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据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2654号了解:青岛万怡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黄岛区团结路东,淮河路南兴华悦府二期一标段内,施工过程中对现场裸土未覆盖防尘网,未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万怡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青岛万怡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06月02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驻地,法定代表人为丁召宪,注册资本10,800万(元)。青岛中联同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
兴华悦府二期建筑总面积121387.83㎡,地上面积87750.10㎡,其中:租赁型人才住宅面积4527.16㎡,产权型人才住宅面积81111.21㎡,商业1201.69㎡,由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