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在部队时发放的国防服役纪念章,退役后不小心遗失了,能不能补发呢?我想大概率是不会补发的。

国防服役纪念章意义重大,要当兵满八年才有资格获得,而且早些年即便当兵满了八年,要是当时还没有设立国防服役纪念章,也是不会补发的。所以,能拿到这枚纪念章,那可是辛辛苦苦当兵八年以上的成果,一旦回来后不小心弄丢了,估计就找不回来了,不会给补发。

从国防服役纪念章的发放规则来看,解放军纪律条令以及军队荣誉表彰体系都明确规定,它是颁发给服役满八年以上军人的。现在规定更为细化,服役八年至少能获得4级纪念章,服役50年以上则是特级,这可是相当了不起的。政策明确指出,国防服役纪念章的发放对象是现役军人,只有在部队服役期间才会发放。也就是说,一旦退役回到地方成为退役军人,如果之前已经领取了纪念章,后来搞丢了,就如同退伍证丢了一样,很难有人会给补发。你回到地方后,找退役军人事务部补发,事务部也没办法,毕竟它不直接负责纪念章的发放。
退役后不能补发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国防服役纪念章的发放和管理权限归属于部队,退役军人事务部不承担这项职责。其二,纪念章的颁发与现役状态紧密挂钩,退役后身份发生变化,原有的荣誉体系是针对军队人员的,并不适用于退役军人。

不过,如果国防服役纪念章不是遗失而是损坏了,或许还有一线机会。可以回老部队问问,看能不能拿损坏的旧章换个新的。但要是真的要求补发,那可就相当麻烦了。其实大家纠结的不仅仅是补不补发的问题,更多的是服役八年这个门槛,很多人因为没达到这个年限而没能获得。
所以,退伍老兵回到地方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退役证书、纪念章、立功证书以及其他与退伍相关的纪念物品,一旦丢失,真的很难补发。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