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财政厅公布:自2024年8月1日起,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课程有变,具体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继续教育有变!有财政厅通知……吉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指出:
自8月1日起,将新《会计法》系列解读课程设置为吉林省2024年度和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必修课程。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制作了系列解读课程,已陆续上线并持续更新。
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广大会计人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结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新《会计法》学习宣贯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8月1日起,将新《会计法》系列解读课程设置为吉林省2024年度和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必修课程。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制作了系列解读课程,已陆续上线并持续更新。
二、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会计法》的学习宣贯工作,积极履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咨询服务工作。
三、各单位要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广大会计人员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积极履行继续教育义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以适应新时代会计工作的需求。
特此通知。
目前,其他地区还未通知,只有吉林省将新《会计法》系列解读课程加入到了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必修课程中。此外,还着重强调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建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因此,各位会计考生一定要认真对待并完成继续教育。关于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读1
哪些人需要继续教育?
只要从事会计工作,不管有没有会计证书,都需要继续教育;有会计证书,但是不从事会计工作,也需要继续教育。2
什么时间参加继续教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的第六条进行了明文规定:第六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各省份都不同,具体时间依据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目前多地继续教育工作已开启。3
怎么参加继续教育?
自己登入当地财政局或者财政厅网站进行学习并考试;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学习。4
在校学生什么时间开始继续教育?
按照前面提到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但针对在校生不同地区有不同要求:天津继续教育通知中提到
“会计类专业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无需单独参加继续教育,可自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各地要求不同,考生可具体咨询当地财政部门。继续教育事关每一位会计考生,大家一定要重视哦~不过初级考过一科是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的。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特别提醒:关于考过1科抵继续教育学分,有的地区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有的则不需要。请考生以当地通知为准。所以说,对于多数地区的考生来讲,初级会计即使考过1科,也是有用的,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