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刚去世,76岁老太被赶出门,儿子:一条狗养20年,也不止4万

初翠看情感 2023-12-25 02:44:24

66岁的李大爷,再婚,娶了56岁的肖玉华,小女儿李小兰,主动购买了一套房子,送给两人居住。

李大爷去世后,肖玉华突然翻脸,开始跟李小兰争房子,想把房子送给自己的亲儿子,李小兰不同意,反要赔偿4万。

有很多网友表示支持:应该给。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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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66岁的李大爷,通过别人的介绍,结识了56岁的肖玉华。

当时,李大爷的前妻去世多年,是他独自把三个女儿抚养长大的,如今,三个女儿也都有了各自的家庭。

而肖玉华,也跟前夫离异多年,一个人辛辛苦苦把2个儿子拉扯长大,2个儿子也都结婚生子了。

虽然两人的年龄相差10岁,但相同的经历,让两人都对对方有好感,认识没多久,就结婚领证了。

婚后,两人的感情很好,又都各自有退休金,双方的子女们也都相处融洽,逢年过节还时不时聚在一起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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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和睦幸福的生活,整整维持了20年,直到1个多月前,李大爷去世后,一切突然就变了。

肖玉华更是哭着找到电视台求助说:李大爷才去世一个多月,继女李小兰就冷漠地要把我扫地出门。

为什么李小兰这么绝情呢?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大家来到了肖玉华的住处。

一见面,肖玉华就哽咽地告诉大家:这20年来,两人一直相亲相爱,从来没有红过脸,邻居们都羡慕她们的婚姻。

可李大爷一去世,继女李小兰就提出:让肖玉华配合,把房子过户到李小兰自己的名下,如果不配合,就把肖玉华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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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一共80平,是结婚以后,购买在李大爷名下的。

在肖玉华看来:既然是婚后购买的,那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小兰作为女儿,没权利赶走她。

为了劝说李小兰,肖美华带着大家来到了李小兰工作的地方。

李小兰一看到肖玉华,就满脸气愤的大喊道:这么多年,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你不要太过贪心,不知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李小兰二话不说,带着大家回到了她的家里,随即拿出了一份购房合同,上面的确写的是李大爷的名字。

可李小兰却解释说:虽然写的是父亲的名字,但房子是我一个人出钱买的,当时我钱不够,还特意跟我姐借了4万。

并且,房子购买之后,里面的装修,以及所有的家电家具等等,也都是我一个人出钱出力置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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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李小兰是个很孝顺的女儿,她知道父亲一个人把三姐妹抚养长大很辛苦。

父亲再婚后,为了让父亲和继母能够生活得更好,她主动购置了这套80平的房子,全部装修完毕后,才让父亲和继母搬进来的。

可是,如果是自己出钱购买的房子,为什么要写父亲的名字呢?李小兰向大家讲述了背后的隐情。

因为,李大爷的单位的效益一直都不太好,他又要抚养三个女儿,没存到什么钱,单位分配的安置房,也拿不出钱来购买。

原本,李大爷是想放弃这个名额的,李小兰得知后,为了父亲的晚年考虑,这才主动提出购买这个安置房。

当初,两人也签订了借名的登记的合同,既然是李大爷的名额,购买后,也就只能写李大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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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兰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跟姐姐借了4万,由于父亲和继母是重组家庭,双方都有子女,关系复杂。

姐姐还悄悄提醒李小兰:最好提前写个协议,免得以后为了房子产生纠纷,影响双方的关系。

于是,李小兰拿着一份协议,召集全家人协商,协议上写着:

“房子是李小兰出的钱,送给父亲和继母住到百年后,虽然是父亲的名字,但房子跟父亲,继母,以及其他子女都无关,父亲去世后,房子要过户给李小兰。”

父亲,继母,两个姐姐当时都点头同意,还在协议上面签了字的。

一个月前,李大爷去世,后事办完后,李小兰特意找到肖玉华说:你可以继续在这里住到百年后。

如果,肖玉华怕孤单,不想一个人住,也可以搬到李小兰家里一起住,房子就租出去,租金给肖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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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肖玉华要先按照之前签署的协议,配合李小兰,把房子过户到李小兰的名下。

让李小兰没想到的是,肖玉华竟然出尔反尔,拒绝说:房子是我们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要分一半。

李小兰自然不愿意,可不管她怎么劝说,肖玉华就是不肯配合。

这就激怒了李小兰,她才气愤的说了一句:如果你不愿意配合我过户,我就搬进来住,把你赶出去。

肖玉华也气坏了:丈夫前脚刚走,后脚继女就要把她赶走。两人因此发生了争执。

李小兰看着年迈的肖玉华,觉得她也不容易,愿意退后一步,只要配合过户,就给李小兰4万作为补偿,能住到百年后。

肖玉华大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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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玉华原本答应了,可去了一趟大儿子家,回来就又不同意了。

说到这里,李小兰突然告诉大家:嫁过来20年,继母对大家一直都很好,这次突然翻脸,可能是因为大儿子。

随后,大家联系到了肖玉华的大儿子。

大儿子理直气壮地说:我母亲嫁到李家20年,照顾了李大爷20年,就算一个保姆,也不止这4万。

李小兰的丈夫不满地反驳说:这20年,肖玉华对李大爷并没有什么过多的付出和照顾。

说着,李小兰的丈夫翻出一段视频:李大爷重病后,都是女儿们轮流去擦洗身体,肖玉华就躺在床边不管。

大儿子却强硬地表示:房子本来就是我母亲和李大爷的夫妻共同财产,想要过户,必须分给我母亲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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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兰毫不犹豫地拒绝说:房子是我一个人购买的,送给他们住的,大家也都签了协议,放弃继承。

没想到,肖玉华突然嚷嚷道:当时,我并不是自愿签署那份协议的,是被李小兰强迫的…

话还没说完,李小兰就情绪激动地大喊道:你怎么能这样?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我们还心疼你,把剩下的6万丧葬费都给了你。

在李小兰看来:丧葬费原本应该由三个女儿和肖玉华共同分配,她们三姐妹一分都没要,都给了肖玉华。

结果,肖玉华却不知足,现在还出尔反尔,要跟李小兰争房子。

肖玉华的小儿子也承认:母亲不该这样,把两家人这20年的关系都弄僵了,可母亲也没办法,一切都是大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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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李小兰去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当时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应。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这套房子是属于李小兰一个人的,她愿意补偿4万,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互不让步,吵得不可开交。

经过劝说后,李小兰还是提出:房子过户给李小兰后,肖玉华搬出去,就补偿4万,如果继续住到百年后,只补偿2万。

肖玉华断然拒绝说:我就算养一条狗20年,付出的也不止4万。

所以,我要为自己这20年的付出讨个公道,4万太少了,哪怕让我补贴给李小兰2万,只要把房子给我就行。

不管大家怎么劝说,肖玉华都只肯要房子,李小兰气得不想再多说一句,转身离开了。

而肖玉华在大儿子的支持下,起诉了李小兰,李小兰决定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其实,按照法律,这套80平的房子,应该是李小兰的,因为,她签署的两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应,肖玉华有义务配合过户。原本,肖玉华也答应了,既能拿到4万补偿,还能住到百年后,只是,在大儿子的挑唆下,她出尔反尔,提出要房子。她口口声声说为自己讨个公道,所以才要争房子,可她毕竟年龄大了,还要房子干什么?想来还是为了大儿子。有人觉得肖玉华太过分了,但也有人支持肖玉华:因为,这套房子毕竟是用了李大爷的名额,肖玉华有权分一半。

该不该分呢?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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