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向中国恒大集团及许家印发出限制消费令。因中国恒大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中国恒大集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主要负责人许家印不得实施所列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案件审理流程显示,这起限制消费令关联的案件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恒大集团,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原告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为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今年2月18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恒大集团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1995万余元。4月29日,恒大相关多方再被列为执行人,被执行金额13.7万元。
据企查查显示,许家印已三次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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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2023年9月28日,中国恒大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该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许家印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4年3月18日,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4年年初,中国恒大被颁令清盘,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创始人许家印要向中信集团旗下和信恒聚偿还53亿元人民币债务,否则要依据对押记令,出售名下物业抵债。
2024年5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4年8月5日晚,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寻求向许家印、丁玉梅等7名被告收回股息及酬金共约60亿美元。该诉讼的法律程序正在持续进行中,目前对成功申索的可能性及公司最终可能收回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2024年9月30日,深交所给予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许家印纪律处分。深交所决定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三年不接受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者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据了解,许家印名下目前依旧关联着6家公司,其中2家处于正常存续/仍注册状态,3家已被吊销。其前妻丁玉梅,目前名下共关联了3家公司,分别为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千盈实业有限公司,其中前两家为正常开业,后一家已被吊销。
什么是限制高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对其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自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企查查、中国经济网、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界面新闻、证券时报、中国城市报此前报道
■编辑:越玥、张阿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