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宣威市作家协会发表一则声明称,宣威籍作家刘嘉昊因涉嫌虚假宣传及买卖刊物版面等问题,在期刊界造成了恶劣影响,决定对刘嘉昊进行除名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刘嘉昊,男,云南宣威人,西北工业大学毕业,青年诗人,散文作家,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自称“新嘉昊体诗风”发起人。刘嘉昊现居江苏省昆山市,出版有个人诗集《芳菲那年,静待花开》等作品。
据红星新闻11月2日报道,刘嘉昊打着与刊物合作、“邀请组稿”的旗号,大肆发布收费上刊的信息,把付费组稿变成了一桩桩生意,涉及的刊物有《芒种》《作品》《躬耕》《安徽文学》《鸭绿江》《滇池》等等。
刘嘉昊还在微信群里公开宣传,只要有钱,许多知名刊物都能上。上国家级报刊《人民日报》需要650元,上老牌刊物《红豆》需要960元。上《特区文学》《青年作家》需要600到800元不等。随着此事的发酵,《特区文学》《红豆》《大河》《青年作家》等均发表“声明”进行否认。
就在这几家刊物发表“声明”没多久,“网名”为“刘嘉昊”的“代理征稿人”,再次在微信群替老牌刊物《星星》杂志与省刊《长江丛刊》等众多刊物“征稿”,这些被涉及的刊物,也发布声明进行了否认。
10月31日,云南省作家协会也发布了相关声明,予以强烈谴责。
看了两家作协的声明以后,不由让人产生联想——这个号称作家的宣威人氏刘嘉昊,难道是要掀云南作家的老底吗?
其实,云南作家的老底,恐怕不是靠两则声明就能弄干净的……
而反观现实,脏的,又岂止才是云南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