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城汽车举报比亚迪涉嫌整车蒸发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事件,一时间冲上热搜。有一现象值得引起注意,在长城汽车通过官方渠道自曝本次举报事件后,部分汽车媒体发出的舆论观点引人深思,他们不将指责矛头对准被举报方比亚迪,反而指责举报方长城汽车,认为举报行为不道德。正因如此,反被比亚迪借舆论公开反怼长城汽车违反不正当竞争,一时间长城汽车成为“众矢之的”。
举报制度,本是指受理举报的机关和组织对公民或者单位举报的线索,依照法律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制度。所以说,举报行为本身合理合法,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尤其是公开举报行为更应该得到提倡,对行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如果举报行为都能成为一种不正当竞争手段,那为什么相关机关和租住不关闭该渠道?为什么税务机关每天还在接收偷税漏税举报线索?为什么交警平台每天还在受理那么多条举报线索?如果有一天,“举报”这个词被赋予了贬义性质,一定是触动了某些人,某些集团的利益,他们恰恰是应该受到批判的对象。
回到事件本身,如果长城汽车举报线索,被环保部门查为实证后,将对比亚迪汽车涉事车辆进行全部强制召回。比亚迪汽车势必将面临巨额的召回成本,同时对品牌声誉也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甚至直接影响到2023年的战略目标。
因此,比亚迪公司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在社交平台公开发表评论:“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阻挡别人的路,也不会让自己行得更远!”与此同时,比亚迪董秘李黔也通过社交账户发文:“失败并不可怕,但同行的成功更让人揪心;手段永远不能让自己走的更远。”显然,谁就是本次举报事件背后舆论倒打一耙的带头大哥,大家一目了然。
写在最后:
我们认为,监督举报不是阻碍同行成功的绊脚石,应该是促进行业和社会进步的有利制度,况且长城汽车选择的还是公开举报,何来不正当竞争?我们暂且不论比亚迪汽车相关车型是否真的违反环保法规,那应该是环保部门该干的事情,我们仅对比亚迪汽车这种低级的公关反制和其高层的格局观表示担忧。
举报者不道德就是不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