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7月,宝马中国把自己活成了热搜体。
7月12日,在“宝马将退出价格战”的消息传闻已久后,宝马中国对外表示,“下半年宝马在中国市场将重点关注业务质量,支持经销商稳扎稳打”。这被外界解读为宝马确定退出已进行了一年多的价格战。宝马也因此成为第一家公开宣布退出价格战的主流车企。
当时外界还只是以为宝马不再以价换量,想要维持其高端品牌定位,但很快事情就超出了宝马的控制。
7月21日,“多地宝马4S店拒不交车”登顶微博热搜。多位消费者表示,遭遇了宝马的霸王条款,之前预定的宝马汽车被4S店拒绝交付,销售临时要求加价才能提车,有的加价幅度达到3万元。
从第一个宣布退出价格战,到4S店“坐地起价”,究竟谁给了宝马勇气?
不加价不给提车
据蓝鲸新闻报道,一位来自重庆的消费者称:“我是5月29日和重庆宝渝汽车销售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车型是宝马i3,价格是17.45万元,并且交了定金。当时销售说提车没有问题,但是到临近提车时被告知需要加价3万元。”
消费者还称:“我和4S店方面经过多次协商,后续对方又表示加价1万多元就能提车,再后来经理又说没车了,停产了。在多日协商沟通的过程中,4S店每天都是不同的说法,给出的回应反复无常。”
另一位来自郑州的消费者透露:“我是6月底在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的车,车型为宝马i3,合同已签订、定金已交完、贷款方案通过,当时客户经理说四五天就能交付。但临近交付时被告知车价要贵2万元,并且换成三年免息的金融方案,否则不让提车。”
智行驾道(ID:carviews)在黑猫投诉平台也发现,有消费者投诉称,6月底在4S店购买了宝马3系,但进入7月宝马开始涨价,其后4S店不给交车,要求加价4万多元才能提车。7月21日,“多地宝马4S店拒不交车”登顶微博热搜,旋即引来一片骂声。
7月22日,针对近期热议的多地宝马4S店拒不交车事件,宝马中国对媒体回应表示:“我们已注意到相关内容,并在内部进行了初步调查,涉及的案例均是个案,且每一个案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我们在积极与相关经销商沟通,敦促宝马授权经销商遵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获得满意的服务体验。”
但宝马中国的回应并没有安抚消费者,反而是含糊其辞的态度引来了新一轮质疑,认为宝马在“踢皮球”,没有给予消费者切实的解决方案。
在这次“坐地起价”事件中,反映出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在其他车企都默认价格战的现实下,宝马首先宣布退出价格战,乃至涨价的底气来自何处?4S店为何敢“坐地起价”?
二是在消费者已经预付定金的情况下,4S店“坐地起价”是否涉嫌霸王条款或欺诈等违法问题?
宝马和4S店为何敢涨价?
首先是涨价问题,宝马中国的4S门店基本都是第三方经销商,非宝马中国自营,因此,涨价也需要从宝马和4S店两个主体来看。
国际智能运载科技协会秘书长张翔对智行驾道(ID:carviews)表示,宝马退出价格战的主要原因是长期大幅降价并未带来销量增长,而七、八月是国内汽车销售淡季,即便涨价可能导致销量降低,也不会对车企造成太大影响。
据悉,从去年底以来,宝马i3、i5等纯电车型长期大幅优惠,宝马i3优惠后的裸车价低于20万元,宝马i5降价幅度也一度高达10万元。
而根据宝马集团公布的上半年销量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宝马品牌在华销量37.59万辆,同比下滑4.2%。
显然,当降价都换不了销量增长时,车企自然缺少持续降价的动力。
另一方面,持续降价不仅对品牌伤害较大,而且会加重消费者的观望情绪。因此,张翔认为,在降价、涨价的动态调整中,反而更有可能提高消费者的决策效率。
在张翔看来,车市价格起起伏伏很正常,但长久来看,不管是BBA还是自主品牌,未来两三年降价(相比前两年)依然会是主旋律。他不认为国产车会跟进BBA退出价格战,一是因为自主品牌大多没有BBA强大的盈利能力和品牌溢价,二是国内汽车品牌超过一百个,行业出清必然导致价格战。
“从长远来看,BBA退出价格战的策略能否成功,核心在于能不能提供有足够竞争力的产品,能不能完成新能源转型。否则,就算价格一时涨回去了,但销量江河日下,也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品牌被边缘化。”
而对4S店来说,涨价就没那么多考虑了。张翔表示,国内消费者预付定金往往只是口头与销售达成购车意向,而很少会与经销商签订合同,以法律形式确定最终的提车价。也正是因此,便给了经销商“擦边”的空间。
此外,4S店大部分为第三方经销商意味着宝马中国和4S店为合作关系,宝马对后者的掌控力并不高。此前价格战时,4S店已经为降价付出了较高成本。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最近4年国内有超过8000家4S店倒闭;2023年,汽车经销商亏损比例高达43.5%。
如今门店临时涨价,宝马很难再要求4S店遵守既定价格。毕竟,经销商不可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或许也解释了宝马中国的回应为何不痛不痒。
但宝马和经销商日子再难过,也不是对消费者“坐地起价”的理由。无论是宝马中国的态度,还是4S店临时加价,都体现出传统汽车品牌的对消费者的“傲慢”。刘慈欣在科幻小说《三体》里写道: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对宝马和一众传统4S店来说,这句话似乎正在变成最现实的警示。
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类“坐地起价”行为,消费者往往有苦说不出,但除了愤慨,消费者还能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郑诗敏律师对智行驾道(ID:carviews)表示,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用户已支付预定金且已签署购车协议的情况下,宝马4S店临时加价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单方违约行为,宝马4S店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用户仅支付了预定金但尚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4S店是否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需要综合考虑用户与4S店是否就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标的物、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已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此,避免临时加价的最好做法是,在支付预定金时,就与4S店签订书面合同,无论是后续保价,还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合同都是最有效的武器。
至于4S店“坐地起价”是否构成欺诈,郑诗敏律师认为,宝马4S店单方加价的行为很难被认定为消费欺诈,在本次宝马4S店加价事件中,宝马4S店系通过调整价格策略以刺激销售,本质上是一种商业促销行为,4S店在买卖合同成立后单方加价,可以认为其违反了诚信经营原则,属于违约行为。
对于那些已经支付了预定金,正在被4S店要求加价的消费者来说,还能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郑诗敏律师表示,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消费者有权要求宝马方按照购车协议约定的期限和价格交付车辆,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消费者还可以根据购车协议的约定要求宝马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宝马方拒不交付车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4S宝马店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等。
参考资料:
《退出价格战后,宝马多地4S店上演霸王条款:拒绝交付,提车要加价3万》蓝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