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蹲过监狱。
刑满释放不久,我成为了一起垃圾点弃尸案的第一发现人。
我一边报警,一边顺走死者的手机。
1.
我叫周宗全,一个三十出头,看上去五大三粗的男人。
这会儿,正在警局里被问话。
“这是本市第三起垃圾点弃尸案,你知道的吧?”
“当然知道,我也是有看新闻的。”因为疲惫,我的口气并不好。
“得麻烦你再说一次今晚看到的事,尽量再详细些。”
我揉揉眉心,摸过眉角的那道疤痕,选择配合到底。
今天是周六,就在几个小时前,晚上八点十五分左右,我和阿锐照旧在远离市中心的一处外来工聚集区做最后的回收工作。
为了抓紧时间下班,阿锐干活的速度快了很多,我去一趟公厕回来就看见他上了车。
阿锐一直就是个急性子的人。
作为搭档总要多留个心眼,所以我就又在巷子里溜了一圈,没想到还真在暗角里发现了一个之前没看到的棕褐色麻袋。
我喊了阿锐一声,让他先别倒车。
走过去想将袋子搬运上车,结果却看见一滩黑褐沉红的水不断浸透流出。
我正好奇里头装了什么,身后传来了阿锐下车的声响,想到之后反正也要拆袋检查,当下索性用蛮力撕扯那浸湿严重的地方。
“刺啦”一声,袋子崩裂开,我也跌坐在地上。
就在这个瞬间,耳边传来阿锐刺耳的尖叫声,我们的眼前,赫然出现了一具僵硬扭曲的尸体。
白炽灯亮得我眼疼,我说:“警察同志,这就是我看到的一切了。能说的我都说了。”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从警局出来后,我回到了破旧的出租屋里。
喝完罐装啤酒躺倒在床上,充满血丝的眼如野兽般瞠着,刷着手机看相关的新闻快讯。
这晚,各大平台竞相报道、转载这起被正式定性为“垃圾场弃尸”的连环案。
桌上手机铃声突兀响起,我不耐烦地翻了个身,闭上眼沉沉睡去。
2.
我本来就长的比较凶恶,加上眉角有一道多年的旧疤,看上去更显戾气。
所以除了阿锐,没有人喜欢和我打交道。
当然,我觉得大家不待见我的原因和我坐过牢脱不了关系。
我是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成年后认识了一帮所谓的社会朋友,不慎走了歪路。
我为人孤僻冷漠却唯独看重义气,那个时候很相信一个叫沈风的兄弟,却没想到会遭到他的背叛,被他亲手送进监狱。
那时年轻气盛,我欠了外债手头拮据,便听信了他的建议,两人约好半夜去偷盗他家亲戚的小型电器行。
谁料,店里坏了好几天的监控那天恰巧被修好,在店门口放风的沈风没被拍进画面里,单单拍下了我偷盗的行为。
那晚之后,沈风被亲戚说服报了警,谎称只有我一人行窃,把监控录像递给了警方就这么把我给送进了里面。
这一进去,就是整整两年,我在牢里遭遇的种种不公,没人知道,我也不愿提起。
就在一年前,我才刑满释放。
有案底的人想要重新开始生活并不容易。
几经波折,我才被相熟的狱友介绍到了一家与市环卫机构合作的“友爱清洁”公司里,成为了一名清洁工。在这里认识了阿锐,就这么和他搭档着干起了服务于市容市貌的差事。
本以为日子会这么不咸不淡地过下去,哪知道会被牵涉进凶杀案里。
此刻涉案停工的我又开了一瓶啤酒,胡乱地按着遥控器转换频道。
直到一场关于“本市连环弃尸案”的警方发布会出现在屏幕上,我才停下换台的动作。
“前两起案件和这起的相同点很明显,虽然杀人现场目前尚未完全明确,但案犯都选择在无监控的外来工聚集区进行了弃尸,不排除存在弃尸地点定向选择的偏执心理。
不同点在于,前两起被害人一男一女,都是二十多岁的青年外来工。
第一被害人男性是被拾荒的李顺大爷发现的,第二被害人女性是被清洁工姜娜发现的。
而这第三起案件中的被害人是五十五岁的中年女性,系本地某玩具工厂刚退休的后勤人员。
这其中存在的联系,还需要我们做进一步侦查。”
门铃突然响起,吓了我一跳。
我刚一打开门,阿锐就敏捷地提着餐盒挤进了屋,招呼我一起吃宵夜。
我对他的不请自来感到烦躁,正想赶他回去,不料自己一时疏忽没把放在桌上的手机藏好,这下正好被阿锐给发现了。
他像忌惮我会发火似的,没有走近桌子,只用手指着那手机,小心翼翼地问我:“全哥,这手机不是你的吧?”
我见瞒不下去了,只能点了点头。
手机确实不是我的。
或者说,它应该属于那个被扔在垃圾点的尸体的。
3.
可我也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再多说其他的意思。
阿锐很着急,用力拉着我坐下,告诉我他今晚会过来是打算和我说一件事。
他说他不想再骗我了,突然说:“全哥,你不知道吧,其实我是女的。”
什么?
我怔住了。
怀疑他是不是因为目击了弃尸现场,搞得人都不正常了。
阿锐见我不相信,憋红了一张脸,二话不说就脱了衬衫露出瘦骨嶙峋的身子,和一件扁平的素色内衣。
他变成了她。
她还拉我的手,往她的胸部上放。
我受了惊吓,急忙缩回手,眼睛却离不开那。
怎么会这样?
一直以来,阿锐都理着平头,整个人硬邦邦的跟个竹竿一样,左脸颊上还有扭曲蜿蜒到脖颈的一大片烧痕。
原来是个女的吗?
“我没打算骗你,真的,全哥。我只是找不到机会和你说,你见我第一面就错认我是男的,我想着那样也好,称兄道弟后关系才能更加亲密熟悉,其他人好像也看不出不对劲……”
我不想听下去了,气急败坏地拿起衬衫扔到她身上,让她赶紧穿衣服滚蛋。
但阿锐穿好了衣服,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她突然说起了我坐牢的事,说起我和她在狱所里曾见过一次面。
一年多前,我和阿锐是在一次“重塑新生·社会帮教”的演出现场相遇的。
那个时候临近年底,我所在的狱所为了给轻型犯们一点温暖慰藉,特意向上级申请了公益演出,期间还让几个劳改得不错的狱友出了个节目上台表演,我不巧就是成员之一。
而阿锐是一个舞狮表演里戴大头娃娃头套的人。
那个时候节目正在进行着,她在台上不小心被绊倒,头套掉落露出一张毁容恐怖的脸,很快成为了大家议论的焦点,她只能慌乱地解下马尾辫用头发遮挡住疤痕,狼狈地跑下台。
后来是我路过看见正在哭泣的她,稀里糊涂就坐到她身边给她递了纸巾。
没想到一个举动惹来一阵哭诉,我听她说着她因为一场火灾毁了容被前男友抛弃的事。
更没想到是,我的几句安慰会带给她温暖,成为救赎她的希望。
阿锐说了很多话,而我终于知道,我们会再次相遇,也许一直都是她在打听我、追随我。
我看着阿锐的眼睛,没来由地想到了真心换真心。
鼻头一酸,打算对阿锐全盘托出这部手机为何会被我偷偷拿回了家。
4.
我坦白:“我有奇怪的癖好,偷盗癖。”
桌子上的手机是进口的苹果n代,屏幕碎了三分之一,有密码设置。
我试过几次,没什么耐心就放弃破解了。
它不属于我,却被我从那晚的弃尸现场给捡了回来。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因为我控制不住自己。
刚出狱那会儿,我四处碰壁打临工,钱少还不按时给,没朋友也不相信人,过得窝囊又没劲。
某天在楼下的杂货铺里买东西,发着呆差点就顺了东西,还好及时清醒过来没这么干。
之后压力太大的时候又发生过几次这样的事,我越来越难控制自己,也上网查过相关的资料,一律得出“心理有问题”的回答,但是我可没有钱看什么心理医生。
后来有一次和阿锐在某富人区清理回收生活垃圾时,碰巧看到了一块看上去挺高档的木制摆件,虽然不清楚是什么木头,但还是被我悄悄拿回了家。
就这样,心瘾犯了的时候,我总会借着工作的契机偷偷从现场拿走一些东西。
可这部手机,和之前拿的所有东西都不一样。
它是那晚我在发现那具麻袋尸体前,就在巷子里的一个垃圾桶旁捡的。
捡到它不久,上了个厕所回来就发现了尸体。
顿时,我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心里产生很多想法,很害怕这部手机是被害人的所有物。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处理掉它就被警方给带去局里了,期间它曾响起铃声,我真怕被警官发现了端倪。
我不能不感到害怕,虽然平时只是在垃圾点顺点东西带回家,不算偷,但总归是个说不出口的行为,被警察知道了不是什么好事。
后来了解到这起案子的严重性,又怕被牵连进去,手机放哪也不放心,只能调了静音放口袋里揣着走。
一直惴惴不安到现在,这才终于把一切都摊开来说了。
阿锐看我情绪低落,轻轻握住我的手,温柔地说:“其实那天和你一起从警局回来,我就知道你不对劲了。要不我帮你处理了吧?我有个朋友是做手机维修的,有技术可以破解密码,到时再找渠道卖出去,我们赚点零钱,还能不让人……”
我不同意。
我很难相信其他人。
即便是她。
阿锐还想再说些什么,被我阻止了。
接着,我们两人就同时收到了一条消息,是王老板王哥通知我们明天可以复工回岗了。
阿锐离开后,这晚我彻夜难眠。
熬到天亮的时候,又有人按响了门铃。
门口站着审问过我的警察,告诉我一个消息,“凶手昨晚落网了,是你认识的人。”
是那个背叛过我的兄弟,沈风。
5.
沈风是自己投案自首的。
他这几年混的不好,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结婚不到半年就被妻子提了离婚。还因为欠了高利贷还不上债,被打瘸了一条腿。
他东躲西藏、小偷小摸地过活,每次犯事进局里蹲一蹲,出来后照旧狗改不了吃屎。
没想到坏事做多了,最后会演变成杀人弃尸。
他说第一次行凶,是激情犯罪。
被害人李志是不久前才刚到本市打工的外来客,在这里没多少人认识他。
三个月前的一个雨夜,零点已过,沈风从超市买完东西走在回家路上,抄近路拐进暗巷的时候不小心撞上了喝醉酒正在解手的李志。
当晚两人心情都不佳,互呛了几句,接着就升级成了肢体冲突。
沈风是在被李志狠踹了一脚后,刹不住脾气地抡起地上的一块板砖砸过去的。
一砖下去,血流如注,李志当场晕死在地。
反应过来的沈风很快让自己从慌乱中平静下来。
看雨越下越大,突然想起在小说里看到过雨水会冲刷掉痕迹的说法,为了不让李志醒来后告发自己,他选择继续施暴直至把人砸死。
然后他双手套上刚从超市里买来的一次性塑料手套,费力将尸体拖动到暗巷垃圾箱最里头隐藏起来。
为以防万一,他还捡起那块充当了凶器的板砖,往袋子里一装,便离开了杀人现场。
事后沈风每天留意着各平台的新闻动态,在没有监控证据可提交的情况下,破案一度陷入僵局。
上天眷顾,警方并没有找上他。这让他心存侥幸。
而第二次犯案,和第一起不一样,第二次他是有计划有准备地去犯罪的。
就在和第一起案件间隔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后,沈风有了杀人的目标,林晓娜。
他是在某次夜间吃摊的时候偶然看到林晓娜的,她让沈风印象深刻,因为她长的和自己的前妻有些神似。
沈风就这么多留了心眼,跟踪起了林晓娜。
林晓娜的身份很简单,同样是个多年前来本市打拼的独居女性。目前自己开了家美甲店,生意经营的不怎么样,出门和各种男的去小旅馆约会的频率却很高。
林晓娜是个生活作风不检点的女人。
沈风得出这个结论。
他病态的将她和前妻联系在一起,把对前妻的怨恨迁怒了过去。
之后又尾随蹲守了人家半个多月,终于在明确了林晓娜真的以援交作为副业进行谋生这件事后,做出了杀人的决定。
他在某个晚上的路旁堵了人,谎称给钱办事把她约到了荒废多年的公园里。林晓娜衣服脱到一半,就被沈风用同一块板砖给砸死了。
尸体也再次被丢弃到公园附近的垃圾点隐蔽起来。
沈风交代事实的时候笑得阴沉,他说他一直把凶器藏在家里,打从心底想再用上一次。所以自第一次犯案后,他又相继看了一些与刑侦类有关的影视和书籍,杀林晓娜时还有备无患地戴上了橡胶手套,并且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身体接触。
而执着于在垃圾点弃尸,也许只是因为第一次行凶带给了他巨大的冲击和快感,这足以使他感到迷恋。
“两起案件的弃尸地点虽然有所重合,但间隔时间长达一个多月,案发的时间跨度不易被直接联系起来,再加上被害人之间的人际网不存在什么必然的关联,所以当时不好轻易定性为连环作案。”
可我表示不理解,“可是警察同志,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和我说这么多,沈风做的这些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你知道他为什么自首吗?”
我摇头,猜测:“良心过不去?”
“是因为害怕。沈风的债主上门威胁他,扬言不会放过他,他怕被弄死,这才主动投案的。”
我暗骂沈风一句畜生不如,紧接着在听到警察最后说的话后,抬脚踹翻了桌子。
沈风只交代了前两起案子的犯罪事实,却不承认是第三起案件的凶手。
交代到最后,沈风提到了我。
他说在那场警方发布会的直播中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周某全。之后又在某平台的视频里看到了我当时被警察请进警车的画面。
就这样,沈风又自己下了结论。
他认为我因为当年的事对他怀恨在心,所以第三起案子是我杀了人,就为了嫁祸给他。
他简直是个疯子!
我怎么可能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