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岁老人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家属称中通公司不认可死者是因工死亡,只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
2月15日凌晨3:50分左右,60岁的大伯在分拣工作,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21日,中通方面回应称,对于网点员工的意外离世深感痛心。
快递分拣工家属称,他无基础疾病,基本都是晚班,另外相关负责人一直推诿,因为不同意是因工死亡。
这一次的新闻让人痛心:60岁老人、凌晨分拣快递、猝死在岗位、没有工伤保险……有几个人能真正体会到物流分拣工的辛苦?干过快递分拣临时工的都懂,基本上是通宵十个小时以上,一般人受不了这个苦活。
更令人感到刻薄的是,有报道称涉事公司0参保,只有一个团体险。
查询了相关资料,0参保的可能有几种:
一、去年申报的时候填写的是0人,这个报表很多企业不重视维护,对他们来说实际上作用不大;
二、公司很可能有两个营业执照,实际上是两个公司在运作。招聘时对外是一个公司,实际上是另一个公司交社保;
三、公司可能刚成立不久,数据没有及时更新;
四、签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派遣合同外包公司。
另外,涉事公司购买的团体险是怎么回事呢?
这其实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员工一般不需要额外付费。由于保障的范围比较广泛和全面,以给到单个项目的保额普遍不高。它也有十分明显的缺点:
一、保额低,保额太低显然没有任何意义的。
二、员工从公司离职后,无法继续参保。因为团体险是公司福利,一旦换了工作一切保障都会清零。
更令人扯谈的是,2月21日宁波人社局的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这个说法让网友们一片哗然!明明在干活,却不是劳动者。
虽然说,工伤险本质上是一个保险,有限定范围的保险,必须正常缴纳社保的人才能享受的。按此说法是不是在说:超过60岁本来是不应该劳动的,但是你非得劳动,相当于把自己置于一个危险的境地,必须自担风险。
而前阵子“延迟退休”的风声传遍全网,这个人社局的夸张回应,毫无疑问就是让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一边在制定延迟退休希望大家多工作几年,一边又说人“60岁不属于劳动者”。人社局到底是怎样保障劳动人员的权益呢?这不禁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对此,著名的老胡高度怀疑宁波人社局的这个回应,太业余了!就像是宁波人社局一工作人员接受电话采访时说的话,而该人员并未充分了解事情的来由,回答也未必经过了深思熟虑,而且不知道这段回应是否有上下文。
有人也认为,人社局说的没错,这个属于民事上的风险自担,这个公司能招60岁的人,是个好公司。
这件事情的争议大就大在人社局的这个回应,劳动关系不是一直说以事实为准吗?怎么这又不准了,别说60,就算是七老八十,只要他在工作,有人给他发薪酬,那就应该认定是劳动关系才对啊!
就算是没交社保,人社局不用赔付,这也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不用赔付。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仍应该以人身损害进行的名义进行赔付,才可以免除法律负责,否则真的打官司,这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极为被动。
事到如今只能亡羊补牢,先把责任落实,看这家公司也应该承担起该有的责任,因为网络上有广大的网友盯着,任何处理不善都会引起下一个热榜。
中通快递董事长赖梅松曾,他说过:“小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在他的带领下,公司推行一系列改制,用来保障快递小哥的权益,想必这一次,他对于工作在分拣一线的员工,也会一视同仁。
这名60岁的分拣倒在了工作岗位已经是事实,的确应该有更妥善的解决方案。
目前快递公司与家属达成一致和解了,这个消息比较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