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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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中,经常会碰到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社保的情形。
那么,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社保账户的钱吗?
在被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社保账户的钱是否可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社保账户的钱具有特殊性
社保作为一种国家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带有强制性的保障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社保账户中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是用于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和未来的社会保障需求,所以通常不能轻易被强制执行。
二、特殊情形下可以对社保相关资金进行一定程度的执行
1. 已达到领取条件的养老金等社保待遇
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等社保待遇,法院在执行时是可以对这部分资金进行一定处理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
例如,如果被执行人每月养老金有 3000 元,而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的其及其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为 1500 元,那么法院可以对超出 1500 元的部分进行冻结、扣划以偿还债务。
2. 企业年金等补充性社保资金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在被执行人存在企业年金等补充性社保资金的情况下,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也可能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不过,同样需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不能因强制执行而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正常生活。
因此,在被强制执行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社保账户的钱是否可以执行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既要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又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不受过度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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