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订婚强奸案”,哪个危害更大?

江湖忧国民 2024-01-06 15:08:44

(如果认同本文观点,请点赞、评论并关注,让更多人看到,共同探讨真相、追寻公平正义。若有错误,敬请批评指正。)

被投毒的清华才女朱令,带着不甘、遗憾和无奈去世了。虽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室友孙某有重大嫌疑,虽有亿万国人持续关注、追寻,但因朱令的洗漱生活用品等在案发后被偷窃,无直接证据无法侦破。直至死亡,29年仍没能看到案件告破、凶手被绳之以法。以后更基本不可能了。

山西阳高“订婚强奸案”,在延期三个月后公开宣判了。谈了3个多月恋爱,按风俗订了婚,给了10万元彩礼、7.2克戒指,并书面承诺结婚再付一半彩礼、婚后一年房产证加女友名的27岁小伙席某某,回门宴当天与女友来到婚房内成就好事,却受到女友指控强奸。在巨大的争议中被一审判决强奸罪成立,获刑三年。深入推敲法院精心准备的审判长答记者问,却没有看到“违背妇女意志”的确凿证据。

朱令的去世、“订婚强奸案”的宣判,巧合地撞在一起,犹如一个苦涩的黑色幽默。这是社会的悲哀,法治的悲哀!看到许多法律大咖为朱令案发声,积极申请最高司法机关重启审查。却几乎没有看到有法律专业人士讨论“订婚强奸案”。我忍不住思考,这两个案子,如果对社会有危害,哪个更大呢?不是不痛心朱令案的无果而终,但在我看来,“订婚强奸案”的后患更大、影响更恶劣、危害更深远。

因无直接证据无法侦破,朱令案确实遗憾。但单纯看“无直接证据无法侦破”,表面上还是坚守了“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虽然许多网传资料指向孙家背景,牵涉很高很高层面。但那样的权势滔天的人,我们普通老百姓,如同中千万大奖一般,终其一生也难得撞上一个吧。即使真有权势干预的不公,虽然让人心有不忿,可能也会微微动摇一点对法治的信仰,但应该不会影响普罗大众的正常生活。

“订婚强奸案”没有看到“违背妇女意志”的确凿证据判决强奸罪成立,给人一种“她告你强奸就是强奸”的逻辑感受。婚恋交友是社会发展进化的成果,是人类繁衍生息的必然要求,每个正常男人都要拥抱女人,每个正常的女人也需要男人的守护。这个疑云重重的指控,就是亿万普通人中的一员。事情没有发生之前,谁的身上也没有好人坏人的标志,谁也不知道哪个女人会不会因某种原因突然指控。况且“订婚强奸案”那么简单,模仿起来简直是不要太容易。长此以往,无疑将迫使男人增强防范心理,将不断破坏男女之间的信任,严重毒化男女两性关系,严重冲击传统婚姻家庭。

你们认为,朱令案、“订婚强奸案”的危害,哪个更大呢?

0 阅读:3

江湖忧国民

简介:处江湖之远,恨不平事,观民生多艰。愿家国平安、民族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