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人通过法院司法拍卖的方式低价购买房屋,但是购买法拍房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中之一就是对房屋拍卖成功前积欠的物业费应该由谁承担的问题,那么是应该由原业主承担呢?还是由新业主承担呢?
其实,目前大部分公告中均会对欠费情况有所说明,另外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最好前往现场实地看样进行了解,也可向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清楚,避免因了解信息不足而导致后期竞买超出预算。
若竞拍者没有全面了解所拍房屋的详细信息后就参与竞拍,就很容易在竞拍成功后出现悔拍的现象。
从法拍房买受人的角度出发,在参与司法拍卖时,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附件中的评估报告(有些拍卖公告没有附评估报告),对于可能潜在的将由买受人承担的物业费等其他拖欠费用,买受人自己要有心理预期,再去考虑是否参与拍卖。
问发明法拍的,应该知道。
物业公司来交
应由物业公司交,人家房子都住不起了,还交什么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