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被砍头后,尸体竟然不翼而飞

江山社 2021-09-22 12:16:23

读起《水浒传》,劫法场的桥段总会让人觉得热血沸腾,无比亢奋。

小说第四十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白龙庙英雄小聚义”讲到,呼保义宋江和神行太保戴宗被公差扭送到刑场,被按翻在地上,像砧板上的鱼肉一样等待那“咔嚓”一刀。只听侩子手高呼:“午时三刻!”监斩官丢出筹子,下达了执刑命令:“斩讫报来!”话音未落,从人群中窜出一群彪形大汉,手持凶器呼喊着杀将过来,侩子手和监斩官当场被吓尿了裤子。

在这一折里,表现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黑旋风李逵了,在好汉们闪亮登场时,唯独这黑厮的出场方式别具一格,从茶楼中跳将下来,光着膀子,手持两把宣花板斧,声若雷震,估计围观的吃瓜群众还以为晴天打雷了呢。

又像小说第六十二回“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讲的那样,故事同样发生在闹市上的刑场上,监斩官和侩子手换了批人(上一波已经被杀光了),还是那句:“午时三刻!”还是那句:“斩讫报来!”但好汉劫法场的套路却发生了变化。只听刑场旁边的酒楼上,传来一声:“梁山好汉全伙在此!”话音刚落,石秀纵身跳下,直奔被按在地上的卢俊义而去。

监斩官估计听说了上一批执刑人员的遭遇,生怕从哪个角落再钻出一伙彪形大汉,将自己乱刀砍死,吓得面如土色。不过,当时大名府戒严,好汉们哪有那么容易混进来,来到此处的仅石秀一人而已。所谓“全伙在此”,只是石秀搬出来忽悠人的。石秀非常聪明,这句话让他成功地震慑了行刑人员,将卢俊义带出法场。虽说后来石秀也遭到逮捕,但能一人孤身劫走卢俊义,已足以说明此人的血性和智商皆在上乘。

估计是《水浒传》的流传度太广,后来的影视、文学作品深受影响,劫法场的桥段被后世以不同的花样演绎。直到现在,笔者在看到荧屏中出现法场行刑的剧情时,总感觉下一幕镜头中就会凭空出现些江湖豪客,在法场之上大杀四方,将死囚带离是非之地。直到后来多看了几篇关于包青天的野史逸闻,这才消除了“劫法场后遗症”,毕竟被包拯判处极刑的,无不是罪大恶极之人,没有任何死刑犯能逃过开封府的铡刀。

不得不说,中国作家柏杨在其《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分析得颇有道理,我国老百姓天生喜欢凑这种热闹,所以古代法场上才会出现那么多围观的群众。中国人似乎对“法场”上发生的那些事颇感兴趣,以至于发生诸如“以钱争买其肉”、“人血馒头”等事件。

话说回来,既然“午时三刻”是劫法场的“高发期”,为什么历朝历代的官府不错开这一时间呢?若不向老百姓公布行刑时间,秘密执行,好汉们劫法场的成功率岂不是大大降低?

翻阅史料,我们就会发现,古代的行刑时间是有一套完善的规定的,而且这些规定颇有道理的。

按照唐宋时期的例律规定,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不得行刑,“秋后问斩”的说法便始于此;

一月、五月、九月,这三个月不得行刑;

祭祀日、斋戒日、节令、朔望日、上弦日、下弦日,以及初一、初八、初十、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均不得行刑;

除此之外,在“雨未晴”、“夜未明”这两种情况下,也禁止执行死刑。

算来算去,一年到头能执行死刑的日子只有七十多天,若赶上风霜雨雪或皇家庆典,没准还要少上几天。

唐朝的例律对行刑的具体时间也作出要求,行刑时间必须选在未时至申时这四个小时之间,换算成现在的时间,大约是十三时到十七时之间。明清两朝,也只是沿用了和唐宋两朝差不多的行刑日期,并没有说明行刑的具体时间。任何朝代都没有关于“午时三刻行刑”的明文规定,当然,在规定时间之外,也有特例出现。

《梦厂杂着》中收录了这样一桩凶杀案:

一个叫蔡阿三的闲汉,平日里不学无术偷鸡摸狗,某天见色起意,酿造强奸杀人的凶案。没过多久,蔡阿三便被公差抓获,被官府判处极刑。这封文书,也就是死刑判决书下达时,凑巧负责此案的知州因公出差,不在衙门,衙门中只有个负责治安和监狱的小吏,小吏连正式编制都没有,自然没资格监斩。

不过,上方的死刑判决书已经下达了,若不将蔡阿三“咔嚓”掉,延误了期限,难免会被怪罪。小吏估计,若自己去相邻的州请知州担任监斩官过来,起码要花三天功夫,同样会延误期限。小吏跑到军营里,请当地游击军官拿主意。军官说道:“这有何难?自古以来文物一体,我也能监斩。只要把罪犯斩了,皆大欢喜,上头也不会怪罪你。”

小吏犯了难,不知该如何是好。正所谓事急从权,事已至此也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让军官担任监斩官,赶紧将罪犯处决。于是,军官与小吏一起将钉封文书拆封,阅读了上面的指示,无非是即日处斩凶犯蔡阿三云云。小吏跑到军营,与军官商谈半日,时间已来到下午。等到军官召集人手,准备处决蔡阿三时,太阳都落山了。

军官与小吏用文书从大牢中将蔡阿三提出,将他押赴城外的法场。偏偏天公不作美,天降小雨,天色阴暗。刑场之上,担任侩子手的家伙是军官临时拉来的兵丁,他根本没有杀过人,是个门外汉。毕竟这是一条性命,临时侩子手脊背发凉,不得不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壮胆。等到他壮了胆子,拿着刀来到蔡阿三身旁时,人早已喝得五迷三道。

监斩的军官也不知该下达什么口令,只能大喊一声:“斩!”侩子手用力一剁,蔡阿三应声倒地。见蔡阿三倒在血泊里,侩子手像模像样地报了一声:“斩讫!”意思是人已经砍死了,等待验收。显然,侩子手的操作明显不合规,按照当时的规定,斩首若不人头落地,就必须“补刀”,死刑犯脖子上的皮肉不能有一点粘连。

不过,侩子手的技术比较糙,也不懂这些规矩,只盼着早点了事。按说,在侩子手汇报过后,监斩官应该上前验看,确定凶犯死亡。不过,军官也是个没见过血的主,他和小吏躲得老远,根本不敢走上前验看。为了走流程,军官派手下的一个千总上前查看。偏偏这千总胆小怕事,连看都不敢看“尸体”一眼,只是装装样子,然后就汇报道:“脑袋和身子相距一丈远,这人绝对活不成了。”于是,众人匆匆离去,不想在这个晦气的地方多呆一秒。

到了第二天,照例该将被砍头的蔡阿三收尸,谁知法场上的尸体竟不翼而飞。军官和小吏吓破了胆,生怕出了岔子,连忙派人搜索四周。经一番搜查,众人终于在法场旁的一个茅厕里找到了浑身是血的蔡阿三。原来,侩子手的一刀剁在了蔡阿三的肩膀上,根本没砍到他的脖子。蔡阿三被重伤陷入昏迷,直到夜晚时分才睁开眼睛。然而蔡阿三毕竟被砍了一刀,身负重伤,无法逃太远,没跑多久便因为失血过多躲进一座茅房里,被公差抓获。

最终,公差叫来昨天的侩子手,几刀砍死了蔡阿三,才算了事。

之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不胫而走,上司发觉了行刑的异常。两广总督亲自下访,审讯了当事的所有小吏、军官。最后,那个手法粗糙的侩子手和谎报实情的千宗被以“得贿卖放”的罪名被绞死;小吏决囚漫不经心,被判处绞监候;军官和本该负责此事的知州,因玩忽职守,被流放充军。

从这件事来看,古人在午时三刻行刑还是有些道理的,至少正午时分视线良好,出岔子的概率大幅降低。不过,例律中并无“午时三刻问斩”的说法,估计“午时三刻”行刑是多地官府的惯例,或是坊间口耳相传的传闻。至于为什么要挑“午时三刻”行刑,除了刚才提到的视线良好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个原因。

我们知道“时”与“刻”是两套计时系统,换算下来比较困难。不过“午时三刻”换算成现代时间却比较容易,这个时间就是正午十二点,太阳升得最高的时候,在古人看来这一时间地上的“阳气”最足。

古人颇为迷信,觉得杀人行凶皆属“阴事”。所以,监斩官和侩子手有必要防止死囚鬼魂的报复,挑“午时三刻”进行斩首,可以借助阳气压制鬼魂,能够有效防止鬼魂对执刑人员进行纠缠。所以,若古代真的存在“午时三刻”行刑的规矩,多半就是出于这种原因。

参考资料:

【《水浒传》、《梦厂杂着》、《丑陋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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