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永春县公安机关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加强警种联动、部门协同作战,强化公共场所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共场所违法违规营业行为,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年2月23日晚,县公安局领导带领桃城派出所、治安大队、巡特警反恐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公共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永春县桃城镇八角亭附近的“某某足浴保健中心”违规营业,检查人员当场制止,并将违法嫌疑人林某娜带至桃城派出所进行审查。
当晚,县公安局领导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进行全面彻查。经查,林某娜在疫情防控期间,于2月6日至23日多次违规营业“某某足浴保健中心”,共有12人次在店内消费。林某娜明知其经营的足浴场所在疫情期间须暂停营业,但仍心存侥幸擅自违规经营,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林某娜未经申请违规营业,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永春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非常时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只要人人多一份配合、多一份支持,就是为这场战“疫”做贡献。对于拒不执行疫情期间政府的决定命令的单位、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消息来源丨永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