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局长被泼浓硫酸,凶手竟是副局长

慕易说过去 2024-10-08 03:20:50

1997年4月16日早上,时任福建省环保局局长杨明奕 在自家楼下被人泼了浓硫酸,瞬间,他的脸上就开始冒浓烟。

这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来到楼下马路边上等候司机接他去上班。

上午8点,一个陌生的男人从侧面突然绕至他的后背,他还没来得及作出应有的反应,大概有一大碗的浓硫酸已向他的右脸泼了过来。

凶手随即跳上辆接应的摩托车逃之夭夭……

杨明奕只觉得眼睛周围一片昏黑,脸部在滋滋地冒着烟。

他大声喊着人,边喊边跌跌撞撞地摸索着向附近的水龙头找去,拼命地用水冲着受伤的脸部。

但是从右脸边滴下的经水“稀释”的浓硫酸,还是在他胸前划出了一条长长的带血的口子。

杨明奕脸部重度烧伤,右眼视力丧失。

此案震惊福建,乃至中央,各级领导纷纷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并要求公安部门迅速侦破此案。

非本案

是谁和他有这么大的仇恨,竟制造这起恶性毁容案件?

警方迅速开始侦破工作,在侦破过程中有传闻称,杨局长治理环境非常严格,导致一些有着严重污染的小企业无法生存,因此遭到一些小企业主的仇恨,最终选择迫害他。

经过调查,发现纯属谣言,同时发现,杨明奕为人正派,刚正不阿,因此排除了情杀的可能,那会不会是仇杀呢?

当专案组问他最近有何异常现象时,杨明奕突然想起一件事,他说1997年2月底,他家里突然闯进两名陌生的不速之客,在一番威胁和恐吓后,还留下了一个传呼机号码。

警方发现这是一个外地的传呼号码,且已被注销,但这并难不倒警方,经过技术手段,第二天就抓获了与此事有牵连的6个案犯,他们供出硫酸就是他们泼的,而当他们供出幕后主使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员无不惊讶。

幕后主使竟然是省环保局副局长杨锦生。

案发第三天,4月18日,杨锦生即被控制。

省环保局副局长谋杀局长,消息一出,无不震惊。

年近黄昏的杨锦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原因只有一个,他想上位,而局长杨明奕就是他最大的绊脚石。

杨锦生,中专毕业后在机关任职,长期担任省领导秘书工作,后一步步成为省政府办公厅的一个处长。

秘书出身的他并没有什么管理能力,同事们给他的评价是:工作能力不强、欠缺魄力,私欲重;来去经常无影踪,神神秘秘的,干什么事人家都不知道。

但他却总想升官,他表示平调不去,单位不好不去。

他的毛病,组织人事部门是全清楚的,因此从1991到1994年,组织部门对杨锦生进行了前后5次考核,没有一次过关。

直到在1994年11月,他才被组织部门安排去了省环保局任副局长,级别副厅。

环保局是行政执法机关,专业性、业务性强。

杨锦生作为一个门外汉,到了这样一个部门,就应该快速抓紧学习,让自己变成一个内行,可是他自从升官以后,反倒彻底躺平了,别说学习了,迟到早退是常有的事儿,有时候连来都不来。

就是来上班了,平常也见不到他的人,局里的人也不知道他跑去哪儿了,反正,局里要是想联系他,绝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到最后才知道,身为副局长的他,天天见不到人影,原来是在外面做生意、拉关系、搞不正之风。

局里每次开会,大家都到齐了,杨锦生几乎都要迟到半小时以上。

作为局长,杨明奕很是看不惯,就批评他。

为了顾及他的面子,开始时还用开玩笑似的温和语气对他说:“老杨呀,你怎么老让大家等啊,怎么搞的啊?”

可他根本不听,依然我行我素。

局里的同事对他的评价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还说他人品非常次。

1995年5月,省信访局转来关于省环保局某领导涉嫌经济问题的举报信,省领导指示省环保局党组 调查并反馈情况。杨明奕考虑此事涉及到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不宜由下面的同志去了解,便嘱咐杨锦生负责调查情况,并报信访局。

杨锦生很乐意地答应了,把信件也拿走了。可是他一拖就是几个月,当杨明奕问他的时候,他竟说忘了。

原来,他拿到举报信,就拿给那名被举报的领导看了,还专门挑拨说:“你看,杨明奕就是要整你!”

杨锦生就是这样来故意制造矛盾,破坏局长杨明奕的形象,以图在各级领导眼中造成杨明奕“不行”的印象。

有一年,省里召开闽江流域 水环境综合整治大会,省长亲自指定由局长杨明奕宣讲方案。

事后杨锦生却放风说:杨明奕所讲方案是他带队调研花半个月时间写出来的,是得到了书记、省长肯定的,却被杨明奕占为己有,杨明奕真是霸道。”

在局里有人说他工作魄力小,争权夺利胆子大,发现他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

1995年春,局里决定装修会议室。考虑到要新盖办公楼,目前经费又不宽裕,局办公会议决定简易装修一下,装修费控制在2万元左右。

身为副局长的杨锦生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把施工队换成自己的亲戚,结果,在未提高装修档次、未增加工作量的情况下,费用一增再增,由计划的2万元增至近10万元。

这笔开支过于巨大,财务无法支付。杨锦生便又利用分管办公室的职便,瞒着局其他领导强行把原计划安排给闽西两个乡镇各5万元的扶贫资金挪作装修费用。背地里,他又跟局里派去闽西挂职的干部说,扶贫款没有安排,是局长杨明奕不给,他也没办法。

这件事被群众举报后,上级部门专门前来调查。杨锦生怀疑是杨明奕指使搞的,当众大发雷霆,还公开对几位处长扬言:“他有人,我也有人,我们走着瞧!”

1995年夏,他私自把省里拨给的1000万元闽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转往某金融机构赚利息,时间长达5个月。

发现后百般抵赖,还想把责任推到杨明奕身上,最后在十足的证据面前,他才闭嘴。

局里批评教育了杨锦生,为了给他台阶下,没有将此事进行张扬,杨锦生非但没有感谢和悔悟,在会后竟又到处造谣说杨明奕太霸道。

此后不久,他竟又跑到省委组织部诬告杨明奕,幸亏组织明察秋毫,才没有让他诡计得逞。

此时的他视局长为眼中钉,因此只要和杨明奕有关的事情,他动不动就搞事情。

闽江水流域整治领导小组成立后,杨明奕受命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锦生任办公室副主任。他不满意这个安排,抱怨无权,为此四处活动想当办公室主任,还自行打报告给省里有关领导,结果遭到省领导的严厉批评。

为了在权力上与杨明奕平起平坐,他竟公然提出要权利,结果在一次局里的组织生活会上,他遭到全体与会人员的反对,一位看不惯他作风的领导直接说:“你如果要大权力,到环保局可是走错了门。”

自己是副职,手中权力不够,让他感觉这是让他不能为所欲为的主要原因,然后自己成为一把手,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因此,他把矛头直指局长杨明奕。

刚开始他想的是诬告,但杨局长为人正派,诬告根本不起作用,之后他又想挑拨杨局长和领导之间的关系,但是也不奏效。

为了扳倒杨明奕,他是煞费苦心,终于在1999年3月的一次饭局上,他想到了一个“绝佳”方案,而这个方案也太过歹毒。

在这一次饭局上,杨锦生的外甥女婿陈某要他介绍一些业务。杨锦生一听,瞬间计上心来。

他先是大讲了省环保局的一些所谓有利可图的业务,把陈某听的兴奋异常,但杨锦生随即话锋一转,又说:“可惜,这些业务你拿不到。我手中没有这个权力,权力都在杨明奕手中。”

陈某眼见有钱挣不了,便表现出了恼恨杨明奕的情绪。

杨锦生见情绪酝酿的差不多了,便把自己的方案说给了陈某,他说:“把杨明奕的脚打残,让他不能正常上班,我就可以当一把手,今后给业务也就不难。”

在利益的驱使下,陈某同意了。

几天后,杨锦生向陈某提供了杨明奕的生活和工作资料以及照片。

但是清醒后的陈某顾忌重重,迟迟不敢实施伤害行为。

这可把杨锦生惹恼了,他多次催促陈某,并让外甥王某协助。

但陈、王两人始终不敢亲自动手,于是商量决定雇请凶手出面,杨锦生同意了。

随后,王某找到郑某,请他联系物色凶手,商定酬金,选定下手时间。

但郑某办事不力,此事未成,于是王某又找了劳改释放人员唐某,并提前给了他定金,唐某又把另外一个劳改释放人员卢某介绍给了王某。

但经过一年多的时间,事儿依然没办成,1997年3月,局里人事出现变动,一位副局长已经到龄。另一位副局长刚上任,他认为如果这时候把杨明奕给办了,那环保局将由他主持工作,接下来接任局长就顺理成章了。

此时生怕煮熟的鸭子跑了的他,开始向王某施压,让他快点行动。

在他的施压下,王某与卢某

商定以3.8万元为酬金,用浓硫酸将杨明奕毁容。

这期间,杨锦生还亲自带王某踩点,察看杨明奕住处的周围环境,接着又提供了杨明奕所坐车的车型、车牌号。

4月11日,卢某找到劳教释放人员郑某,两人准备了一瓶浓硫酸。

在4月14日上午、15日上午和傍晚,二人先后多次到杨明奕住处附近等候准备实施毁容,但由于种种原因“失利”。

到了4月16日清晨,卢某在王某催促下并得知杨明奕上午8点就要出差,不下手就要延误时间后,于是再次与郑某携硫酸到杨明奕的住处等候。

杨明奕出来后,在门口的马路旁等待司机,趁此机会,郑某从侧面突然绕至他的后背,杨明奕还没反应过来,大概有一大碗的浓硫酸已向他的右脸泼了过来。郑某随即跳上辆接应的摩托车逃之夭夭。

杨明奕的脸被严重烧伤,左眼失明,彻底毁容。

杨锦生第一时间得知了消息,便随即赶到了医院,他的目的不是探望,而是要确定一下杨局长是不是真的毁容了?

得到确切消息之后,一脸愁容的他满心欢喜,之后还四处散布舆论称:“杨局长受害,是因为关停取缔污染企业,致使职工没饭吃,群众恨他引起的报复。”

但他仅仅高兴了两天,4月18日,他就被控制了,刚开始他还百般抵赖,最后见抵赖不过,便被迫交代了主谋经过。

说起来毫不在意,完了之后看了看手表,随即站了起来,对办案人员说:“我讲完了,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但办案人员怎么会让他走?他见实在走不了便又坐在椅子上,长叹一声说:“看来我这个副局长当不了了!”接着又说,“你们保留我的党籍,让我下海,今后你们到我的酒楼吃饭,我来签单。”

直到此时他还是一副不甩乎的样子,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在庭审期间,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说自己大不了受一个政纪处分而已,还轻描淡写的说,会向杨局长道歉。

人都让你毁容了,道歉还有什么用?也不知道他是故作镇定,还是彻彻底底的法盲?

一个副厅级领导干部竟然也会干出这番伤天害理、这样为人不齿的事来,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此案极大地钻污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声誉,在政治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引起中央和省领导的极大关注。

在省党代会上,代表们呼吁:杨锦生不严惩不平民愤,不严惩今后谁敢坚持原则?

中央领导给此案定性为“谋权害人”。并指出对用人不当、跑官要官、副职谋害正职夺权等腐败现象严加评击。

1998年1月5日,杨锦生以故意伤害致人毁容罪被判处死刑,这或许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的,在他心里他干的事儿最多也就是一个处分,可能没想到这一个处分竟这么严重,直接把他的命给处没了。

1998年3月13日,杨锦生被执行了枪决。

而杨明奕在经过160多天的精心治疗后,伤情好转,但仍留下无法挽回的伤痕和精神上的创伤。

而这种肉体的损伤和长期滞留在面部的伤痕,视力的缺陷等后遗症将终身陪伴着他,以至于影响其将来的工作和生活,同时也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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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易说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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