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鸟窝被判十年的人出狱后应该去问问判他的法官,偷孩子怎么判那么轻!什么鸟啊比人还金贵?气死我了,每天照顾两个孩子,很少有时间看手机,没想到打开头条看到的竟然是这个消息,气的我肚子疼,人贩子庭审竟然还翘着二郎腿,就这么的心安理得?说怕重刑了对孩子不利的都是帮凶,流氓理论,严刑峻法能使他们不敢去做,抓到时都没有孩子在身边吧,都是东窗事发才被抓的,他已经把孩子卖了如何对孩子不利,这边抓到那边立马杀孩子?怕拐带时对孩子不利?就更说不通了,费半天劲带走了就算为了杀孩子?他有病?如审案法官的徒子徒孙被拐卖,飽尝生离死别的痛苦,甚至妻离、父亡后,再重新审理拐卖案,换位思维后,可能立场发生180度转变!关于人贩子的量刑问题,有时候确实让人在情理上难以理解。据有关人士推理,是担心量刑加重的话,担心人贩子和孩子的养父母因为害怕过重的刑事责任,产生杀人灭口的极端想法。相信司法环境会越来越好,刑法对拐卖儿童的处罚也会综合情况考虑。家长;老师;社会都全面提高防范意识,愿每个孩子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未来。我觉得可以这样,人贩子刑法加重,但不伤害孩子不要轻易死刑,伤害孩子身体必须死刑,可以根据性质恶劣程度或者贩卖数量考虑。但必须无期徒刑!买方也要入刑,并且加一条,从法律上不承认被拐儿童的赡养义务,你不是买孩子为了养老吗,我就剥夺你养老义务,当然,孩子自愿也可以。一个孩子不知道能卖多少钱,感觉四五万应该有吧,现在进厂打工,一个月七千左右,一年也就干十个月左右,按七万算,五年能挣三十五万。人贩子贩卖一百个孩子不说一个五万就是三万,也有三百万了,五年的自由换三百万,我感觉很多人会愿意换。没有买就没有卖,应该对买家处以重刑,甚至极刑。在源头上杜绝,中间环节就自然消失了。就像现在基本没有扒手了一样。但现实是对买家通常都是无作为。只要需求存在,即使对人贩子执行死刑,也会有人铤而走险。所以买家不除,人贩不止!有人说人贩子死刑会导致他们丧心病狂的毁灭证据,导致拐卖孩子有生命危险!但是我要说的是一、抢劫罪起刑三年,动则十年以上,难道就怕抢劫的时候杀人灭迹吗?二、拐卖儿童不仅仅是拐卖了一个儿童,拐卖的是一对父母的心,一个家庭的魂,更是一个国家的脸面!三、不重刑,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我是一个一岁半女孩的父亲,我支持该买人口着死刑,纵使将我的孩子置于专家口中的危险之地也不惧!人贩子应该判死刑。没有任何辩驳的理由,任何替人贩子辩驳的理由都是帮凶!这是一个怎样黑暗的世界,才允许人贩子这样逍遥法外?因为有法律的保护吗?他们犯罪的代价这么轻省,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