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关税开始出现。据《史记》记载,当时的关卡主要设在国境或国内重要交通要道上,对往来货物征收赋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和控制物资流通,税率不固定。一般认为在2% - 5%左右。

秦朝统一全国后,加强了对关税的管理。汉朝在边境和内地重要城市设关征税,对不同货物有不同税率,还与周边国家有贸易往来,关税成为重要财政来源之一。

唐朝国力强盛,对外贸易繁荣。在广州等重要港口设市舶使,负责管理海外贸易并征收关税,对进出口货物有详细规定,关税制度逐渐完善。市舶使对进口货物征税。一般税率在10%左右,对一些特殊商品如香料、珠宝等可能会更高。
宋朝重视海外贸易,在多个沿海城市设市舶司,制定了系统的市舶法则,关税收入成为重要财政支柱。元朝继续发展海外贸易,关税管理更加规范,税率根据货物种类和来源有所不同,初期税率较高,如北宋时曾达20% - 30%,后逐渐调整到10% - 20%。元朝对进口货物实行“三十取一”的抽分制,即税率约为3.3%,但对于某些奢侈品税率会有所提高。

明朝初期实行海禁,后期逐渐放松,在广州、宁波等地设海关征税。清朝前期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仅留广州一处通商口岸,由粤海关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关税制度较为严格,对进出口货物有诸多限制。明朝海外贸易关税税率有所波动,大致在10% - 20%之间。清朝前期,粤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税,一般货物税率在10%左右,对一些西洋商品可能会稍高。

中国古代关税在不同时期根据政治、经济和对外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总体上呈现出从简单到复杂、从分散到统一、从国内贸易税与对外贸易税混合到逐渐分离的发展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交往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