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下发通知确定第四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从山东省妇联获悉,山东省再有3市成功入选,入选城市总数达13个,数量稳居全国首位。
据介绍,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左右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山东省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模式,在全国先后公布的四批友好城市建设名单中,山东省数量始终位居全国第一。
据了解,山东将“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区”纳入省“十四五”规划,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围绕“五大友好”明确24项重点任务,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儿童友好理念充分融入重大规划和公共政策,13个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全省统筹规划、全程多元参与、全域系统推进的创建格局,让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山东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儿童优先理念融入城市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开展省级试点县(市、区)试点单元建设,围绕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进行适儿化改造,建设了万余个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医院、道路、校外活动场所等试点示范,全力打造安全、趣味、平等、包容、创新的儿童成长环境,让儿童友好空间环境更加优化。

山东还积极推动各市立足儿童成长发展实际需求,促进儿童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优质均衡,全面呵护儿童成长,让儿童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同时,推动儿童友好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召开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观摩工作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在全省主要媒体开设儿童友好城市创建专栏专题,拍摄公益宣传片,积极传播儿童友好理念;在第十一次友好省州领导人峰会上,推动首次将儿童友好纳入议程,把儿童友好理念传至友好省州,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浓厚氛围。
山东省妇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和省委要求,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出台高质量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意见,开展第二批省级试点县(市、区)试点单元建设,推动各地在机制建设、空间设施适儿化改造、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母婴空间建设等方面做出亮点特色。同时,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载体,指导试点城市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重难点问题,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儿童和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妇女报(ID:fnb198410) 作者/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建 责编/田园黄蝶、陈晓冰 审签/一帆 监制/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