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立钢的早年生活并不顺遂。他的父亲是个锅炉工,每个月的工资微薄,不足以养活一家四口。邓立钢的父亲喜欢喝酒,酒醉后经常殴打他和他的母亲及弟弟。邓立钢对父亲充满恨意,并在父亲因酗酒去世后,承担起了养家的责任。然而,他性格暴躁,在学校将同学打成重伤后被开除,从此成为了街头混混。
1993年,邓立钢第一次犯案。他搭载一名女性乘客去目的地,途中因道路问题产生争执,最终将女性杀害并肢解。尽管这起案件没有直接证据,但邓立钢的犯罪生涯从此开始。在之后的几年里,他伙同他人继续作案,直到2002年与宋红玉、石毕、吉大顺组成固定团伙。
在团伙中,邓立钢展现出极强的反侦察能力,他熟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善于规避警方的追捕。
宋红玉的命运同样坎坷。她在14岁时,母亲因乳腺癌去世,家里为了治病欠下巨债。宋红玉在15岁时便出来打工,做过洗头工、卖过水果、帮人遛狗、做小时工等。18岁那年,她遇到了一个煤老板,被包养半年后,被煤老板的妻子发现,并被赶了出来,还失去了所有的钱。
在酒吧推销酒时,宋红玉遇到了邓立钢。邓立钢看中了她的美貌,并决定绑架她。然而,宋红玉在面临生死抉择时,展现出了惊人的狠劲,她并不惧怕死亡,反而表示愿意加入团伙,一起报复她恨的人。邓立钢欣赏她的勇气,并让她加入了团伙。
石毕是四人中学历最高的,他上高中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后他与继父关系恶劣。然而,他凭借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名助理工程师。然而,命运再次给了他沉重一击。母亲病重需要大笔医疗费,他偷了厂里的电缆去卖,被发现后被开除。之后,他通过做生意赚到了钱,并娶了一个漂亮的妻子。然而,妻子却背叛了他,卷走了所有的钱。
在人生低谷期,石毕遇到了邓立钢。邓立钢带着他一起绑架人质,并分给他五万块钱。从此,石毕走上了犯罪道路。他性格文雅,脾气又好,但在邓立钢的带领下,他逐渐变得冷酷无情。
吉大顺在加入团伙前是一名电气工。他离开家时,儿子只有七岁。在团伙中,他主要负责绑架和运输人质。尽管他有时会对受害者产生怜悯之心,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服从邓立钢的指示。
在2002年案发后,邓立钢四人逃到了包头市。在这里,他们遇到了马健华,一个与丈夫感情不和的山西女人。马健华爱上了吉大顺,并决定帮助他们漂白身份。
首先,他们通过马健华的关系,在派出所办理了假的户籍。马健华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将宋红玉的家人和邓立钢、石毕等人改名落户到了不同的村庄。之后,他们利用包头市买房落户的政策,购置了几套商品房,并将户口迁到了包头市,从而拥有了“合法身份”。
在漂白身份的过程中,邓立钢展现出了极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他制定了严格的规矩,不允许团伙成员再回哈尔滨,更不能与哈尔滨的任何人有联系。他还通过马健华的关系,将母亲和弟弟等亲属也改名落户到了包头市。
在漂白身份后,邓立钢四人选择了绥录市这个偏远小城作为定居点。他们分散住在三个不同的地方,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相互照应。在这里,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开起了小店,做起了买卖。
吉大顺是四人中最先洗白身份的。他与一家杂货店的老板娘搞上了关系,老板娘逼走了自己的丈夫,带着吉大顺回到了老家。她用钱打点关系,将丈夫的身份证和名字套在了吉大顺身上,从而帮助吉大顺漂白身份。邓立钢看到老板娘的本事后,让她替剩下三人也办理了身份证,并在绥录市买了房子落了户。
在绥录市,邓立钢和宋红玉结婚生子,过上了看似平凡的生活。然而,他们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罪行。他们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的身份,避免被警方发现。
2011年,民警在网上看到通缉令上的邓立钢、石毕的照片时,认出他们是小时候的邻居。经过调查发现他们的户口都被迁移走了,感觉到不寻常,于是上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哈尔滨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经过艰苦的侦查工作,警方终于确定了邓立钢等人的真实身份,并在2011年11月将他们捉拿归案。经过审判,邓立钢、宋红玉、石毕、吉大顺等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邓立钢和石毕被判死刑,吉大顺在狱中因病去世,宋红玉被判无期徒刑。