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他是大货车司机,他在高安某服务区休息睡觉时,被交警叫醒并开罚单。网友纷纷质疑,交警的职责是疏导指挥交通的,而不是想着各种罚款的!
在这条网传视频中,当事人称自己驾驶货车在高速上,因担心疲劳驾驶,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后被交警叫醒,说他疲劳驾驶,还要处以罚款。
12月5日,江西省高速交警回应,对于载货汽车,会通过平台预警进行检测,若监测到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行为,会记录并依据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提出质疑:服务区不让司机休息,出了交通事故,交警买单?将休息的司机叫醒再开疲劳驾驶的罚单,真是世界奇闻!明明巳在休息,被叫醒罚款。到底是为了罚款,还是为了安全!
也有少数网友强调:千万别带节奏,正常情况下交警不会在服务区对睡觉的司机进行处罚的!如果没有其他问题根本不可能会这样,除非司机在进服务区之前有其他不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行为。不信谣,不传谣!
更有不少网友呼吁:国家必须设立罚款账户,全国各地所有部门的各种罚款,必须全数缴纳进入这个账户。如果发现各地各部门私自设立罚款账户或者让受罚者缴纳现金,均按照贪污受贿处理!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呢?
1、如果涉事货车司机长时间驾驶,确实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交警应该进行查处!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所以说,一般在实际中,通常以此作为疲劳驾驶的认定标准。即如果驾驶员连续驾车4小时没有停车休息超过20分钟,就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需要注意的是,从实践经验来看,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人困倦瞌睡、四肢无力,不能及时发现和准确处理路面上的交通情况,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大货车载重量大,在高速上行驶车速快,如果发生意外状况,很有可能导致车毁人亡的情况!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记6分,罚款200元。
所以说,在这起事件中,高速交警回应了对于长时间驾驶,疲劳驾驶行为进行查处,本质上也是履行交通管理职责!
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连续驾驶载客汽车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者,将进行罚款和记分处罚!
2、行政执法中处罚或者罚款只是手段!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实施罚款要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当轻则轻、该重则重。罚款决定要符合法理、事理和情理。
同时,行政执法中,必须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在交通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当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执法得有温度,必须得考虑到实际情况!
比如说,在这起事件中,货车司机已经在选择在服务区休息了,这就意味着他知道疲劳驾驶存在危害,也知道是违法违规行为,主观上违法的意愿比比较弱!
或者更准确的来说,像网友吐槽的,如果是在行驶过程中知道时间超了,但是没有到服务区,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了?执法应该有弹性有温度,而不是一刀切,置老百姓的生活而不顾!
其实,有来自山东的网友介绍做法就很好,在当地都没有交警在里面故意的给开大货车的司机开罚单,像上面这种情况应该给司机口头教育就可以,他已经认识到疲劳驾驶不安全了,就不应该给司机开罚单增加司机的负担!
最后,堵不如疏,良法善治才是人间正途!近期因为摊贩借钱缴罚款、包括这起疲劳驾驶的执法事宜引发了群众的热议。背后是不是存在着到年底了,各地财政比较紧张,网友猜测的非税收收入增长指标的问题?希望各地仔细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