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中医药事业的繁荣发展,网络上非法行医现象的视频广泛传播,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众多法律工作者积极深入思考和反思,他们开始探讨如何正确对待和认识非法行医这一社会现象,以及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行医资格。

一老瑶医非法行医处罚事件流程
经过笔者深入细致的查询和调查,该案例的真实性得到了充分的证实,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无误。
老瑶医名为庞福万,男性,出生于1948年7月14日,居住于广西金秀县。
在2016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29日这段时间内,庞福万在长垌街经营了一些常见的草药生意。
2016年12月27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到了社会举报,随后对庞福万的行为展开了立案调查。
2017年3月24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调查后认定庞福万的行为属于非医师行医,因此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25464元,并处以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老瑶医的自述
庞福万先生,一位资深的瑶医,自1965年起便投身于瑶族医学的实践与研究之中。他自1985年以来,一直居住在长垌乡六架屯的家中,不仅继承了家族的瑶族传统医学知识,而且致力于采集和经营瑶草药。他明确表示,自己从未以正式医师的身份从事过医疗执业活动。庞先生强调,所有购买瑶草药的顾客,都是基于医院的检查和诊断结果,自行决定购买瑶草药以进行自我治疗。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庞福万先生退役后,他选择返回自己的故乡,继续致力于瑶族民间的瑶草药采集与销售工作。这一坚持,至今已近四十年,他在这段时间里,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见证了瑶族传统医学的传承与发展。
1996年6月1日,金秀县卫生局向庞福万先生颁发了《金秀县社会医生行医执照》。凭借这份官方颁发的证照,庞福万先生得以合法地从事民族民间的“行医”活动。他依据此证照,为需要治疗的民众提供瑶草药,帮助他们缓解病痛,恢复健康。

三二审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经过仔细的审查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庞福万虽然声称自己持有1996年6月1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局颁发的金秀县社会医生行医执照,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执照在199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正式实施之后,便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庞福万未能提供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以及医生执业注册证书,他继续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构成了非法行医。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也对公众的健康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基于上述理由,法院判定庞福万败诉,其非法行医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瑶医药医师法改革迎来转机
2021年3月1日起,《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正式生效。该条例第十二条对瑶医医师资格的考核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那些通过师承方式学习瑶医知识,或者拥有六年以上瑶医临床经验且确有专长的人员,若得到两名以上中医医师或瑶医医师的推荐,经过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瑶医药专家以及在公立瑶医院从事瑶医药执业十年以上的医师组成的考核组进行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瑶医医师资格。
取得瑶医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完成执业注册后,便可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按照核准的执业地点、诊疗类别和服务范围,以个人开业的形式或在医疗机构内开展瑶医医疗活动;未完成瑶医医师执业注册的,不得从事瑶医医疗活动。瑶医医师资格的考核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并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开设个人瑶医诊所,必须依法进行备案登记。

五走上合法行医的途径
2021年10月17日,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举行了首批瑶医执业医师考试培训班的结业仪式。该培训活动自10月8日起正式开班,吸引了来自金秀瑶族自治县各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具备瑶医药专长的人员共500余人参与。
庞福万,一位来自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长垌村六架屯的76岁长者,是本次培训班中年纪最大的学员。自1965年起,他便投身于瑶医事业,至今已行医56载。他的家族中,儿子与孙子亦继承了瑶医药的技艺,此次三代人一同报名参加了培训。
正是由于一项自治法规的颁布,庞福万得以从非法行医者转变为合法执业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