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调整了,劳动者全年能休117天假

韩来观社会 2025-01-07 16:37:31

新的一年,广大劳动者又听到能多休假的好消息了!2025年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通知上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劳动者全年工作日为248天,具体是这样计算的: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日)=248天;

劳动者每月工作天数为20.65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248天÷12月=20.67天;

劳动者日工资计算办法: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劳动者小时工资计算办法: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劳动者每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不算不知道,一算幸福感立马爆棚了!全年365天,我们劳动者仅仅工作248天,休息日和节假日竟然高达117天,意味着我们劳动者每工作两天,就可以休一天假。别忘记,这可是在八小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如此多的休息日,我们还有什么不幸福的呢?

但是,个别网友却从另一个方面理解。错误的认为,这种休假制度只是给国有企业或者体制内工作人员准备的,有编制的才有用,没有编制的根本不执行。与民营企业和小作坊的劳动者,以及送外卖、送快递、开出租和网约车等等新业态的劳动者是没有关系的。所以,这些网友疑惑:假期虽然多,似乎在私企打工者和灵活就业者根本享受不到,因为大多数老板为了利润是不会执行的。

至于每月工作天数的调整,多数网友理解:调整前月工作天数为21.75天,调整后月工作天数为20.67天。这样的调整对所有企业职工是有利的,即便工资没有增长,由于每月工作天数的减少,日工资标准相应的也许会增加。这样的情况下,职工加班费的标准疑似也会提高。

对于增加加班费这样的好事情,个别网友的信心仍然不大。有网友们说,规定已经非常明确了,每月工作天数减少为20.67天,每月计薪天数仍然是21.75天,能增加加班费是错误理解了。即便增加加班费,拿到国家规定工资的只是一部分人,还有一部分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拿的都是最低工资,增加加班费与他们的关系也不大,而他们才是真正付出巨大劳动的群体。

在我们国家,人口多,群体庞大,无论出台什么好政策,总会有人说七说八。其实,人与人之间不能相互攀比。个别网友这个时候比体制内的待遇高,要知道人家辛辛苦苦上了十几甚至二十几年学,我们自己上了吗?还有,当年人家天天刷题背书,我们自己在干嘛?考编制的大门是敞开的,没有付出脑力劳动就别争这些了,把自己孩子好好教育,争取下一代吧!

再说,国家既然规定有休假天数,当然是为了让所有劳动者能在假期安心休息一下。但是,我们很多劳动者受传统文化影响太大,总认为勤劳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休息就等于懒惰。即便老板给假期也不想休息一下,他们会主动要求加班工作,目的是为多挣加班费养家。所以,不能因为部分劳动者无假可休,我们就埋怨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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