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让人心疼!家暴受害者求离婚,却要她冷静期等45天?

米范同学说社会 2024-12-17 02:04:55

在家暴这个令人发指的伤害下,这样的事情竟然会发生?陕西一名女子因多年遭受丈夫的暴力,决心离婚,却意外被告知需要等待“冷静期”长达45天,你没听错,她的痛苦和选择被迫延后! 这究竟是法律的进步,还是对受害者的再一次伤害?想知道背后的真相,咱们得细聊聊。

这位命运多舛的女子名叫周燕,遭遇家暴多年,终于给了自己一个“反抗”的机会。她在律师的协助下向商州区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人忍不住感到心寒。她竟收到了一份要求“冷静期”的通知,法院希望她在冷静45天后再继续离婚程序。这简直是笑话,在生死攸关的情况下,让一个家暴受害人“冷静”,除了让人心寒,还有什么用?

周燕被家暴的经历真的是让人听了无比痛心,自2006年结婚以来,丈夫几乎对她进行了各种方式的折磨,甚至对两个女儿也毫不留情。周燕回忆起最近的一次家暴,依旧心有余悸,“他对我和女儿都大打出手,以至于我们现在都对他有种深深的恐惧。”可想而知,一个经历了多年家暴的女性,在决定勇敢站出来的那一刻,竟然面临着要再次漫长煎熬,这个“冷静期”真是让人无奈。

律师也快看不下去了,他明确表示:法院这个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的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周燕的情况是诉讼离婚,该冷静期根本不应该被设定。律师的愤怒话语透过手机屏幕传递出了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个别法院的任性做法,反而进一步损害了受害者的诉权。”

这一条条法律的灰色地带,让人感到无尽的迷茫。注册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的律师张莹更是指出,这种情况很有可能反映出基层法院在法律制度学习方面的误区。越来越多的投诉和不满的声音也愈发响亮,“是否该重新审视我们的法律规定了?所谓‘冷静期’对于那些正在承受痛苦的家庭来说,显然是多此一举。”

而更让周燕感到绝望的是,依旧要承受着家恶的折磨,她决定住在宿舍,隐忍等待这45天的“冷静期”结束。更可怕的是,受害者一旦这样选择,就意味着可能被施害者再次找到并造成更大的伤害。这难道不是在让这些已经十分脆弱的家暴受害者处于更高的风险中吗?

这不,商州区法院表示,这个冷静期的设定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更多思考的问题的机会,可问题是,这对心力交瘁的家暴受害者,真的有多大意义?他们需要的不是思考,而是安全和解除束缚的机会啊!这是法律保护人权的失守。

细想之下,身处痛苦中的弱势群体,寻求帮助的道路却被规范和条款锁得严严实实,是时候让我们的法律做出真正的反思。为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或许应该建立一个更加人性化、法治化的环境。那些被压迫的声音,永远都不能被忽视!

看到这些,你有没有想过,身为普通人我们该说些什么来支持那些家暴受害者?你认可这段法律工具吗?欢迎留言,我们一起为那些不易的灵魂发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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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范同学说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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