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张子强绑架李嘉诚大儿子李泽钜勒索20亿,后来怎样了?

记录影视圈 2025-03-22 15:53:55

1996 年 5 月的香港,阳光依旧炽热,繁华的都市街头车水马龙,看似一片祥和。然而,在这平静的表象下,一场震惊全港的惊天大案正悄然酝酿。张子强,这个日后被称为 “世纪贼王” 的悍匪,将目光瞄准了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大儿子李泽钜。

张子强于 1955 年出生在广西玉林,4 岁时跟随父母,在 “逃港潮” 中来到香港,起初一家人靠着经营凉茶铺艰难维持生计。张子强从小便对读书毫无兴趣,整日在街头与其他孩子玩耍、打架,逐渐与街头恶棍和黑社会成员混在一起,不久便堕落为黑社会的一员,并很快成为小头目。

1991 年,张子强与叶继欢连续抢劫了 7 间金铺,劫得价值达 750 多万港元的金饰。同年 7 月,他们更是大胆策划抢劫了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成功劫走 1 亿 6000 万港元。不过,张子强后来被警方抓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法庭竟以证据不足为由,将他无罪释放,香港当局甚至还需赔偿他一笔钱。经此一役,张子强变得愈发嚣张。

到了 1996 年,手头逐渐拮据的张子强又开始谋划弄钱。他不想再干抢劫这种 “小打小闹” 的事,香港富豪众多,他盯上了绑票这条 “发财之路”,而且一出手就要干票大的。他找来一本财经杂志,上面刊登着香港十大富豪,李嘉诚位居榜首。虽然李嘉诚声名显赫,绑架他难度极大,但张子强向来胆子大,最终决定绑架李嘉诚的儿子李泽钜。他深知,李嘉诚有足够的财力支付赎金,且李泽钜作为接班人,李嘉诚必定极为重视。

为了确保绑架行动万无一失,张子强与叶继欢等人制定了严密的计划。他们花费连续 3 个月的时间跟踪李泽钜,详细摸清了他的作息时间规律。1996 年 5 月 23 日傍晚,下班回家的李泽钜,在张子强提前踩好点的位置,被前后夹击截停了车辆。张子强等人手持 AK47 自动步枪冲过去,砸碎挡风玻璃,迅速将李泽钜和司机捆绑起来,扔到了面包车的后备箱。整个绑架过程极为迅速,几分钟内便大功告成。

成功绑架李泽钜并藏好后,张子强开始索要赎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决定独自前往李家要钱。当晚,张子强给李嘉诚打去电话,表明自己要去李府索要赎金,李嘉诚回复,只要保证儿子安全,自己绝对不会报警。张子强到达李府后,为防止李嘉诚安排了警察,故意诈他说:“把你家的警察叫出来吧” 。李嘉诚言而有信,确实没有报警。随后,双方开始谈判。

张子强狮子大开口:“李先生富可敌国,我们也不狮子开大口,受弟兄们委托跟李先生借个 20 亿吧!全部现金,不要新钞。” 李嘉诚冷静回应:“就是我给你 20 亿,银行也取不出来啊”,随后打电话向银行询问最多能取出多少现金,银行回复最多十亿元。李嘉诚为表诚意,提出把家里存放的 4000 万现金先给张子强。张子强觉得 4 这个数字不吉利,只取走了 3800 万。第二天,张子强又从李嘉诚家里取走了 10 亿港元。取钱时,李嘉诚还善意地对张子强说:“张先生,我不知道你将怎样去用这笔钱,我建议你,用这笔钱去买我们公司的股票,我保证你们家三代人也吃不完。” 张子强拿到钱后,也遵守承诺,当即释放了李泽钜。这场香港有史以来最大的绑架案就此暂告一段落,这笔高达 10.38 亿港元的赎金,也创下了吉尼斯纪录。

拿到巨额赎金后,张子强分得 3.6 亿港元。他开始过上奢靡的生活,豪车美女相伴,沉迷于赌博。在澳门赌场,他一掷千金,成百上千万地输钱,最多一次两天就输了 6000 万。仅仅一年多的时间,这些钱便被他挥霍一空。

钱花光后,张子强贼心不死,又开始策划第二次绑架,这次他把目标锁定为郭氏家族。1997 年 9 月 28 日,他们用同样的手段绑架了郭炳湘。不过,这次要钱的过程并不顺利,郭家不像李嘉诚那般配合,全家为了谁出赎金争吵不休,还一直与张子强讨价还价。郭炳湘被关在笼子里长达 5 天,最终,张子强拿到了 6 亿元赎金后释放了郭炳湘。

尝到多次甜头后,张子强愈发膨胀,自认为没有他做不成的事。他又接连策划绑架澳门赌王何鸿燊、香港布政司陈方安生,但均以失败告终。

1998 年 1 月 7 日,张子强指使钱汉寿购买 818 公斤炸药运到香港,企图实施更大的犯罪计划。1 月 17 日,这批炸药被香港警察查获。1 月 25 日,张子强在江门外海大桥检查站被抓。7 月 22 日,张子强等 32 名疑犯被批捕。

由于张子强的身份是香港市民,犯罪地点分别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关于他应该由中国内地司法机关审判还是在香港接受审判,一时引发热议。但香港司法部门和中国内地司法部门均一致认定,张子强许多犯罪活动均在中国内地发生,由中国内地司法机关进行审判是有法可依的。

1998 年 11 月 12 日,广州中院对张子强特大犯罪团伙案公开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子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子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处罚。12 月 5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特大犯罪团伙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广州中院对张子强的 “一审” 判决,并依法核准其死刑,随后张子强被依法执行枪决 。

张子强被处决后,他的妻子罗艳芳曾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解冻被香港警方冻结的资产。1998 年 8 月 26 日,香港警方向罗艳芳下发了法庭的 “限制资产令”,张子强旗下的大部分资产被冻结。罗艳芳委托律师向高等法院大法官申请取消 “资产禁制令”,11 月 4 日,张子强的资产冻结令被撤销,罗艳芳还获得了警方支付的惩罚性的堂费赔偿。

后来,罗艳芳带着张子强犯罪所得的部分财产,据说有 20 亿左右,携女儿出国生活,并将女儿送进贵族学校接受良好教育,试图让女儿远离这些黑暗过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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