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甘肃省庆阳市副市长吴丽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引人关注,不仅揭示了吴丽华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敛财的丑恶嘴脸,更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国法,不忘初心,为人民服务。
根据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 年至 2022 年,吴丽华在担任环县县长、正宁县委书记、庆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 33 人所送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3376.08 万元。此外,吴丽华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尚有 1303.772108 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丽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丽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吴丽华案的庭审,再次彰显了我国对贪污腐败现象零容忍的态度。吴丽华身为一名副市长,本应为人民造福,却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私欲之下。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依法严惩。
吴丽华案的审判,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警醒自己,严守党纪国法,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质。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好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我们也要看到,吴丽华案背后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党的纯洁性,保证党始终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