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这座在改革开放中迅速崛起的中国城市,在1990年代初可是个充满机会和混乱的地方。那时候,经济飞速发展,高楼大厦一栋接一栋地冒出来,但与此同时,犯罪率也跟着水涨船高。今天要讲的,是发生在1995年的一个真实案件——“深圳六魔女”案。这案子当年轰动一时,尤其是公开枪决那天,19岁少女文亚娜在死前竟然还带着微笑,这事儿让人听了都觉得心里发毛。
深圳的背景:机会与混乱并存
1990年代初的深圳,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从一个小渔村变成了大都市。人口暴增,全国各地的年轻人涌进来,都想在这儿淘金。那时候,城里到处是工厂、工地,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得不行。可这繁荣背后,也藏着不少问题。基础设施跟不上,住房紧张,贫富差距拉大,有些人发了财,有些人却连饭都吃不上。
这种环境下,犯罪自然就多了起来。小偷小摸的就不说了,抢劫、杀人这样的大案子也时有发生。尤其是深圳这种新城市,管理还没完全跟上,给了不少人可乘之机。咱们的主角张晓健,就是这么一个在混乱中走上歪路的家伙。

张晓健,1969年出生,80年代末来到深圳,本来是想找份工作混口饭吃。可现实没那么简单,工厂的活儿累不说,工资还低,他干了一段时间就不干了,开始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后来,他越陷越深,干脆拉了一帮人,组了个团伙,专门干抢劫杀人的勾当。而这个团伙里,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六个年轻女人,后来被媒体称为“深圳六魔女”。
这六个女人分别是傅红琼、傅丽敏、张晓凤、谢秀云、文亚娜和刘玉香,年纪都不大,平均才20岁左右。她们大多来自农村,家里穷,文化水平低,来到深圳后没啥正经出路。张晓健看准了这一点,用钱和所谓的好生活把她们拉进来。这帮人里,傅红琼是张晓健的女朋友,23岁,算是团伙里的“核心女成员”,其他几个年纪更小,比如文亚娜,只有19岁。
这些女人虽然境遇可怜,但她们的选择一点也不值得同情。她们不是被迫的,而是主动参与了犯罪,用自己的姿色去引诱受害者,最后害人害己。
犯罪过程:冷血的套路
张晓健这帮人从1993年4月开始作案,一直干到1994年6月,整整14个月。他们一共犯了21起抢劫案,杀了17个人,重伤1个,抢了18辆车,总价值超过629万元。这数字听着就让人头皮发麻,可见他们下手多狠。

他们的目标主要是开车的司机,尤其是宝安区到深圳机场那条路上的出租车司机或者私家车主。这条路当时挺偏僻,周围没什么人,路段又长,很适合下手。他们的套路也简单,但特别有效。
每次作案,团伙里的女人先出马,通常是一两个,穿得挺显眼,站在路边装成要搭车的样子。司机一看是年轻女孩,一般都不会起疑心,停下来问问。女的就说要去哪儿,上车后会指路,把司机带到一个没人的地方。这时,埋伏好的男成员就跳出来,用刀、棍子或者其他家伙把司机干掉,抢了车和钱就跑。车子后来会卖给地下渠道,钱大家一分。
就拿1993年7月5日那次来说吧。张晓健和傅红琼在东莞搭了一辆出租车,傅红琼半路上下来,换了张晓坡、陈强和张展庭上去。他们把司机骗到一个偏僻的地方,下手抢车杀人,尸体扔在路边水沟里。这次算是他们早期的“试水”,后来手法越来越熟练。
再比如1993年11月,文亚娜和谢秀云一起出马,拦了一辆私家车。那是个生意人开的车,她们说要去附近一个村子。结果到了地方,男的冲出来,用铁棍把人活活打死,车子直接开走。这次作案特别狠,受害者估计到死都没明白怎么回事。
还有一次,傅红琼和张晓凤直接在车上动手。她们上了出租车,没等开到目的地,就掏出藏在包里的刀捅司机。那司机反应快,拼了命反抗,跑掉了,但受了重伤。这次没成功,反而让她们更嚣张,觉得自己天衣无缝。

这帮人作案有个特点,就是特别冷血。杀了人连眼都不眨,抢来的钱和车很快就花光,然后接着干下一票。受害者大多是普通人,有的是养家糊口的司机,有的是跑生意的小老板,每一条命背后都是一个破碎的家。
案子越闹越大,司机们开始害怕,开车都不敢随便载人,尤其是看到路边站着年轻女的,直接绕道走。社会上也传开了,说有个团伙专门害司机,弄得人心惶惶。警察压力山大,得赶紧破案。
调查与抓捕:突破口在哪里
这案子查起来真不容易。那时候不像现在到处是摄像头,法医技术也没那么先进,线索少得可怜。加上深圳人多眼杂,流动性大,警察想找嫌疑人就像大海捞针。
不过,坏人干多了总会露出马脚。1994年6月,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刘玉香因为别的小偷小摸被抓了,警察审她的时候,她扛不住压力,把团伙的事儿全抖了出来。她说了作案的细节、团伙成员的名字,还交代了他们藏身的地方。这一下,警方有了方向,马上组织人手抓捕。

1994年7月,张晓健和他的团伙被一网打尽。抓的时候,这帮人还在计划下一次抢劫,完全没料到警察会找上门。抓到人后,警方开始挖证据,发现这团伙分工明确,女的负责诱骗,男的负责动手,张晓健是头儿,管着钱和计划。
通过审讯和现场调查,警方确认了21起案件的细节,找回了部分赃物,还锁定了几个卖车的黑市中间人。这案子规模之大,犯罪之恶劣,把办案的警察都给震住了。
审判:法律的铁拳
1995年10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案子。法庭上挤满了人,有记者,有受害者家属,还有看热闹的群众。16个被告被押上来,手脚上都带着镣铐,一个个脸色苍白。
检察院拿出了一堆证据:被告的口供、目击者证词、还有从案发现场找到的血迹、凶器之类的东西。案情清楚得没法抵赖,辩护律师基本没啥话说。张晓健作为主犯,罪名最多,包括故意杀人、抢劫和盗窃。六个女人里,除了刘玉香和傅丽敏,其他四个也全是重罪。

10月25日,法院宣判。张晓健、张晓坡、陈强、张展庭这几个男的,直接判了死刑。女的这边,傅红琼、张晓凤、谢秀云和文亚娜也判了死刑,立即执行。傅丽敏因为参与程度稍微轻一点,判了死缓,两年后改刑。刘玉香因为主动交代,判了20年有期徒刑。还有个叫邱景辉的,负责销赃,判了3年。
这判决出来后,上诉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12月11日,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定下12月15日在深圳宝安区执行死刑。这案子从抓人到判刑,走得特别快,可见当时社会对这种恶性犯罪有多零容忍。
1995年12月15日,执行死刑那天,宝安区新安体育场成了焦点。虽然下着雨,还是有两万多人跑来看。场面挺震撼的,武警站了一圈,维持秩序,群众挤在外围,气氛紧张又压抑。
当天,死刑犯被押到现场,手绑在背后,站成一排。执行方式应该是枪决,这是当时常用的方法。按流程,宣读完判决,核对身份,就直接执行。

有件事特别引人注意,就是文亚娜的表现。她当时才19岁,是团伙里最小的。按理说,面对死亡谁都该害怕,可据现场的报道,她居然在笑。不是那种害怕的苦笑,而是挺从容,甚至有点挑衅的感觉。其他几个女的,比如傅红琼和张晓凤,据说也有类似的举动,临死前还在嘻嘻哈哈。
这事儿后来被媒体反复提起,说她们“死到临头还嚣张”。有人觉得她们是彻底麻木了,有人说这是对法律的蔑视。不过具体她们心里想啥,没人知道,报道里也没多说。
执行完后,尸体被运走,群众慢慢散了。很多人觉得出了口气,毕竟这帮人害了太多无辜的命。可也有受害者家属说,看到这一幕,心里还是空荡荡的,人死了,亲人却回不来。
这案子在当时的影响特别大。深圳的司机们松了口气,路上安全多了。警方也吸取教训,加强了巡逻和侦查手段,避免类似的事情再发生。后来几年,深圳的治安确实好了不少,这案子算是个警钟。

社会上对这案子的讨论也没停过。有人觉得,这帮人就是社会的渣滓,死有余辜;也有人说,深圳这种地方发展太快,把人性里的贪婪和恶都放大了。这六个女人,尤其年纪那么小就走上绝路,多少让人觉得有点可惜,但她们手上的血债,没人能替她们洗白。
后来,这案子还被写进了书,拍了纪录片,甚至香港还出了部电影,不过那电影加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跟事实差得远。真正的事实,就是这帮人用17条人命换了他们短暂的“快活”,最后把自己也送上了绝路。
文亚娜的微笑,成了这案子最诡异的一个符号。19岁,本该是人生刚开始的时候,她却用这种方式结束了。这事儿让人唏嘘,也让人警醒:不管生活多难,犯罪这条路,永远是条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