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很多事其实处理起来非常讲究方式方法,换一个方式坏事可能变成好事,当然处理不好的话坏事可能变得更坏,这就需要大家有一定的处世哲学。前不久,被告人熊某站在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因为一时冲动,熊某当街凶相毕露出手伤人,本来自己占理的事,结果是赔了钱又要蹲监狱!
案发当天北京下着雨,熊某骑电动自行车经过通州某路段时,因为这是一段机非混行道路,所以路过的一辆机动车溅了一些水到熊某身上。熊某当时就追上了对方讨要说法,因为下雨天本来就堵车,对方司机觉得自己开得不快溅水也无法避免,所以对熊某也没有特别好的态度,结果熊某的暴脾气当时就搂不住了。
随后熊某把司机孙先生拽下了车,两人在路口就当街理论了起来,但熊某说孙先生的态度依旧是不肯道歉,也不准备赔偿,所以熊某脑子一热,直接就用拳头解决问题。他先是一个背摔把孙某摔倒在地,之后就是拳脚相加,估计这熊某也是练过,孙先生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虽然也还了熊某几拳但属实不痛不痒。
周边的群众赶紧报了警,很快警方就赶到现场将熊某和孙先生二人拉开,并带回派出所内。而孙先生因为伤势比较严重,先去往医院治疗,而经过伤检,熊某的乐子可就大了,因为孙先生直接被熊某打的全身多处骨折。经过法医鉴定,孙某耻骨、桡骨都有多处骨折,而熊某身上的伤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最终孙某所受伤势经过鉴定已经构成轻伤一级,而熊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才有了熊某站在了通州法院刑事审判庭上的一幕,而到了此时熊某才知道后悔。本来自己被溅了水是自己占理,但就是因为没控制住脾气先动了手,还把对方打伤,结果有理变没理。
更因为想要取得对方的谅解,必须要赔偿一个对方满意的金额,最终熊某东拼西凑拿出13万元赔偿给孙某,换得了一纸谅解书。而因为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据此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熊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当然这刑事案底熊某是留下了,钱花了案底留了,这就是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代价。
我们也提示大家,现在是法治社会,解决问题的途径多种多样,最不智的就是使用暴力。像熊某一样平时肯定也是豪横惯了没人管,所以才会在街头就直接好勇斗狠的打人,还好没有铸成大错,只是留下案底花钱消灾而已。上一个这么豪横的“昆山龙哥”当街被反杀,现在估计已经转世投胎上幼儿园了,还请大家引以为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