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看了一个视频,事发10月10日山东滨州无棣县,一名男子一手持刀,一手用鞭子抽打一个女骗子长达8分钟,据目击者杨先生称这个女骗子骗了他人2000多万元,而这名鞭打她的男子是受害者之一,被骗了200多万元。杨先生夺过了持鞭男子手中的刀具,目的是保护这名男子。因为担心这名男子激愤之下杀了女骗子,他还要负刑事责任,不值当。
听着视频中那名被鞭打女子的哀嚎,心中莫名其妙地解气,觉得打得对,打得好,这是女骗子应得的果报。只要不打死,让她生理上受些皮肉之苦,让她精神上受些凌辱,才顺民心,得民意。因为这样的人渣,对她太仁慈了,她不会长记性。她觉得骗了别人,是她的聪明之处,殊不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骗子们的三观出了问题,他们天生擅长表演,流出的眼泪都是鳄鱼的眼泪,不值得同情。
中国本来是一个诚信的国度,信守承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得黄金百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故事流传。但现在这样的故事越来越少了,互相欺骗的故事越来越多,尤其是搞传销的,搞虚拟货币的,做生意专门“杀熟”,谁和你关系好,恨不得骗他个倾家荡产。有的骗子甚至把亲朋好友骗到缅北,被歹徒割了腰子卖,残忍至极。现在的人们为什么不愿意借钱给别人?因为大多有借无还。过去讲“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现在全都成了一锤子买卖,借了东家借西家,直到把所有的人脉关系伤完为止。
骗子的危害,不只是在金钱上伤了某个人,这样的个例多了,危害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感,让人人自危。大家发现没有,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越来越差了,很少有过去那种过命的交情,像桃园三结义那样的交情,基本上快绝迹了。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形容交情的成语,比如管鲍之交、患难之交、生死之交、刎颈之交等等,现在还有吗?现在的案例,是形形色色的骗,种种骗术令人防不胜防。如果仅是因为利益而骗,还有受骗者的责任在内,谁让你贪财呢?但现在很多骗术,是打的感情牌,骗子利用你和他的交情坑害你,或者是兄弟之情,或者是同学之情,或者是战友之情。这些人置感情于不顾,简直是罪不可恕。
我国的法律也有欠缺,我国的法律规定,诈骗案件一般不能附带民事诉讼,这让骗子们有了犯罪的底气,最多案发到监狱里坐几年,反正骗来的钱不用还了。犯罪的成本低,致使骗子越来越猖獗。受害人怎么办?被骗走了财产,用诈骗罪告他,最多让他坐几年监狱,但财产追不回来了。只是民事起诉他,骗子品行太差,又容易成为“老赖”,反正就是不还。而且,我国法律对诈骗罪的判刑并不是十分严厉,对犯罪分子形不成有效震慑,这是这些年来诈骗犯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最关键的是,受害者的财产追不回来了,他们能怎么办?所以我特别理解持鞭抽打女骗子的这名男子,他只能用皮鞭发泄自己的愤恨,对他而言这也是无奈之举。如果我在现场,也真想替他抽几鞭,抚慰他受伤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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