方声称,责任在养狗人士身上。
他们认为,养狗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并主张实行更加严格的养狗管理制度。在他们看来,管理的强化需要从源头开始,狗场应受到更严格的规范,减少无序繁殖的情况。
此外,他们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如办理养狗许可证和安装电子身份证,每条狗交纳保证金,户外溜狗不牵绳则罚款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引入财政和法律手段,强调养狗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另一方则认为,责任并非完全在养狗人士身上。
他们指出,在崇州咬人事件中,责任的焦点应放在罗威纳犬主人的不当行为上。
他们认为,合法安全地养狗是一种公民权利,而养狗人士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狗的行为不危害他人。
此派系支持强制戴嘴套和牵狗绳等规定,认为这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必要手段。
两派对立的言辞让人震惊。其中一派主张高额保证金和罚款,这不仅会加大养狗的经济负担,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来说几乎是不可能承担的代价,也可能导致一些犬种面临灭绝的风险。
另一派则以深深的愤怒和歧视之情,对不遵守规定的养狗者提出了极端的要求。
事实上,要解决养狗引发的争议,需要平衡安全和责任。
拥有一只狗并没有错,但必须明白,与伴侣一样,养狗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留下养狗的自由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养狗并不等于无限制的自由。
只有通过更加合理的管理措施和社会共识,我们才能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和谐统一。
详情如议题所述,两派之间的激烈辩论在引发道德和责任的争论时,也映射出人们对于道德责任的反思。我们需要理解养狗并非简单地一种权利,而是应该在责任和义务的层面进行考量。
只有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养狗行为安全无害的前提下,我们才能享受养狗所带来的快乐,同时也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
现在很多地方正在加强对流浪狗的管理,然而,很多网友目睹被捕杀的小狗的场景令人痛心,这些动物被遗弃了。
实际上,责任并不在狗身上,而是在养狗人身上。
我们应该鼓励合法安全地养狗,并正确遛狗。其实外出真的应该给狗狗戴嘴套,尤其有攻击性的大型狗,戴嘴套既可以防止乱吃东西,也可以防止咬人。
有网友认为:养狗成本太低,去狗市随便都能买一条,正因为粗放管理,狗场无序大量繁殖犬只。
城市养狗三条就可管: 1.办理许可证,安装电子身份证。
2.每条狗交纳2万元保证金,不养退还。
3.户外溜狗不牵绳一次罚一千。
为了彻底解决狗患问题,源头治理势在必行。
一方面,为了控制狗数量和无序繁殖,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狗场和商家的监管,并提高领养门槛。严禁商家售卖未经验证的犬只将有效遏制无序繁殖。
此外,给流浪猫狗注射疫苗等措施也能一定程度上减少狗患情况的发生。
然而,这些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
政府的执法力度需要得到加强,否则控制无序繁殖的效果不会显著。同时,要坚决打击非法繁殖和贩卖行为,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另一方面,养狗人士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并承担起责任。
把狗当孩子养、喜欢给狗自由的人无可厚非,但必须确保行为不危害他人安全。强制戴嘴套和牵狗绳等规定的实施是必要的,它们不仅保障公共安全,也是对养狗人士爱犬的责任体现。
然而,养狗人士对于这些规定往往产生争议。他们认为这种做法限制了狗的自由,并且会导致犬只感到不舒适。
在这个问题上,找到公共安全与个人爱犬权益的平衡点是十分困难的。
问题的矛盾性不仅仅存在于政府和养狗人士之间,还包括了人们对流浪狗的态度。
养狗的人抛弃了狗,政府捕捉处理了流浪狗,社会又质疑政府的处理措施。养狗人士们希望能收养流浪狗,但政府却面临着收养能力有限的困境。
这种矛盾让问题的解决愈发复杂。
还像以前一样吧,城市禁止养狗
狗出门必须戴嘴套牵绳鼓励有奖举报 路人发现有人遛狗没戴嘴套没牵绳只需要拍个相片就可以报警了每次罚款500奖励举报人250
费那劲千啥?城市禁犬!想养去大山里!
养狗的和狗都要栓绳
这些养狗者走火魔,把低级动物当了自己的祖宗,抓捕流浪狗有错吗,你圈养就不会被抓呀,你反对抓捕流浪狗,说明你已失去了理性。
何必一棒子打死一群狗,只说狗的坏,没顾念狗对人的友善一面,那些工作犬不也是帮助人类的吗?人心不要太自私,人和动物共存,才能和谐,一个动物都不容的社会,只能证明人性是自私贪婪的。请善待不要伤害,这中间是有狗主人的责任和义务要担当好!
希望国家立法,所有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需到派出所进行犬只登记;个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违规将收缴犬只,并处以罚款;对管理不到位而破坏环境卫生的,将收缴犬只并处以罚款;对无安全措施及安全措施不到位而伤人的犬只进行捕杀,犬主人负全责同时将对犬主人除以罚款及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对犬主人提起刑事诉讼,负刑事责任;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无主犬,警察、城管、村委会、居委会、物业、保安有权进行捕捉。对于捕捉到的无主犬采取集中定点管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爱狗人士进行集资及社会募捐,没钱的可以做义工。喜欢养狗的可以去领养,喜欢狗的名人可以用自己的实力及名气出一份力。借用刘雅瑟女士和杨迪先生的话,不是所有狗都是坏狗,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可以不爱,但请别伤害
因果报应,其它动物都成了受害,这烈性狗主人下一世要还的,害了小孩,动物也跟着要死很多
文章说的两个方案,一个罚款,一个必须牵绳,请问哪里对立?又请问哪里过分?再请问哪里不合理?!
禁养大型烈性犬是必须的,
人口密集区应该严禁养狗
爱狗人士不要天天瞎逼逼这逼逼那,提高你们这个群体的素质才是最根本的爱狗之道,别天天的要求别人,是你们给别人正常生活添堵了,流浪狗不是你们造成的?到处狗屎狗尿不是你们造成的?天天不牵绳说你爹不咬人让别人承担可能被咬的风险不是你们造成的?有啥资格逼逼别人!
汽车撞死人,是不是所有汽车都停开?关键是找到问题的症结认真解决,而不是简单粗暴走极端!
有钱就了不起。就能养大狗,害人吓人。让大家成,被狗撵的兔子。好多人都还,160斤都没得。。环保,就能去公园放堆蛇。超度放生,就能到沟里放小鳄鱼。都是堆什么玩意。屁的权力。。谁家老人小孩,都不是兔子。
都是人祸,非要🐶背锅,人狂狗才会狂
忠犬八公的事迹感动了无数人,两条腿的有几个能做到?
流浪狗应该是无害化处理。
咬人的又不是流浪狗,为什么抓捕流浪狗?它们已经够悲惨可怜了!
咬人严惩狗主人即可。
再成立一个狗管办,吃香的单位,
比起个别狗咬人,人类运动式地捕杀伤害无辜,更凶暴,残忍,造的业更大
多操心点人事吧
有什么好争的?两种建议合并执行不就得了?
严禁城市养狗,从我做起
不牵绳的狗一律抓起来,对于不配合的狗主也一律抓起来进去劳动改造,反正大把方仓医院没拆,可以直接改成监狱得了[吃瓜][吃瓜][吃瓜]
就没有第三方的责任?既然某些狗在2008年以后被定为禁养猛犬,那么它们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这种低成本的事情,他们倒是乐意干,既可以立牌坊,又可以平息那些网民的愤怒。
世间万物生灵皆为天地所生,天下生灵如同姐妹!人类文明善良才能成为生灵之首,流浪狗惹着谁了?他们小心翼翼的在这个世界的夹缝里生存。监护人对小孩儿没有责任吗?如车碰。狗咬都与自己的监护人有一定责任。
出门溜狗给狗戴口套,狗主人拎狗屎尿桶,则既安全又卫生!
一只狗狗你们都容纳不了,人经常杀人那么凶恶你们都熟视无睹
刚刚看到群里发,狗主人唐某与被咬人唐某是爷爷和孙女关系。。。。。然后小区集资了几万元给被咬人妈妈转过去的截图,还有被咬人发起来200万的水滴筹截图,有12万了。说这家人吃自己女儿人血馒头。。。
对流浪狗就该捕杀,城市就该禁止养狗。
更应该整顿的是养狗人,咬人的罗威纳也是有人养的,咬人的流浪狗,早就被打死了。
二狗人士都不要脸!不遵守文明养犬的规则让狗到处乱跑撒尿狗屎遍地他们也不清扫,理智气壮的让我们宽容他们狗狗毛孩子
鸡鸭猪羊牛心里想:那我们有什么错呢,我们只是不能当宠物供小仙女们玩乐,她们不爱我们就算了,还要吃我们,所谓的爱狗人弑,跟执法人员讲爱心,跟被咬伤的小女孩讲钱,,嫌人家捐款多了
应该也把狗主抓捕,只有这样才可能清理干净!
全国每年有4000万人被猫狗伤害,平均每35个人里就有一个被猫狗伤害的。可是我现在40多了,我身边知道的猫狗伤人事件10年都不一定有一次。每年4000万这数据怎么得来的?
任何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社会舆论都是狗伤人,没有看到狗救人的事件,没问题原因不在狗,在于狗的主人,网络应该传播正能量,不应该激化矛盾,任何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既然有养狗条例,督促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不就没流浪狗和不文明养狗了嘛!对于不听从的狗主也一并处理,问题很好解决吧
流浪狗怎么来的,所谓的爱狗人士抛弃的,流浪狗伤了人谁负责?流浪狗谁来养?爱狗人士回答一下再发声,不要口头伪善,又当又立
越是养狗不牵绳的就越嚣张
城市既然可以禁养鸡鸭鹅那就一样可以禁狗,狗就是人类最大的敌人,是一种只会传播狂犬病的有害动物,养狗人和爱狗人士就是人类的叛徒
扪心自问一下养狗的人平时有几个能真正做到出门牵狗绳,给狗带嘴笼,即时清理狗便。
强烈建议城市禁止养大型和烈性犬,萨摩耶这种,虽然它不烈性但是它大,那么大一只冲人过去,也挺吓人。养人个人的权利,但不给别人添麻烦也是养狗人的义务
不打针,不牵绳,不带口罩,不清理粪便
这事有人特喜欢做,毕竟狗肉十多块一斤,即有加班费又有外块赚[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首先狗不是国家保护动物,那么流浪狗和不牵绳的狗都应该归纳为无主动物,既然是无主动物且又不是国家保护动物,那杀了也不犯法。
就是这些不文明养狗的人,才导致今天这个局面。它们该有脸骂?
美国是禁枪禁不了,不断发生枪击事件伤害人民。我国是禁狗禁不了,不断发生狗咬人事件伤害人民。
狗犯人同罪就好了,狗吓到别人对主人按照扰乱公共秩序,咬伤人就按照持械伤人,不栓狗绳罪加一等按照故意处理,这样不栓狗绳致人死亡按照故意杀人罪判处就好了
那被狗咬伤的人是不是要给狗和爱狗人士道歉啊?不能保证人的安全狗也别养了,人的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的。
不要喂养流浪猫狗,越喂越多,喜欢就带回家养或者喂养食物加一些避孕药。
爱狗人士这智商真的没救了,只会东扯西拉胡说八道
现在的人天天报怨工资低待遇差,但还是吃的太饱了,一天到晚撑的喷口水。
电信诈骗搞得一出连环大戏
如果是文明养狗的应该没人去抓,晚上反对抓狗的基本是那些不文明养狗的
必须抓,流浪狗必须处理
养狗人,除了做好宠物登记和芯片之后,要签禁止丢弃宠物责任书,同时缴纳一笔意外被咬救助金。
建议狗伤人狗主人同罪,狗把人咬死了,狗主人偿命,只要颁布这一条法律,养狗自由。你看到时候还有几个人养狗,还会有几个人在这里BB
打死吃狗肉,真踏马香[点赞]
没有丢弃哪里来的捕杀!说来说去还不是那些爱狗人士又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说什么不爱不要伤害,你不丢哪里来的后面这么多事
全国城镇范围内用三年时彻底清除流浪猫狗,进行人道毀灭。
不要只关心你同类,也关心关心下人类。
养狗?可以~不過要负责的
不拴绳,流浪的一律扑杀,正常养狗的哪个会让自己的狗子去外面流浪,溜达也是牵着,再说牵着绳谁敢捉你的狗子啊,只要被人取证散养,被打死也活该
抓狗能解决什么问题,关键还是人,不能养烈性犬!
希望国家这个行动长期化,2岁宝宝的血不能白流。[笑着哭]
每年死于车祸凶杀事件是狗重伤人的几万倍!反对城管虐待动物屠杀无辜的流浪狗!犬留所必须开放参观领养!反对城市禁养德牧、中华田园犬,大型犬≠烈性犬!犬留所虐杀动物的行为必须予以禁止!反对斗狗赌博虐待动物!
打狗有理,灭犬合法[点赞]
这个问题没有那么难解决,经验现成的,市政是要收容流浪动物的,收容以后有一个领养期限,如果领养期限内没有人领养,就是安乐死,几乎全世界的市政都是这么做的,这有什么好说的吗?
赞成缴纳保证金,这样能杜绝一大部分人养狗。(低收入人群养啥狗啊?咬了人他们有钱赔偿吗?)
流浪狗本身就是要处理的
为什么有流浪狗?所谓的爱狗人士给回答下?假慈悲而已,就因为你们的假慈悲才有的流浪,为什么丢弃?丢弃就是你们所谓的爱吗?既然不想养了自己想法安置不是一放了之,谁能保证的了?感觉够呛吧!连自己的另一半都保障不了还能保障狗?支持未栓绳或未戴狗套及流浪狗及时抓捕及时销毁。
同意城市禁养,如养不准外出!!
那么多流浪狗,是哪些人造成的[横脸笑]
你不放出来就没事!
推动城市无狗化,禁养+肃清组合拳,取缔狗市
养狗人比狗叫得还凶
广州还禁养37种狗呢,然后呢有用吗???广州地区还不是每天照样有禁养狗进进出出。工作员执行落实不到位,说得再好听都没用。文案写得再好,没人严格执行也是废纸一张。
爱狗人士的德性就是站在圣母的位置,说这不对,那不对,从来不用脑子想想这问题该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假如抓一个爱狗人士来,让他负责处理流浪狗,处理不好枪毙,最后他也只有选择捕杀,应该好好研究一下养了狗是不是会影响人的智商,这问题在中国很严重!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出台法律,第一,所有犬只必须佩戴身份芯片,著名主人信息。没有的一律打死。第二,出台法律规定狗咬伤相当于其主人故意伤害。该坐牢坐牢。第三,弃养狗违法,罚款当地平均工资的六十倍,就是罚五年工资。第四连坐,所在小区物业连带责任,按次算,每次20万。
坚决支持城市禁止养狗
现在应该要出养狗法律了,流浪狗这么来的,不就是爱狗人士,不喜欢了,就丢,不然那来的这么多流浪狗
狗子咬人的时候咋不出来骂人呢?
矫枉过正
质疑补狗杀狗的人,应该每人领养10只流浪狗,终生不得抛弃
非得出事了才后知后觉,早干嘛去了
其中一派主张高额保证金和罚款,这不仅会加大养狗的经济负担,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来说几乎是不可能承担的代价。这话说的,低收入人群会养宠物狗吗?养宠物狗是必要开支?怎么会增加经济负担?
人家养狗人的男朋友只是下楼活动下,然后欺负个小女孩,你们至于这样吗
丧心病狂
一个火锅就可以搞定!
怎么管电瓶车摩托车的,就怎么处理流浪狗
自媒体蹭流量无耻下流而已
能不能搞个奖励,吃一顿干锅狗奖励100块钱,我能吃到你们破产,干锅狗配酒吃了不相信走
宠物产业的人为了赚钱,你们这么积极配合?
在城里养狗就是脑子有病
记分养狗,和驾驶证那样,违规重罚。
香烟有害健康,都别抽了吧[得瑟]哪行能死人都禁完[得瑟]
有多少是当场扑杀的?不都是捕获后送往犬只留验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