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3年严打宣判大会
大家好,我是兰台。
经常有人说改革开放之后,社会进入转型期,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人心浮躁;因此出现了许多恶性案件。
这当然不假,但是一味认为20世纪80年代是“人心浮躁”,也太片面了。
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虽然有社会转型期常见的“人心浮躁”的一面,但是同样,也有淳朴、善良的一面。
比如发生在1983年河南巩义市的一起误判案件,被误杀的魏清安的父亲在儿子被恢复名誉后,并没有提出任何过分的要求,只是表示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赔偿3万块钱。
魏清安的父亲这种大度,充分说明20世纪80年代大多数民众还是淳朴又善良的。
接下来,兰台简单为大家介绍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魏清安(中)
01、1983年1月25日,河南巩义市回郭镇西南岭村发生了一起拦路强奸、抢劫案,女青年刘某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名20多岁的男子拦路抢劫,不但手表被抢走,她本人还被劫匪侮辱了。
也就在案发的同一天,家住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干沟村的魏清安正帮村里的村民魏天续盖房子,魏天续叫了许多村民帮忙,而魏清安也在,他一直忙到下午5点回家。
回家后,因为之前干活太累,魏清安看了妻子一眼,说了几句话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也就是在魏清安睡觉的时候,女青年刘某正被劫匪抢劫以及侮辱。
魏清安睡了大概20分钟,就因为兽医魏玉民到他家里给猪打针,被父亲魏有捞叫醒帮忙。
案发后过了一个多月,干沟村村委会突然叫村里所有年轻人去开会,但其实这是有关方面为了让抢劫案的受害者刘某辨认凶手而安排的。
魏清安也被通知开会。
结果,受害者刘某认为魏清安和之前的抢劫犯很像,只是“个子好像低了点。”
但是,魏清安还是被捕了。
虽然在审讯过程中,魏清安不止一次地申辩说:“肯定认错人了,我脸上有一块疤,还有一个红痣,案发那天我的左手受伤了,包着纱布,当时喉咙疼得厉害,说话的声音不一样……”
但是最终,魏清安还是被判处了抢劫罪以及强奸罪,并被一审判处死刑。
1984年5月3日,23岁的魏清安被执行了死刑。
可是谁也没想到,就在一个月后,洛阳一名被判处死刑的盗窃犯田玉修在即将被押服刑场之前,突然向洛阳有关方面供述了他强奸、抢劫刘某的犯罪事实。
案件被迅速上报到河南省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的领导在知道这件事情后都感到极度震惊,于是组织了联合调查组,到巩义市对魏清安一案进行复查。
经过联合调查组8个月的复查,到了1986年的3月,河南有关方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魏清安一案的复查报告。
1986年7月,有关方面再次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河南对魏清安案件进行最后复查。
1987年1月2日,魏清安被有关方面认定为“冤杀,应予平反”。
之后,有关部门就善后赔偿问题征求了魏清安父亲魏有捞的意见,魏有捞这个淳朴的河南农民没有提出任何过分的要求,只是提出3万元的赔偿。
最后,有关部门赔偿了魏家33000元,还为魏清安的妻子、女儿以及他的一个弟弟共3人解决了农转非户口。

巩义市回郭镇干沟村
02、2010年,《法治周末》的记者又重新回到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干沟村,对魏家进行回访时发现,魏清安的父母依然住在村里,只是房子看上去比较旧。
当时魏清安的父亲魏有捞虽然已经75岁了,但是身体还是很硬朗;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20多年,但是当《法治周末》的记者提起魏清安一案时,魏有捞和老伴才说了一句话就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在谈到赔偿时,魏有捞说当时自己的想法就是不能用儿子的命换钱:
我当年就跟他们说,你们看着办吧,孩子也没有了,咱总不能拿孩子换钱。
根据相关报道,魏清安的女儿后来和母亲搬到了巩义市居住,女儿还考上了大学,在郑州有一份还不错的工作,不但已经结婚了,还让魏有捞和老伴当上了外公外婆。
这大概能给九泉之下的魏清安感到些许的安慰。
不过这么多年,魏清安的妻子和女儿始终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END
参考资料:
《23岁小伙被误当强奸犯枪决》,《市场星报》2010年7月22日第11版;
《媒体回顾26年前小伙被误当强奸犯枪决洗冤实录》,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