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发布公告,征求公众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12月25日,南都记者发现,相比于现行通告,《征求意见稿》危险犬名录中取消了中华田园犬(土狗)。
据《征求意见稿》,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
品种包括:
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法国波尔多獒犬、牛头獒犬、罗威纳犬、杜宾犬、英国马士提夫犬、德国拳师犬、秋田犬、比利时牧羊犬、荷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法国狼犬、捷克猎狼犬、川东犬(重庆犬)、佛兰德斯牡牛犬、牛头梗、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阿富汗猎犬、威玛猎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苏俄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大丹犬,
以及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的犬只,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
近期各地接连发生恶犬伤人事件。
南都此前报道,西安市灞桥区豁口村4岁男孩被两只大型犬咬伤。12月24日,南都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获悉,饲养人郭某、协助郭某掩盖事实的张某二人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犬只尸体已被查获。
此外,江西赣州母女二人在章贡区滨江公园内被四只大型犬撕咬。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发布通报称,11月17日10时30分,水南派出所接报一起辖区内一公园犬只伤人警情。经初步调查,王某某在遛狗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致使两名路人被咬伤。目前,涉事犬只已被安全约束,涉案人员钟某某、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伤者伤情平稳。
南都记者注意到,多年来,针对危险犬的饲养,广州一直有相关规定。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09年7月1日实施,2015年进行了修正。其中规定,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
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饲养危险犬的,应当对危险犬实行圈养,在圈养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除免疫、诊疗外,不得携带外出;因免疫、诊疗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
危险犬的具体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据此,广州已多次发布有关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该类通告有效期为五年。现行有效的《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自2020年1月21日发布。
南都记者对比现行通告发现,新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名录中取消了中华田园犬(土狗)。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